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个街道几乎都已入睡。车子滑过街灯与别人家里透出的光点缀下的冷清夜路。
“要去哪里?”
千寻对健志的侧脸问道。健志没有回头:
“有样东西我无论如何都想今天去看,和你一起。”
从以前开始,健志就有些强势,想到了就非立刻去做不可。
不过,健志的这种性格一定是有利于工作的吧。他是一个多么优秀的公司职员,对工作倾注了多少热情,从再会那天起的每一天里,千寻都能深切体会到。
开到主干道路上,车速变快了。前车灯割裂了黑夜。
“健志,那个……”
“嗯?”
健志似乎很着急。一直盯着前面,绷紧唇角,没有发现千寻正要开口又闭上了嘴。
颇为强势的侧脸仍和那时候一样,但健志还是变了,千寻想。儿时的他有些冷淡,被周围人疏远,如今却开朗洒脱,广受下属爱戴。若非如此,恐怕也无法领导别人在事业上取得成功吧。
感觉到和健志之间拉开距离,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
如果打个比方,也许是步行速度和开车速度的区别。千寻是小咖啡店的店主,每一天都过得不紧不慢,这样就够了。但健志日后将背负起整间公司,从今以后应该还要进一步做大,好实现儿时起便拥有的梦想。
不,那并不是理由——自己喜欢这样的健志,想要仰望耀眼的他。哪怕不能和他并肩奔跑,只要在属于自己的地方努力着,心陪在他身边就够了。
但只有妨碍他的人生这件事,做不到。
即使还在上班,只要路过附近,健志便会来店里转转,因此千寻和健志总带在身边的青年下属混熟了。那是个直率而充满热情的青年,极其尊敬健志。他说很喜欢店里咖啡的味道,偶尔也会一个人来。千寻兴致勃勃地听他讲那个自己并不熟悉的公司里的健志。
据说尽管他本人并不感兴趣,但却不得不和重要客户的千金见面,对公司来说大有价值。而且虽然健志现在是专务,不过等父亲从社长一职引退便会继承公司。健志身上带着周围人满满的期待,包括结婚生子。
“我也看过照片了,那是一位非常漂亮的千金小姐。”
青年下属微笑着说。
“这是好事一桩,而且我觉得他们很配。专务也差不多该定下来了。每个公司职员都希望他们能进展顺利。”
这件事没听健志提过半个字。不,打从今年初开始,健志就一直忙于奥运相关项目,没有聊到这么深入的事。
但是,看到他的笑容就很开心。
仅此而已,那些隐约的不安与寂寞便一笔勾销。
“千寻,你要是困了就睡吧。”
手里握着方向盘,健志说。向这边扫了一眼,微微一笑。
“嗯。”
千寻也对他微笑。拳搁在膝头,指甲抠进手心。
如今,胸口仍然会痛。
只是健志的微微一笑,仍然会幸福得胸口作痛。
但是,今天是最后一次了。
把今天当作特别的日子,做个了结吧。千寻这样决定。
儿时的回忆,也许无论如何都只是回忆。它已经遥不可及,不可玷污,也无法改变。所以像黑白电影中的场景一样遥远而美丽,要将它永远束缚在心中。
拥有这些,对自己来说已经足够。
千寻闭上眼睛,将身体交给驰骋的车。只要是健志带自己走,去哪里都无所谓。
“到了。”
千寻并没有睡着,肩膀被健志摇晃,睁开了眼睛。
没有戴手表,不清楚时间,应该快到半夜十二点了吧。窗外一片黑暗。健志下了车,千寻也打开车门。隆冬的空气冰冷刺骨。
千寻合拢大衣前襟,呼出白色的气息,看看左右。车似乎没有开太久,可这里是哪里呢。几乎已看不到车,只有路灯孤零零地照亮路面。
“千寻,这边。”
千寻被从车前绕过来的健志抓住手腕。他似乎很急,一个劲地拉着千寻往前走。不知是不是错觉,背影看起来甚至有些紧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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