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_媚眼无情 - 火灭小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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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1 / 2)

“喂。。。喂。。。”任凭郭云飞怎么呼唤,司徒媚儿再也没有出现在视线里。

二十三

“喂——,饭好了。”郭云飞站在楼梯口抻着脖子冲楼上喊着。

“难道我的名字是喂么?”一张粉面好像冷得是冰雕一般。

司徒媚儿从楼梯上缓缓走下来,一袭真丝的家居服隐隐显现着凹凸有致的身材,刚刚沐浴过温泉的脸蛋上透着一抹红晕,一头栗色的卷发散落在肩头,散发着淡淡的洗发水味道,一双纤细的雪白小脚吸着一双粉红色的拖鞋,十个淡淡的粉红色脚趾盖宛若盛开着的芙蓉花。

“以后在这间屋子里,你可以叫我媚儿,出了这间房,就叫我总监。”

心跳有些凌乱,呼吸也有些困难,慌忙把视线移开,哑着嗓子低低的应了一声。

几条煎得黄黄的小黄鱼,一盘番茄炒蛋,衬着精美的白瓷盘,摆在黑色理石的餐桌上,看上去简简单单的却又是让人垂涎欲滴。

“冰箱里,只有这些,将就着吃吧,明天我去市场。”郭云飞闷着头全心全意的对付着碗里的白米饭“哦,这附近哪有菜市场?”

这附近的菜市场?“我只知道超市在哪,平时都是阿姨去买的。”

“超市?那的菜多贵呀,能比露天市场贵出一倍呢。”怨不得刚刚那两个番茄包装的那么精致,切,吃上去还不是一样的味儿。

唔,今天可能是累了,这饭感觉很香,再来一碗,刚刚拿起饭勺的手被司徒媚儿用力按住。

“呃?你干嘛?”

“你不能多吃,要注意保持体重。”

“什么?我还用减肥?”难以置信的看着司徒媚儿认真的脸。

“这么看上去还好,但是上镜就难看了,你的脸会显得很大。”

“我是唱歌的,又不是演员,干嘛上镜啊?”

“唱而优则演,你要是想成为真正的明星,不仅仅是要好好写歌,唱歌,将来一定要往影视业进军。另外,你不也是要拍mv的吗?”睫毛微微眯着。

“唔。”郭云飞咬咬下唇,还是乖乖的放下了碗。

“艺人光鲜的背后,其实,都是艰辛,知道蔡依林么,n年来,只吃白水煮青菜。一会儿,我会给你一份营养食谱,你就按照那个买菜。”

“呃,你是怎么到北京来的?”故作轻松的问出了心里的问题。

“哦,自从离开圣宝育婴堂后不久,我养父就出了意外过世了,我妈,就在一户人家做保姆,那户人家是澳门回归时来澳门工作的北京人。后来,他们任职期满,就回了北京,我们一直保持着联系,北大那年对港澳招生,我就考了过来。”

“那,你养母呢?”

“她也跟我来了北京,开了一家小小的花店,哦,那次我就是给客户送花遇到你的。”

轻描淡写的叙述,十几年的艰辛仿佛都是浮云,没有一丝抱怨,还可以笑得如此的灿烂。

偷偷抚摸了一下那凉冰冰的理石桌面,光滑细腻,不用问就可以想象那是多麽昂贵的东西。

“媚儿,你呢?”

“我很简单,你离开后的第二年,我爸爸找到了我,就带我回家,本来是在澳门读书,但是,我总无法融入学校的生活。于是,我二哥就带我去英国,在那里,我呆了十年,后来,俊哲回北京,我就跟他回来了。”

俊哲?眼前闪过那双睿智的眼睛,“是天娱的沈总么?”

哦,不禁莞尔,“对,就是他,沈俊哲,我们一起在伦敦读书。”

嘴角翘得好迷人哦,应该是很幸福吧,可是为什么却感觉不到她开心呢?摇摇头,自嘲的笑笑,那么优秀俊朗的男人,怎么会不开心。

二十四

泡在宽大的浴缸里,郭云飞用力掐掐自己的大腿,真实的痛感让他相信,自己不是在做梦。

据说小汤山是龙脉,早在明代就已成为皇家禁苑,清朝康熙年间在此键汤泉行宫,现在更是达官贵人的聚集地。

用手轻轻的滑动着清澈的泉水,晕染着袅袅的热气,郭云飞忽然冒出一个奇异的想法,这么一池水若是以往够不够自己洗一个月的淋浴呢?唉,原来这就是豪门的生活,浪费。一点也不环保,不过真的很舒服。

舒服的躺在云朵里,那柔软的温暖的云朵,层层将自己的身体包围,金色的阳光暖暖的照在身上,用力嗅嗅,原来这云朵竟是一股清新的味道。

微微颤抖了一下睫毛,梦么?真不愿意醒来。

郭云飞惬意的翻了个身,好舒服啊,好久没有做过这么温暖的梦了。

什么东西凉冰冰的爬上了自己的脸上,郭云飞猛一挺身,在床上坐起来。

“啊——”

“怎么了?”司徒媚儿站在门口歪着头,忽闪着纤长的睫毛,望着脸色惨白躲在床里缩成一团的郭云飞。

“那,那是什么?”

一条黄金蟒慵懒的盘在郭云飞的床上,通体白色的身子上覆盖着金色的鳞片,花纹异常的美丽,充满一种异域的神秘风情。它似乎也听见了郭云飞的惊叫,昂起美丽的小脸,咧开嘴调皮的吐着粉红的舌头。

“哦,我忘记告诉你了,它叫素素,是我的宠物。”媚儿轻轻的走过来,伸手将盘在郭云飞床上的黄金蟒揽在怀里。

黄金蟒匍匐在媚儿的怀里,冲着郭云飞轻轻吐着粉红色的舌头,发出“咝咝”的“笑声”。

“啊——,你怎么会喜欢这种恐怖的东西,女孩子不是都喜欢小狗么?”感觉所有的毛发都竖立起来。

“各有所好啊。”

“那你把它抱走,千万不要在让它到我房间里来。”看着那个粗粗长长,滑滑凉凉的家伙,郭云飞如论如何也无法将“宠物”两个字与之联系起来。

“那以后,你可不要再起晚啦,否则,素素还会来叫你起床的。”

“起这么早干什么呀?”看了看蒙蒙亮的窗户,郭云飞低声嘟囔着。

“哦,晨跑会使人一天都保持饱满的精神,所以,我们要晨跑。”这一刻的笑容格外的灿烂。

晨曦中,一条黑色的马路仿佛一条墨色玉带在半山中飞舞,空气中没有了难闻的尾气混杂味道,清新的让人身心舒畅,路两边的景色美得令人炫目,但是郭云飞却没有欣赏的闲情逸致。

“快点,快点。”司徒媚儿骑着一辆脚踏车,不停地挥着手里的藤条。

虽然隔着运动服,藤条抽在身上,依然可以感觉到疼痛。

“啊——”郭云飞呲牙咧嘴的叫着:“喂,你变态啊,说要晨跑,你却骑脚踏车。”

“你个没礼貌的家伙,我说过了,我不叫喂,你记不住啊。”藤条用力的抽下来“少罗嗦,快点,到了前边那棵树就往回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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