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家已一日,凌天和小乖均是有些疲惫。黄昏时分,凌天到达一小城,走近一看,城门上“南雁城”三字写的龙飞凤舞,煞是好看。
反正也不赶时间,凌天便带着小乖进了进了城。
出乎凌天额意料,南雁城是个温柔之城,初到南雁的凌天便被这里所吸引。南雁的树很多,但都不高大,并且很清秀,似乎刚刚下过雨,带着泥土气息的空气是如此的丝丝令人陶醉;凌天漫步于南雁绿水柳阴中,一时不住轻吟道;
春风拂过无雪痕,彩蝶乱舞残翼粉;
万花渐绽溢芳香,碎步轻踏溅滴水。
“这位兄台好雅兴!”旁边有人轻赞道。
凌天转头一看,竟是位长得极其秀气的书生,不由笑了笑,道:“胡诌几句,让兄台见笑了!”
那书生却皱眉道:“原以为兄台是位豪放之人,想不到也和别人一样小家子气!”
凌天忖道:“你倒是挺直接的。”顿了顿,道:“竟然如此,不如去豪饮几杯,只是不知兄台贵姓?
那书生将手中折扇一展,笑道:“哈哈,这样才够意思,在下程非南,是非之‘非’,南雁之‘南’!”
凌天拱手施礼,道:“原来是程兄,在下林凌天,凌驾于天之上。”
二人相视一笑,随即便在附近寻找酒店,此时南雁午日的阳光照在二人身上,顿现二人之风华。
“云兄似乎不是南雁人,不知来南雁所谓何事?”程非南道。
凌天道:“程兄好眼力,云某对南雁向往已久,特来来游玩一番,那听程兄之意定是南雁人士了!”
程非南笑了笑,道:“正是。咦,程兄背后所背为何物?看来挺沉重的,待我们喝完酒后不如存放于程某家中!”
凌天摸了摸背后之物,道:“倒不是什么沉重之物,只是一把刀,并且也不是什么名贵之物!”此时程非南拍了拍,笑道:“云兄,且抬头看!”
凌天不明所以,抬头一看,看见一块招牌——忆香酒楼,亦不禁笑了笑。
“两位客官好,请问是在楼上还是楼下?”小二见两人在门口,立即迎了出来。
“楼上清净,就楼上,云兄觉得如何?”程非南道。
“正和我意!”说完便和程非南上了楼。
“小二,拿两大坛酒,上两斤牛肉外加些素菜,素菜自己看着办!”程非南道。
“要大碗!”凌天补了句,同时将背包解下来放在一旁。
“好嘞,客官稍等,马上就来!”小二说完便下去张罗了。
程非南见就还需一会才上,便道:“你我二人如此程兄来云兄去的,煞是麻烦,倒不如义结金兰,从此以兄弟相称,只是不知云兄今年年庚?”
凌天也大是赞成,便道:“今年恰好二十二,那程兄呢?”
程非南大笑道:“哈哈,那我就要称云兄为大哥,小弟今年二十!”
凌天道:“那我就恭敬不如从命,便以大哥自居了,二弟,哈哈!”说完拿出腰间吊的一柄小刀,道:“这是我一把名为‘大天’的刀的子刀,我闲时做的,我们便以信物为证!”
程非南甚是高兴,立刻也取出一块玉佩,道:“我这是一块稀有的和田玉,但和大哥的刀比起便微不足道了!”二人便彼此交换了信物,凌天一接触玉便觉手感非凡,绝对价值连城。
顿觉自己的礼物太薄了,但他也的确拿不出什么礼物来。
此时边上一位中年汉子听到二人说话,走了过来,道:“嘿嘿,二位呼来呼去的,如此有意义,不如都做我小弟,今后跟着我混,少不了你们好处!”
凌天此时心中不免有些不快,程非南更是立马站了起来,冷笑道:“我和我大哥喝酒,干你屁事,一边去!”凌天不由忖道:“这二弟性情果真刚烈!”
那汉子则立即愤怒不已,吼道:“他爷爷的,老子崔元柳,在这街面还没人敢惹我!”随即用力一拍桌子,结果却令在场的人都惊呆了,崔元柳压根没拍到桌子,手掌却被程非南的两根筷子给夹住了。只见崔元柳满头大汗,却始终挣脱不了这小小的两根筷子。
凌天见状,立即道:“二弟,算了吧!”程非南听了便松了手,崔元柳手上突然失力,摔了个更头,但他知道对方的厉害,立即夹着尾巴跑了。
小二这是恰好端着酒菜上来,见状不禁吓了一跳,他将酒菜放在桌上,随即道:“哎呦,二位客官怎么得罪了这位爷,他可是水龙帮的人!”说完还不禁擦了擦汗。
程非南拍了拍小二的肩膀,道:“你还是忙你的吧,放心,本公子还没到怕水龙帮的份上!”小二无奈之下,摇了摇头便走了。
凌天听了不由道:“二弟,这水龙帮是什么帮派?”
程非南道:“这是个统领着南雁水运的帮会,总舵在洛安秋水湖!”突然又一拍头,道:“哎呀,今日是你我兄弟相识之日,管这些干嘛,喝酒喝酒!”说完打开一坛酒,往二人碗中各斟满一碗酒。
这帮会是一般武人成立的组织,但随便一个强点修炼者就可以横扫一个帮,只是修炼界有自己的规定,不得参与凡世的事宜。所以凌天也不客气,站了起来,程非南见了也站了起来,两人便站着以碗代杯碰了一“杯”。凌天仰头一碗酒便下了肚,喝完后却见程非南举着袖子拭了拭嘴角的酒渍,心想:“这二弟,人挺豪放的,这喝起酒却斯斯文文的!”两人喝完相视大笑,坐了下来。
程非南突然好奇道:“大哥,你的刀应该不错吧?”
凌天笑了笑,道:“的确还不错,只是是把不详之刀!”
程非南听了也不多言,便转移了话题,她看了看凌天边上的小狗,道:“大哥,你出门怎么带只小狗啊?”
凌天道:“这是我兄弟!”
程非南觉得太有趣了,哪有人和狗做兄弟,但毕竟二人已结交,便不好取笑凌天。
接下来二人便时而痛饮,时而又高谈阔论一番,不觉之间已夕阳西下。此时二人也都有些醉意了,只是凌天仍然比较清醒,起身道:“二弟,时候不早,该走了!”
程非南显然酒力不及凌天,他摇摇晃晃的站了起来,道:“的确……”身体便要支持不住,幸而凌天及时将他接住,凌天想想还不知他家在哪,便摇了摇他,道:“程兄程兄,你家在哪?”然而看了看程非南却已睡着了,凌天忖道:“俗话说‘酒品反应出人品’,二弟酒后便睡着了,足见人品不错,这个朋友我凌天交定了!”
同时又很无奈,只得拿好背包,叫小二开了间上房。凌天将程非南背至房间,想想自己的其余随身包袱还在另外一家旅店,便将程非南暂时放在床上。不知怎地,凌天突然觉得这二弟怪怪的,可有说不上那儿怪,尤其刚才背他,身子骨似乎要比一般男人要轻很多。但也不及多想,他吧小乖留下来,便快速来到之前住的旅店。他退了房,拿了包袱便又匆匆往回赶。
当他回到忆香酒店时,天已黑了,然而令他吃惊的事却发生了——程非南不见了,小乖也不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