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小鬼
“嘎,嘎,嘎…”一阵野鸡鸣叫声将老鬼从睡梦中惊醒,老鬼拉开简易尼龙布帐篷口的拉练,从帐篷中钻了出来。
太阳都升起来老高了,老鬼伸了伸懒腰,全身骨节劈劈啪啪一阵作响,气机在骨骼上流动,老鬼将气机顺着头盖顺脊椎胸椎缓缓往下流动,直达脚趾手指的各个骨头;再一吸气,引气上行,气机如同一道溪流逆向回流,从四肢向上涌动,直达头顶。如此这般,迎着初升的太阳作了三十六个引导循环,做完了晨练。
老鬼神采熠熠,满面红光,面庞润泽如同青年。六十六岁的人了,要不是留着漆黑的山羊胡子,说三十岁都有人相信。而且皮肤白皙,浓眉俊目,鼻梁挺直,嘴阔唇红,整个一大帅哥。
远处传来血灵子“当当当”的啄木声,这家伙大概又饿了,要不然怎么起这么早就去捉虫子去了。
老鬼将背囊从帐篷里取出来,检视一下昨晚的战利品,先将那个装巧克力的玻璃瓶子取出来,查看一下里面的红头铁蜂,见里面的蜂子密密嚷嚷的挤成一团,瓶子显得小了点,里面的铁蜂有些没精打采。老鬼想:这么下去可不行,还得好几天才能回到ld山村的家里,铁蜂在这么狭小的空间里会瞥闷死的。
老鬼取下插在腰间的一把精致的蒙古小刀,乌木包银的刀柄和刀鞘上镶着红宝石,刀鞘一侧还插着一双包银的象牙筷子。抽出小刀,精钢打造的刀刃蓝汪汪的,锋利极了。老鬼走到溪水上游一片柳树丛里,用小刀割了一抱柳树条子,选了些粗细合适的软韧的柳条,飞快的编织起来,工夫不大就编了个鸟笼大小的圆篓子,在篓子顶上还留了个圆形小口。老鬼将装在玻璃瓶子里的铁蜂都倒进新编的篓子里,用一个塑料袋将口子封严,以防铁蜂钻出来。透过篓子上留的缝隙,可以看到铁蜂在里面开始活跃起来,不断的嗡嗡飞动,噼里啪啦的撞着篓壁,昨晚留在玻璃瓶子里面的巧克力却只剩下一些包装纸了,巧克力都被铁蜂吃掉了,没想到铁蜂竟然爱吃巧克力。
老鬼见铁蜂野性太强,这么撞下去会撞死的,如果总用迷药铁蜂也会被迷死。看了看帐篷上的尼龙布,老鬼拍了拍脑袋:有办法了。
这不值钱的简易帐篷这次的使命反正已经完成了,不要了。走过去将帐篷上的抽拉钢骨抽掉,将帐篷拆解了,用小刀把帐篷上的尼龙布裁下一大块,将篓子用尼龙布包起来,用割下的尼龙布条捆了几道,在布上用小刀裁了些n字型开口,便于空气流通,还能保持遮光。果然,铁蜂在黑暗的环境下不再飞动,开始安静下来。
老鬼从蜂巢上掰了一块带蜜汁的部分,扔进篓子,免得蜂子饿着。再用尼龙布将篓子口蒙好,用尼龙布带子扎死,留了个提手,才算大功告成了。
老鬼再将装着黑色酒液的磨口盖子的玻璃酒瓶小心的捧了出来,也用柳条围着酒瓶编了个套子,将酒瓶严严实实的套了起来,只留下瓶口在外面。柳条套子上还编了个把手,便于移动和携带。
老鬼的编制手艺还真不是盖的――常在深山老林子里混,不多学几手哪行。
老鬼在溪水边洗漱一番,见自己身上的牛仔服肮脏不堪,胳臂大腿两侧都被灌木枝挂得起毛边了,有的地方还挂出了三角口子。老鬼见溪水清澈洁净,便脱掉上衣和裤子,在溪水里洗涮干净了,搭在灌木丛上晾晒。见溪水洁净的可爱,旷野深山杳无人迹,索性脱了个溜光,坐在溪水中擦洗身子。
老鬼虽然六十多岁的人了,但身上没有一点赘肉,皮肤光滑,肌肉发达,手臂上血管在皮肤下像蚯蚓一般的坟起,整个人显得充满了健康活力。
擦洗干净了,老鬼从溪水里出来,用毛巾擦干身子,肚子也饿了。
老鬼把背囊上的小铝锅解下来,在溪水里洗了洗,再打了多半锅水,在沙地上摆了三块石头,将锅子架在石头上,锅下添了几块松枝和干柴,用打火机点燃,开始烧水。看了看背囊里装大米的编织袋子,装十公斤大米的袋子里只剩下不到半斤米了。
老鬼想到:“弹尽粮绝了,再不下山就没吃的了。总不能不吃粮食光吃野兽的肉啊!”
