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陶正苦笑了一下,“我写文三年,从最初的充满信心到现在,我终于明白,自己只是一个很普通的写手。我没有多余的才华,写出的东西没有任何特别,也根本不可能大红大紫,按照游戏规则选择热门题材当红元素,日更一万,是我最好的选择,可是从心底里,我又不愿意好好玩游戏,还是想写一些自己的东西。”他抬起头,问:“你见过我的朋友陈思吗?他跟我一起写文,但已经早早签约了,成绩比我要好很多,可他还是不满意。他非常适应网文的游戏规则,总是能最先把握住流行的风向,什么题材红就写什么,只关心读者的喜好,自己什么都能写。我挺好奇的,他的码字妖长什么样子?”
米克侧头思索了一会儿:“你的那个朋友,陈思,他没有码字妖。”
“什么?不是说每个写手都有的吗?”
“但他没有。这种人真的很少见,所以我还特意去他家考察过。”米克晃了晃脑袋,“他完全把码字当成是……怎么说呢,工作?任务?赚钱的工具?所以这种人是没有码字妖的,他或许会有另一种妖,工作妖,但肯定是跟码字没关系的啦。”米克把小本子塞进高礼帽,重新站起来,“看来今晚又要打扰你了呢,你还要继续写吗?”
“嗯……”陶正看了看屏幕,上次的更新下面,只有两三个回复催更,收藏倒是多了五个。他突然就没了继续码字的动力:“算了,我们去吃晚饭吧。”
“好的!”米克欢呼一声,又像想起什么事一样停下来,问陶正,“对了,你说‘等待是读者对一篇文第二好的回馈’,那么什么是最好的回馈?”
陶正摸了摸鼻子:“这个嘛,我觉得可量化的爱,除了时间,就只有金钱了。”
“我经常听到一句话:‘用爱发电’,这个爱,跟你所说的爱,是一回事吗?”米克问。
“应该……是吧。”
“那么,支撑着你们继续写文的爱,究竟是作者的爱,还是读者的爱?”
“什么?这有什么区别么?”陶正被他问得困惑了。
米克歪了歪头,问得很认真:“当然。如果是作者的爱,你们为什么要在意读者付出的时间和金钱呢?如果是读者的爱,那就更奇怪了,文是你们自己的东西,为什么要在乎读者的爱?”
“这……怎么说呢,我曾经看过一种说法,一篇文学作品一旦被发表,放在公共场合任人评说,它便不再属于作者,而是属于每一个读到它的读者。作者最初的创作动机已经不再重要,重要的是,读者从它里面读到了什么。呵呵,是不是挺奇怪的?”
米克点点头,睁大了褐色的眼睛,显然没有听懂。
陶正笑了笑,取出锅子开始烧水,一边拆泡面包装袋一边继续说道:“我有时候也在想,人究竟是出于什么目的,才会去选择写作?文字这种东西,不像是实体的艺术品,例如一张照片、一幅绘画、一件雕塑,创作出来以后,我可以不把它展出,放在家里自己欣赏。甚至一首乐曲,也可以自弹自唱。但文字,似乎天生就是为了读者而存在的,很少有作者写故事只为了给自己看。一个故事如果不被人看到,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所以,艺术可能更在乎评论家的意见,而文学,靠的只是读者的口碑——这点跟电影和音乐很像,但电影和音乐更像是一个包装精美的商品,是群策群力的结果,而写作至始至终只是作者一个人的孤军奋战——虽然现在有些作者也如同偶像和商品一样被包装过头了。”
“我不是很理解……”
“我的意思是,一个作者,可能比任何其他的艺术家都更加在意读者的看法。不过你也提醒了我一件事,”陶正把面饼和调料包扔进煮沸的锅里,搅了搅,盖上盖子,再次陷入沉思,“对于读者的反馈,作者的在意程度,是不是有一个合适的范围才不至于偏离本心。”
“为什么会偏离本心?因为读者吗?”
