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老族长是如何看待他的,也无论老族长到底是为了什么原因而单单挑他出来的,唯一可肯定的是,这坏脾气的老头儿,真真切切是救了他一命。
当年正值部族与朝国血战正酣。说是血战,其实大多时候,是朝国人往里攻、族人往远躲,若非熟悉当地风土,恐怕早被朝国一网打尽了。就是这般狼狈地辗转腾挪之际,老族长把阔目也叫过去,说是要他去办一件大事。
老族长命里没儿子。他曾有过两个小子,偏偏都在幼年时一个被狼叼去了、一个得了瘟病夭折了。剩下的唯有一个从小捧着长大的姑娘,名叫灵晴儿。
灵晴儿人如其名,实在是个水灵灵的美娘子。可他们番族人,向来是把女孩儿当男孩儿养,这姑娘长大了,端是一身浑不怕的汉子习气,便是极烈的水酒,居然也能喝过三坛而不倒。
喜好喝酒也罢了:她爹是一介族长,供她喝酒的钱还是给得起的。可这小姑娘喝多了酒,陡然而生带着酒袋、瘦马浪迹天涯的豪气来,她说**就**,旁人怎么拦也拦不住。
老族长看得开,只道年轻人仗着心气儿高,待受了委屈也就回家来了,也任由她折腾。他算盘打得妙:月亮山的名号在番族管辖地带颇有威望,任是宝贝女儿到处闯祸,也得给他老人家一个面子。
然而他这姑娘偏偏又与众人不同。番族人知道朝国与他势不两立,便不单枪匹马去朝国受这份闲气,但灵晴儿偏不。听人说,这妮子不仅跑到朝国地界,去的还是帝都朝都城。去朝都城当个败老爹钱财的女纨绔也罢,这死妮子居然跑去卖唱!
老族长气得白胡子都哆嗦起来,听着来人唾沫横飞地满口信誓旦旦:他姑娘在朝都和一个瘦得只剩一把骨头的没出息小琴师在一起,好像还大了肚子?!
这个不能忍!老头子拍案而起。他有些恼火女儿在外有了心上人,更恼火他番族子女、居然能看上一个瘦毛弹琴的小子!那不知怎样把他姑娘“骗”到手的朝国小伙子,在他脑海里更是赫然成了个紫面獠牙的小怪物。
阔目也,便是在四个无功而返的前辈之后,第五个前往京城寻灵晴儿回来的人。
第10章死孩
正是下雨天,土路上泥泞不堪。
一条泥道儿里走着三个叫花子,个个破衣烂衫,光着脚、拄着拐。唯有最后边跟着的一个高个儿壮汉子,手里连个破碗也没有,在这一众歪歪斜斜的叫花子中,居然都能称得上是“最”落魄。
一行人倒着脚,往不远处那幢三间倒了两间的破道观奔去。前边四条瘦腿儿扑腾出浪花似的泥点子,大多全落在了最后边那人身上。待他们三个扑进道观中,那人便急忙把身上被泥裹了一层的破布撕下来,远远地扔在了一边。
且不论泥里有猪粪鸡屎,单那俩臭叫花子的臭脚,也真教他觉得恶心:这般落魄下还如此讲究,看来他并非实打实的叫花子。
他脱了衣裳,露出多毛的胸膛,霎时觉得舒坦极了,便满意地长叹一口气、倚着门柱坐下来,伸长了两条腿。这时候,他才得空想起那两个聒噪的“同伴”,不免有些惊奇地向道观正中一看,才看见两个叫花子围着那三人高的泥塑神仙站着,正附身看着个什么东西。
民以食为天。这俩肚饿肠饥的瘦鬼,莫不是拣着了别人剩下的吃食?
念及此,这高个子壮汉急忙翻身起来,凑了过去。
他自从被偷了行囊,便饿了好多日肚子,亏得有这两个叫花子接济,才能留口气走到此地。若是有吃的,他也得分些才是。
泥塑的老神仙脚下,畏畏缩缩地靠着个白脸盘儿姑娘。她手上抓着半个白馍,怀里还护着个鼓鼓囊囊的大包裹。看那形容,里边大约也装的是路上用的吃食?
高个儿和这俩穷叫花走了一路,知道他俩向来是不忌讳抢的。此时这般迟疑,不是良心发现、而是怕这姑娘或许还有什么同伴在附近。他俩个还在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地警惕着,突然觉得背后多了一人,出自一贯小肚鸡肠的本性、怕再等下去被人抢先,便一个饿虎扑食朝那姑娘扑了上去。
只听得震天响的“啊!”一声,两个瘦骨嶙峋的叫花子一同抱了抢过来的东西掉头便跑,一不留心撞在后边观望着的高个子身上,居然把他还撞得一个踉跄!
