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15_成魔 - 火灭小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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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5(1 / 1)

果然,等不再有人进入,一名大约知天命年纪的长者走到了擂台上。

“首先感谢众亲朋乡里前来参加小女的招亲大会。宋某此番广发英雄帖,是想为女儿找一位文武双全的贤婿。方才大家已经经过了第一关的姻缘阵,凡是没有通过姻缘阵进入比试场地的,只能叹与小女确实无缘。还请未通过的朋友勿要介怀,安心在右侧观看接下来的比试。”

围观之人显然对送老爷的解释并不怎么满意,大声议论起来,倒是右侧的人十分安静,好似已经接受了被淘汰的事实。

夏成墨道:“看来那姻缘阵确实很有门道,亲临其境自能体会其奥妙,是故没能通过阵法考验的人并不觉得不甘。”

白云霄点了点头。

接下来又是两轮文采比试。

夏成墨二人说是来看热闹,但因为第一轮的阵法,对具体的比试并不怎么关心,反而希望再出现些“奇怪”的事情。这一道一妖都是修行之人,对俗事不过看个过眼,更感兴趣的还是法术遁甲之列。

二人一面吃着酒,时不时看一眼场上的比试。两轮文试,念的那些个诗词风雅是风雅,但都不对两人口味,便没多注意。很快,场上只剩下了三个人。

夏成墨突然道:“我怎么看着最左边那个有点眼熟……是那个被打的秀才!”

白云霄也认了出来:“之前花会上求功名的好像也是他,原来他口中‘垂怜’他的是宋家姑娘。”

夏成墨笑道:“这酸秀才也来招亲,难不成还真是个才子佳人的故事?民间都讲究个门当户对,他这样的家世宋家家长怕是不会答应吧。”

白云霄道:“若是他赢了,宋家不答应也不行了,不然会落得个嫌贫爱富的名声。”

夏成墨道:“说起来我也看过些话本,觉得世人也是奇怪。譬如富家老丈把女儿不嫁穷书生嫁个家产相当的,就是嫌贫爱富。但若是穷书生不娶普通姑娘,非要娶富家女就只赞是有志气。阿霄说这是为何?”

白云霄一愣,不由失笑道:“或许是因为书生有才?来日总要金榜题名的,到时候就门当户对了。”

夏成墨却道:“朝廷三年才开一次会试,还能个个秀才都中状元?”

白云霄又道:“或是因为富家小姐倾心的是书生,老丈拆散有情人,所以是不对。”

夏成墨依旧摇头:“那穷人家的女儿嫁到富家总被说是高攀,更被称作卖女儿,里头难道就没有一对两情相悦的?”

白云霄只能无奈道:“你总有道理,你说是为什么吧。”

夏成墨笑得十分狡黠:“自然是因为话本是穷书生写的,若是我来写,就写成佳人中意的都是仙气飘飘一身正气的道长。”

“你真是——”白云霄被夏成墨的厚脸皮打败了,也不得不承认他说得有理,“话虽如此,但话本不是人人都能写的。若是没人喜欢,又怎会广为流传,你写了也是没用的。”

夏成墨幽幽叹了口气道:“虽然这个世道的人都喜欢听富家女看上穷书生,穷书生高中成状元,可指不定哪天大家都中意道长了,到时候肯定有好多道长的风流话本。”

白云霄笑道:“那你就好好修仙,等着那个时候吧。”

夏成墨哈哈大笑。

两人自说着话,突然听到外头爆发雷鸣般的喝彩声。酒楼里也有不少人叫好,往外头一看,招亲擂台上居然只剩两个人了,其中之一就是那个叫做陈元的书生。

那个文弱书生,居然在跟另一人比武?而且斗得不分上下!场上符箓剑光乱飞,看得围观之人眼花缭乱。

夏成墨也看得眼睛都放了光,一面叹道:“阿霄,这个书生,不是个普通的穷书生。若话本里最终是他娶了富家小姐,我会相信的。”

作者有话要说:

在存稿用完的时候回来了。写了很长还在交待一些背景,文章极度慢热。感谢还在忍耐我啰嗦的小天使!不管怎样,会写完的。

第17章第十四章落败

比武招亲已经进行到最后的比武,没想到那个文质彬彬的弱书生陈元居然还在。

他的对手是个器宇轩昂的青年,手持长剑,与陈元对战。从青年的招式气劲可以看出他武艺不俗,可陈元这个书生居然与他几乎打成平手!

