玫瑰城变-荒城篇_分节阅读_34_玫瑰城变-荒城篇 - 火灭小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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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城变-荒城篇_分节阅读_34(2 / 2)

对不起,老师。如果有的选择,我肯定不会出卖你。

可是我没有。

白凌胸口起伏,眼里红丝迸裂,但还是努力克制着把林修境撕碎的冲动。他真应该早早把人就地□□,软/禁也好,强来也好,什么恶劣的手段都用上,也总好过把他留在身边吃不着,还在背后挖了坑把自己赔进去!去他妈的尊重!去他妈的保持风度!去他妈的正人君子!

犯/贱的到底是谁,是我啊!他妈的是我啊!!!

林修境有些崩溃,低着头,像个犯了大错还不知所措的孩子:“老师,我不想再过忐忑难安的日子了,从Deff被抓那天起,我没有一刻不在为自己曾经犯下的错忏悔。抱歉,我也会陪你一起,下地狱的……”

“好、很好!我还应该觉得庆幸,有你和我一起去死!”

白凌猛地站起来,两个手指用力地捏住他的脸颊,手背的玫瑰花藤蔓栩栩如生,仿佛成形的蛇信子,张开血口,要把他活活绞死。

“呃、咳咳……”

修境疼得倒吸口气,白凌的力量不知轻重,几乎要把他的下颌骨捏碎:“你以为我真是马有失蹄?就凭你那点心思,在我身边做得每一件事,我都一清二楚!但我愿意相信你,我相信我对你的感情,足以阻止你下任何一个不利于我的决定。因为爱你,所以我才愿意赌一把!”

林修境第一次见他情绪崩溃。因为他印象里的白凌,从来都是胜券在握的样子,他从来不会打无准备的仗,从来不会输,永远不会因为什么方寸大乱,总离自己很近,却让人摸不透哪句真哪句假——是因为要死了,所以才绝望吗?

为什么自己会感到如此痛心。送他进地狱的人,不正是自己吗?

修镜难过得心脏发颤,身体抖得跟筛糠似的,像一滩烂泥被白凌握在手里。“小修,你的心可真善啊,唯独对我,唯独对我、那么狠!”

计时器的机械声按部就班地叫,林修境看到表盘一秒一秒地动,没有任何差池,也不会有任何差池。十八分钟,快结束了,白凌所杀的人,所犯的罪,都将随着这栋建筑物的坍塌得以交代,他清楚地听见,时间在耳朵边溜走,宣告生命即将结束,在最后一刻,他不后悔,只是觉得遗憾,还有好多事没有和白凌一起做。

眼泪忍不住掉下来,打湿了白凌的手背。

林修境被迫仰望着男人的脸,他没有发出任何哭声,就像没有感情的机器人,只是单纯地掉眼泪。

白凌看到他哭,心都碎了,一抽一抽地疼,本来冷硬的脸多得是动容,一把把他揉进怀里,用力在耳垂上咬了个红印当作报复,“你个混球,来这套,明知道我受不了这个。不是要绑架我吗?怎么像个小孩子似的,自己哭上了?”

修镜看到他回暖的表情,又变回以前温柔的口吻,实在憋不住,眼泪刹不住车地流下来。他希望白凌可以揍他,掐死他,而不是反过来心疼他那几颗不值钱的眼泪。

“算了、算了,我输了,我认栽。反正我死在你手里,是注定的。”

白凌无奈地在他泅着汗的发梢和颈间深深地叹了口气,亲掉他的眼泪。“这把年纪还掉眼泪,不怕丢脸么。你就知道对我狠,知道我心里难受,还哭个不停,是不是真要我死不瞑目?我跟小修不一样,无论你做什么,我都会原谅你。”

林修境是痛苦的,白凌越对他温柔,他越惭愧。“老师……”

“坐沙发上。”白凌看了一眼显示器,心想林修境是打定主意让他交代在这了,有些心累,放弃般坐在沙发上,把林修境拉到怀里:“我们聊会天,反正马上要死了,说会儿心里话好不好?”

林修境躺在他怀里,计时器尖锐的声音听得人头皮发麻,像在凌迟自己的耳朵,“说什么?”

“随便说说。”

白凌低头捧着他的脸,才看见林修境眼角边扎了玻璃碎,渗出了血。他大惊小怪地说要破相了,小心地把那些小小的玻璃碎一一取下来,给他顺顺的后背,简直是把他当成哭岔气的小孩子一样安抚着。

换做平时,修镜只会觉得哭笑不得,但今天,他不想离开白凌怀里,一点也不。他宁愿自己幼稚些、自私些,放纵些。

白凌很享受难得的二人世界,抱着他感叹:“以前傻不拉几地觉得,南方的冬天不会下雪就不冷,可是在这里住了那么久,还是不习惯这种深入骨髓的阴冷。即使穿再多,手脚都会冰得刺刺地疼……世间清景应如是,时间过得很快,我还记得上一年过年,咱两留在这边守岁,一起包饺子来着。”

林修境含糊着眼泪说:“不是饺子,是馄钝。”

“差不多啦,馄钝和饺子能有什么差别……突然好想吃啊,今年咱们再包一次吧,这回包一次像样的,再让厨房炒两个家常菜,开一瓶89年的轩尼诗,汤圆什么的也弄一点。”

林修境低垂着头,一股绞痛绞着他的心脏,几乎要把他掀翻过去。“好啊,我要白菜猪肉,不准再放辣椒,上次辣的我眼泪都流下来了……”

还剩十五分钟。

白凌的声音温柔细腻,像哈瑞尔的提琴,比江南水都的吴侬细语更催人入睡,林修境被他抱得舒服,有一搭没一搭地应着,精神变得有些恍惚。

那是多久之前。

公会刚进驻南市的第一天,他们穿着整齐的白色军装,在烈日炎炎下接受军区司令的观礼。林修境常年伏案研究,所以有一点小近视,那时阳光强烈过了头,晒得人有些眼花,他不得已摘下眼镜,看到晴空万里,和最前方那人迷迷蒙蒙的后背。

首长致辞后,白凌站在主/席台上,傲然地在国旗面前宣誓,那个人还和平常一样,不扣军装的第一颗扣子,崭新干净的白衬衫收紧军裤里,腰身扎得紧紧的,看起来神采飞扬,平日里的随意收敛了几分,连语调也变得铿锵有力:“我们的职责,是捍卫民众的生命;我们的价值,是守卫这片不幸的国土,猎人公会,绝不对病毒妥协,绝不对疾病妥协,也绝不对以患病为幌子的犯罪行为妥协!”

林修境站在人群里望着他的老师——以后则是他拥戴的上司——他想着,如果一辈子能跟着这个人,无论他去哪里,自己都在背后跟着,该有多好。

一跟就跟到现在。

十年很长,足够两个情投意合的人做很多事:比如窝在被窝里看美国老片,在晶莹剔透的北一哨子棺接吻,一起品尝西班牙甜点,手牵手在塞纳河漫步,顺便去巴塞罗那工业时代的旧址逛一圈,最后去玩具城买颜色最多样的积木。

从坦诚相见到相知相爱,从执子之手再到与子偕老。十年够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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