他往后倒退几步,尚未站稳,便又有一人冲撞了上来。这么一撞,他脚下再也不稳、勉强又退了几步,一**墩儿坐在了地上。他身量高,向后这么一倒,把刚跑出几步的老叫花砸得面朝黄土跌在了地上。
没等他扶地起身,一只女子的秀足就踏在了他脸上,又把他踩回了地上。
不知道包裹里装的是什么贵重的物件,那白面姑娘偏不依不饶地跨过他就和浑身脏污的叫花子滚在了一处。
高个男人从地上爬起来,再一看只剩了与女子厮斗的那个老叫花子,另一个早已跑得头也不回。他抓耳挠腮一阵,抓准了机会、从挣得不可开交的二人手中抓过包裹,往起一提,抛在了女子怀里,顺手将那又锲而不舍扑上来的老叫花向外一推、扔在了雨地里。
“忘八鹰!老子供你吃喝,你他娘居然吃里扒外?!”老乞丐见自己落单,想必讨不到什么便宜,索性两腿一岔、骂起街来。
裴鹰。这便是那高个儿男人的名号。
他现在不觉得这名字有多么霸气凛然,等多年后,他被一傻子赐名为“阔目也”的时候,就晓得怀念如今了。
老叫花在地上骂骂咧咧,直到那白脸姑娘实在受不了,从包裹里又拽了个馍馍出来,才堵住了他的臭嘴。这当口,裴鹰看清了她包裹里边装的是什么东西。
确切来说,那不是什么东西。
那是个白得异乎寻常的娃娃。
裴鹰看明白了,这姑娘是带着个娃娃、孤身一人上路的。
那时他还未在朝国住过多少日子,并不知道朝国除了汉人还有其他族民,所以他只把这女子当做比一般人白皙的汉人姑娘。后来等熟稔了,他才知道,这女子原来是云滇郡木氏族人。
木氏祖籍在北番地带,因其习性喜阴、尤擅用蛊,与崇尚豪气的北番人脾性颇不对付。两方私下斗殴次数多了,总是木氏吃亏,木氏也不傻,索性离开番族、举族迁徙到了云滇郡。传闻木氏族血脉稀少、行踪隐秘,这回居然让裴鹰遇着个实实在在的木氏姑娘。
这位名叫木莲的小女子,敢抱着个孩子上路,自然是有些本事的:她是要前往朝都城,这一路上也同裴鹰相似、遇到了不少麻烦。此时见有这么个良心未泯、肯为萍水相逢的陌生人出头的健壮男人,不免动了与他一路的心思。至于要怎么提防她和孩子的安危,也有个一看便是木氏风格的法子:她在裴鹰身上种了条蛊虫。
后来裴鹰之所以去云滇郡的缘由,便是因为这条蛊虫。如今的阔目也之所以向狼头神祈祷能再见这母子俩一面,也是因为这条蛊虫。
这条蛊虫,据木莲、即那位木氏女子所言,是一条连心虫,她怀里抱着的婴儿身上有一条,另一条,便就是在裴鹰身上种着了。此虫颇有些古怪之处,一虫连两心,如同一条绳上吊着的两只蚂蚱,同生共死、休戚相关。
也就是,若裴鹰敢动这孩子分毫,那裴鹰也必死无疑了。
其实这一招简直多余,天地良心,裴鹰并非穷凶极恶之人,更不会有动未出襁褓的婴儿的念头。他一直百思不得其解,难不成是自己长得太穷凶极恶了些?不可能啊,若是自己真心形容凶狠,那刘正这傻子也不会一眼就和他亲近成那个样子啊!
阔目也看一眼臂弯里睡得极安心的刘正,拍拍他的脑门儿,心中又想起那个给他下蛊的云滇女子。
木莲不是恶人,这个他清楚的很。他自己有母无父,打小便明白母亲为了孩子是甘愿把整颗心都掏出来的,木莲独自一人带孩子去朝都城寻夫,有所戒备也是应当。况且,人家下蛊之后,也是与裴鹰约定过之后会帮他取出蛊虫的。
只不过,裴鹰按照约定在城门外的千锁断桥前等到日头西落,也未能见着她而已。
到底是见着了丈夫不成?是留在了京城、抑或回了云滇郡?难不成是遇上了什么险境才无法如约而至的?裴鹰不得而知。他知道的,唯有一件事:那与他一同种有连心蛊的婴孩,一定还活着。
一想到木莲怀中的婴孩,即便离最后一面已过去了许多年,阔目也的皮肉上依然登时碎碎地起了一身小疙瘩。
这孩子,或许是个死的?阔目也有些不敢确认。这婴儿远看还好,眨眼、伸手都是如普通人家的幼童一样,但是,他可以拿自己脖颈上这颗头颅作保,他可以确信,这孩子没有气息。
仅是没有气息,也便作罢。或许木氏有一门独特的、从襁褓之时就练起的龟息神功,或是蛊虫作怪,反正他从裴鹰到阔目也,也算是开了许多眼界,修习心法以达到无声无息之境还是有实据可考的。但人活而没有心音,这难道不可怖?又怎说得过去?
疑窦一起,便将之前不曾放在心上的细节一点点串通起来:老叫花子抢夺包裹时,包裹砸在地上数次,里边的婴孩居然连哭声也无半个;甚至于木莲抱婴孩时,有时裹得极为严实、连头也不露,似乎孩子不需吐气吸气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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