“那为什么,还要来参加民团啊?”李大嘴一脸怪异的表情,显然有些不敢相信。在他看来很少有知根知底的镇上人,来当这民团兵。
“因为,我不想就这么窝窝囊囊的活一辈子!”罗华拿出特种兵特有的表情,不用装也很坚毅。
“这样啊!。。听你的名字,你应该识字吧?”李大嘴若有所思的问道。
“嗯,我上过几年新式学堂!”不知道为什么,直觉告诉罗华这是个机会。
“正好,我们这就缺一个读书人(可以想象民初时期读书人谁会来这乡下参加民团!)你先等等,我过去通报一声后,就带你去见我们刘团长。”说完不待罗华有什么回应,便转身跑出了茅屋。
耶,虽然这家伙有些不知所谓,但看情形自己这下至少可以不用当个小兵了!……听完李大嘴的话,罗华已经大概意识到了什么。
李大嘴去的快,回来的却很满。
六七分钟后,刘府大院前厅。
“团长,这就是我跟您报告的那个镇上的读书人。”
一间说不上宽敞,还有那么一丝古朴味道的大厅内,李大嘴指着站在他身后的罗华,正向首座上的人解释着什么。
“你就是那个识字的罗华?”民团的当家叫刘培德是个圆乎乎的大胖子,显然在没当这个民团团长前,他曾经是个身家不诽的大地主——这一点从他家里的摆设就看的出来了。
“是的!大人。。。”虽然这类场面罗华见得多了,可在这个时代毕竟还是第一次碰到,所以他凭着以前的经验,认为自己最好还是少说多听为妙。
“你说你识字,就写几个给我瞧瞧吧!。。。”刘培德挥挥示意,让李大嘴将准备好的文房四宝拿到了罗华面前。
嘿嘿!就等你这句话了,想当初大队开展书法兴趣小组时我可是狠练了几年的毛笔字,书法大赛上拿奖,那不敢想,可拿到这乡下地方来显摆显摆肯定是绰绰有余了。
于是乎,接过笔纸的罗华,就近便在茶桌上信笔挥洒了起来。。。“大江东去,浪淘沙。多少豪杰,尽消散。”
“大人,我写好了。”为了未来,罗华忍辱负重,故作恭敬的将写好的文房双手递给刘培德。
“嗯,不错!确实不错!……好从今天起,你就是我的副官了,以后每个月十块大洋!”说完又回头对着李大嘴说道:“你带罗副官下去,按照你的标准给他安排安排。”
“是,团长!”
“谢大人栽培!”
哈哈,总算是迈出了第一步!道过谢后,罗华不由暗喜。
……
接下来,白天上班,晚上回家,隐瞒着家里,用只不到半个月的时间,罗华便靠着自己说得自来熟的性格,以及在这时代来说过人的才情,很快适应并融入了这个营口民团,这个半军事化的民间军事团体。
特别是在这期间靠着经常接触的机会,罗华更是博得刘培德信任,并被其当做私人幕僚(相当于现代的秘书一职)依为左膀右臂使用。
而通过不断的接触,罗华也渐渐了解了刘培德组建民团,一些不为外人所知的目的。
刘培德表面上看好象是一个普通的地主,但其实背地里他还经营着一支专门走私烟土的马队,所以这支专门走私烟土的马队才是他的身家。
而民团则是他为了防范,再次出现两个月前货物连续被抢的事情,专门巧立名目成立的,另外这支被惯上团级规模的部队,表面上咋一听去很是风光,可实际上因为刘培德舍不得花大价钱买枪、且因为营口镇地处偏僻不受县上面重视等多方面原因,近三百人的民团也就不到百条可堪一用的步枪,说严重点民团其实就是一群被合法聚集起来,而又没有武装到位的打手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