将仅有的一点大米到进锅子里,又剥了四五颗大松子放进去,时间不长,锅子中的水就翻开了,锅里也飘出一阵大米和松子的清香。
老鬼将锅子移开,只用一边的小火慢慢熬着,等熬成粘稠的松仁大米粥,就可以吃了。他觉得这么点点粥还不足以充饥,站起身来,放出神识四下搜索了一番,发现在一处灌木和杂草丛生的山坡上有一只兔子在啃荆条皮吃,还有一只长尾巴的大公野鸡也在附近用双脚扒草籽吃。
老鬼在溪水边的沙地上拣了两个手指盖大的小石子,扣在右手两只大拇指和食指中指之间,向野兔和野鸡两个方向各弹出一个石子。“嗖!嗖!”石子像子弹一样,准确的击中了远处的野鸡和野兔,两只小动物应声倒地,成了老鬼的佐餐野味。
老鬼拣了野鸡野兔,在溪水边剥皮拔毛,开膛去内脏,收拾冲洗干净,用小蒙古刀削了两根树枝把鸡兔穿上,架在火堆旁烤了起来。
秋天的野鸡野兔肥胖异常,在火上一烤,油脂直淌,油脂滴在炭火上,被火烧得吱吱直响,渐渐的肉色从鲜红变成了枣红,浓浓的肉香在溪水边树林里弥漫开来。老鬼是吃野味的行家里手,知道野味的烹饪之术,这野鸡野兔抹上蜂蜜烤起来吃又香又甜。掰了块蜂巢,用小刀割开表层的一层蜂蜡,将里面的蜂蜜淋在野鸡野兔肉上,再仔细的将蜂蜜涂抹均匀,继续在炭火上烤着,让蜂蜜渐渐渗透到肉的深层去,吃起来里外香甜,沾点精盐更有味道。
粥熟了,老鬼从背囊里拿出一只蒙古族常用的银碗,盛了一碗松仁大米粥,撕开一袋四川榨菜,就着喝粥。又在另一只小银碟子里倒上点精盐,不时从野鸡野兔身上割下肉来吃。边吃边满足的吧嗒嘴,那吃相就像八辈子没吃过饱饭,如果用两个字来形容,那就是――不雅。换成四个字来形容,是――极其不雅!
“嘎嘎”一声鸣叫,血灵子自己在外面吃饱了,飞回来落在不远处的一个树杈上,用脚爪梳理自己的羽毛,乌溜溜的眼睛不时警惕的四下观望。
老鬼吃得正香,血灵子忽然一声短促啼叫――“咯咯咯!”
老鬼情知有异,站起身来,四下观察。忽然口中“咦!”了一声,只见在自己面前两丈远处的一堆柳树丛后,露出一张圆圆的小脸,一对小招风耳朵还不停的前后移动,乌黑的眼睛满是警觉的望着自己,小鼻子还不住的耸动,肉嘟嘟的小嘴边口水都要流下来了。
老鬼惊讶不已――在这深山老林里那里来的孩子?
老鬼见孩子胆怯的不敢上前,便微笑着撕了条野兔后腿,扔在孩子前面的沙滩上。孩子见到老鬼扔了东西过来,警惕的后退一步,等了一会,见老鬼低头吃东西,眼睛也没有再看他,便小心的走了几步,来到野兔后腿跟前,四肢伏地嗅了嗅,想吃又不敢吃的样子,最后受不住兔肉香气的勾引,飞快的叼起那块肉,转头躲到柳树丛后大口吃了起来。
老鬼偷眼见到孩子全身光溜溜黑油油的,两眼有神,动作敏捷,神情警觉,不像是普通人家走失的孩子,附近也没有人类活动的迹象,尤其让人感到惊讶的是这个孩子的双股之间还长着一条――小尾巴!!
“噢――”老鬼明白了,这个孩子就是因为长了一条人类不该长的尾巴,大概被父母当怪物遗弃了――这是一个弃婴。看身材,孩子顶多一岁,一般人家正常的孩子也就刚刚蹒跚学步,乳牙刚长出两三颗,只能吃奶和一些流食。这个孩子却行动如风,满口白牙,吃肉都没有问题。说不定是个狼孩,在与狼共同生活中增强了适应野性的生活环境,生存的本能更加旺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