“对,你可以理解为,是因为读者对这篇故事的爱。爱总是双面的,可以让你更好的创作,也可能会让创作受阻。读者固然是希望故事越来越好,但问题就在于,每个人理解的好是不一样的,甚至于跟作者的理解也完全不同。读者之间的差异也就罢了,若是读者和作者之间有了不可调和的差异,那么作者就会面临一个选择:是为了读者修改自己的想法,还是坚持自我,放弃读者的爱。”
锅盖边缘泛起白色的泡沫,沸腾的汤水从锅边溢出,米克提高了声音提醒陶正,“啊……面好了!”
“哇靠!”陶正手忙脚乱地掀开盖子,把煤气灶关掉。还好损失不大,面条只是有些煮过头。
泡涨的面条浮在水面上,不太能让人产生食欲。米克瞥了一眼,递给陶正两个碗,问道:“坚持自我和读者的爱,两者不可以兼得吗?”
“这是每个作者的毕生追求。每个作者都这么想,但很少有人能做到。我觉得,如果有这样的作者,那么他一定很幸福。我的朋友陈思,就选择为了读者放弃自我。他一直跟随流行的方向,研究读者的喜好,写着所谓的热题材。但平日里跟他交流,我能感觉到,他也有自己想写的东西,只是他知道写出来不会卖座,所以他放弃了。”
“所以他没有码字妖。”米克说完,又不确定起来,“也许以后他可能会有一只。”
“码字妖还会再有吗?”
“当然,就算是一只被饿死了,只要重燃写作的热情,就还是会有的。不过不是上一只复活了,而是生成了一只全新的码字妖,外貌性格都会完全不同。就像养宠物一样,人的一生可以有很多宠物,只要你想养就能有。但就算是同一品种的宠物,也不能找到两只一模一样的,每个个体都是独一无二。”米克接过陶正递给他的泡面,盯着陶正的眼睛,一字一顿道,“所以,别轻易放弃。就算可以开新坑,也别放弃旧坑的写作热情。就算你还会再有新的码字妖,别放弃现在拥有的这只。不管是坑还是码字妖,你有无限的未来,而它只有你。”
☆、工作的地方
陶正被他的口气震住,愣了一会儿,才犹豫着问道:“你是不是……知道些什么?”
“你指什么?”米克吸溜着面条,含糊不清地问。
“就我以前……弃坑的事。”
“你弃过坑?”
“是……是啊。”陶正瞄了米克一眼,看他没什么反应,低下头说,“一个完整的故事除了想写的剧情以外,还有很多其他的内容,比如铺垫或者过渡,但灵感和梗都是一瞬间的事情,写出来可能只是一个场景或者一个片段。当把想写的梗写完了,没有读者的话,就没有动力写其他的内容,全靠作者的自制力很难继续。像我这种没有签约的写手,没有入V自然没有约束,弃坑是毫无负担的一件事。我以前也是这样,只要有新脑洞就开个坑,没有大纲随意放飞。不想写下去了,弃坑;没什么读者回复,弃坑;有了更想写的脑洞,弃坑……到后来,除了满地的坑,什么也没留下。”
“后来呢?”
“后来有一天晚上,我突然觉得很空虚。我笔下的那些人物,他们的人生定格在一个暂停的画面,无法再前进一步。而我的人生,也止步于深深浅浅的坑里。于是我跟自己说,不能再这样下去了,我想要个完结文。我想给每个人物一个完美的结局。从那以后我开始看写作方面的书籍,学着做人设,揣摩每个角色的心理。我列了完整的大纲,不断地修改和完善,并且按照严格按照大纲执行写作计划,慢慢写得越来越顺手。”
米克敲了敲桌子:“唔,这么说来,就是从那时开始,你有了码字妖。那个晚上很重要啊,你还记得你在哪儿吗?”
陶正费力想了想:“不记得了……但好像不在家。”
“我觉得码字妖很有可能回到了你那晚所在的地方,既然你不在家,那么家里就不必再找了。”米克几口扒拉完剩下的面条,把空碗放进洗碗槽,又抽了张纸巾擦嘴,“就从你最常去的地方找起吧,你平时除了家最经常去哪儿?”
“公司吧,我不在家宅着就在公司上班。”
“真是苦逼的工作族呢……不如明天去你公司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