陈元手中没有武器,他一手托着一叠符纸,一手食指做狼毫飞快勾勒。停笔再将符箓甩出,竟变幻为模样迥异的野兽与对手抗衡,引得周围观看之人欢呼惊叫不断。

夏成墨也不禁叹道:“我道这书生画的福禄,只是有点驱邪避凶之效,没想到能点石成金,倒是稀奇。可我看他确实毫无修为,不知他究竟是如何做到的?”

白云霄想了想道:“他这不是修为,是天赋。有些人天赋奇能,能为常人不能为之事。大概他的奇能就是可以画符成真,召唤异兽。”

夏成墨道:“这是傻人有傻福吗?弱书生竟还有这般本事。”又看青年将陈元画出的异兽一一击散,转着酒杯道,“不过他这奇能细看并不是真的召唤术,不过是带有法力的幻象,所以才能被轻易击碎,而后直接消散,不留尸体。”

白云霄道:“确实。可能是因为他本身没有修为,无法用法力加持幻象,所以这些东西只能**扰对手,并不能真的造成攻击和伤害。而且幻象之所以能够迷惑人,往往是出其不意或对手心智不坚。和他对阵的小哥刚开始或许还因为诧异而稍显慌乱,让陈元可以勉强和他战成平手。但相信他很快能明白其中关键,就会分出胜负了。”

夏成墨道:“确实。那人虽然不会法术,但武功**净利落,招式老道,是个中好手。希望傻书生能多撑点时间,也好让大家过过眼瘾。”

白云霄摇摇头:“没那么容易,没有法力支撑的幻术不过是水泡,一戳就破。”

果然,又过了不多时,青年看破陈元幻想,不再一位退让。他一手收了兵器,运足轻功欺身到陈元跟前。

眼见青年掌刀要切到陈元项上,陈元竟咬破手指,飞快画了两笔又甩出一张符纸。符纸在空中燃烧,立时化作一缕青烟。青年连忙往后跃开,青烟已炸开刺眼幽蓝光芒。“砰”地一声,光芒散尽,竟落下一只麒麟!

麒麟约有两人多高,深蓝色鳞片,在夜色中闪着流光,威武得惊人。它落地就将地上砸出四个脚印,而后转头看了眼陈元,喷出一口气,吹得胡须飘了起来。这只麒麟与之前的幻象不同,分明是一只真的麒麟!

众人哗然。

夏成墨也是一惊:“怎么回事?傻书生还真能召唤神兽?”

白云霄也不由皱眉:“麒麟一族怎能如此轻易感受召唤,贸然出现在人间繁华闹市,伤及无辜如何是好?”

正当夏、白二人担忧,四下乡众又是惊奇又是惧怕,与陈元对战的青年也是一愣,而后却直直站在了麒麟面前。

麒麟回过头来俯视青年,对这蝼蚁人类并不在意,随意一挥爪子,要将他拍到一边。青年却未如它所愿,竟然飞身避开,几番下来,惹得麒麟斗大的眼睛放出寒光。

神兽大多脾气不好,麒麟见一个人类竟敢与自己抗衡,很快恼怒起来。若说之前麒麟要挥开人类的动作只是当他是个小虫,如今攻击凌厉起来,是非要让他臣服不可。

麒麟代替了陈元与青年较量,喷出的气息夹杂寒冰,所攻击处留下道道冰碴。青年灵活闪避,一再退让也无法制服麒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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