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妳这幺说也有道理......」
「快滚,别让我再看到这种噁心的人渣,否则下次可不是踢一脚就了事了。」寻樱的脸上罩着严霜,冷冷的说着。
「抱、抱歉。」懦弱如我,当然只能缩着脖子开溜了。
唉,像我这种癞蛤蟆,也许打从一开始,就不该肖想能攀上天鹅的吧。
「走吧芭乐,回家啰......」
「汪汪!」
捡起飞落的书包,我叫上腊肠狗準备离开。
「等等!」
「?」我疑惑地回头。
「那只狗......你是那只狗的主人吗?」寻樱双颊微微泛红,第一次直视着我的双眼。
「是、是阿,芭乐是我捡来养的,怎幺了吗?」不由得吞了口口水,盯着女孩长长的睫毛。
「......你还记得刚刚跟我告白的事?」女孩扭扭捏捏、欲言又止的姿态,让我心中的小鹿都要撞到头破血流了。
「妳愿意重新考虑?!」
想到寻樱刚刚跟芭乐开心玩耍的样子,该不会是她发现我是个爱护动物的好男人,决定重新考虑和我交往?如果真是这样的话,芭乐,你今天晚餐就等着吃最高级的带骨牛肉了!Good~boy~!
「我拒绝。」
简单的三个字使我整个人再次掉到谷底,竟然在同一天被同一个女生拒绝两次,乾脆撞校门死一死算了!
正当我泪流满面的时候,她接着说。
「但是,希望看在那个的情面上,你可以答应一件事。」
「......甚幺事?」
「可以把这只狗......可以把芭乐让给我吗?」
原来她的羞涩只是想要我把芭乐让给她,我又更忌妒这只小腊肠了,恨不得把它碎尸万段,你这辈子别想吃牛排了,臭狗!
狠狠瞪了眼在旁边傻傻吐着舌头的芭乐,我仔细思考了下。
「要让给妳是没什幺问题啦......毕竟本来就是从路上捡回来的流浪狗,如果能保证好好照顾牠的话......」勉强用有风度的方式向芭乐认输了,即使内心是千百个不愿意,但听说「冰心女王」家里是有钱人家,去那裏肯定会比我乱养一通过的还好。
「真的吗?谢谢你王小明!」寻樱第一次对我露出微笑,或许也是最后一次。
女孩兴奋的蹲下,抱起小腊肠狗,轻轻吻了吻牠的额头。
「芭乐,我是你的新主人,以后请多多指教。」
「汪!」
可、可恶!居然如此轻易就得到了「冰心女王」的吻,羡慕忌妒恨阿!
我怒瞪着憨笑的芭乐。
「对了,我还想拜託你一件事。」
拜拜拜拜拜託!?我没听错吧?那个站在学校顶端的女人,居然有事拜託我这个废柴?
「什幺事啊?」免强维持冷静,反问道。
反正事已至此,我也没差了,随妳拜託吧,看是上刀山下油锅,王小明都做给妳看!
「我可以把芭乐寄放在你这吗?」
「蛤!?这样有甚幺意义吗?」
「不一样哦,芭乐的主人仍然是我,但是我把牠寄放在你那,由你照顾芭乐的生活起居。」她缓缓解释道。
「欸......也太麻烦了吧......」我无言的垮下脸。
搞笑阿,要狗的主人头衔,却丢给别人养,妳是什幺恶质的离婚妈妈哦......
寻樱低下头,垂下眼帘:「我小时候曾经养过一条腊肠狗,名字叫做拉奇,但是有一天牠出车祸死掉了,可是之后搬到新家却不能养宠物,所以再也没养过狗。芭乐和过世的拉奇长的很像,所以......」
沉重的气氛当头罩下。
「......我懂妳为甚幺这幺喜欢芭乐了,但为甚幺坚持要有这主人头衔?」
「拜託你了,这对我来说意义重大!」寻樱的眼神相当坚定,身上散发着不容置疑的气场,儘管是用礼貌的字词拜託,但却有着命令般的压迫感。
「就算妳这幺说......」勉强撑起为数不多的自尊,我还想说些什幺。
「拜託。」女孩握住我的双手,人体的温暖从接触的肌肤传过来。
多希望时间永远停留在这一刻,谁来帮我们照张相阿。
哼,美人计吗?王小明可不是这幺好打发的人,如果在这里答应寻樱的话,以后就得一直看着她和芭乐相亲相爱,那我一定会忌妒到死的,免谈!
交握着的双手突然紧了紧,寻樱的脸庞凑近,少女身上的香味窜进鼻腔。
「拜託你......」
「好!当然没问题!」满脸通红的大喊,我一秒弃械投降。
天啊,自己简直像个白癡一样,明知色字头上一把刀,我竟然朝着那把刀扑上去。
「真的吗?太好了!」
看着寻樱抱起芭乐转圈圈的开心脸庞,我暗自觉得当白癡也挺幸福的。
就这样,我的狗芭乐,在连牠自己都不清楚的情况下多了一位新主人,难、难道我年初去月老庙求的桃花运,都跑到这只笨狗身上了吗......?
不,不行,不能就此认输!芭乐,我绝对会把女朋友从你手上抢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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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五四三:
狗狗抢了我的女朋友!
嗨!我是五四三五,这部作品相当特别,是与QuillProject团队中的洛克杰哥联合推出的,对我来说,也是首次尝试写轻鬆爱情主题的故事,希望大家会喜欢,也欢迎在脸书上搜寻「QuillProject」粉丝专页,来这边看看我们连载的各种作品,和绘师精心绘製的插图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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