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过这本小说,感觉就像看完一部电影,仿佛从废墟开始时光倒流,演出神秘宾馆的前世今生。尤其是最后这一章,画面感非常强:自家院子里和狗对峙时狗龇出的白牙,恋人久等不来时透出沉沉夜色的店门,沉睡的街道中划破黑暗的车前灯……说起来《蓝》篇里两个少年玩水被公园保安发现的时候也有一句对光的描写——“刀子般割裂了黑夜”,很有味道。
不过译的时候深深感觉到充满文艺气息的小说实在太考验我的烂笔头了T_T
希望各位能和我一样喜欢高远老师这本书。
说明:本篇是小说bBoy2008年5月号收录的番外,建议读过正篇后阅读XD
37.2°
HotelLaVieEnRose番外
translatedbygira
曾经认为,我不可以谈恋爱。
因为对方是同性。
“……37度2。”
“低烧而已。”
“不行,必须静养。”
我摆出年长者的架子耐心地劝他,注视着温度计上的液晶数字。这是恋人的体温。来自我的恋人。
“……坏掉了?”
他不解地探头来看,我猛地回神,抬起头。
“没有。呃……你去过医院了吧?”
“是的,三天前去过。还以为已经好了呢。”
“有时候感冒明明快好了又会加重。总之你今天还是乖乖在家休息吧,我去给你买点有营养的东西。”
“难得有个假日……”
恋人仍絮絮地念个不停。他是宾馆服务员,出勤日还有出勤时段都没有规律,今天碰巧和我同一天休息,实际上早就盼着这一天了。
“本来还想今天跟你开车去兜风呢。”
“下次再说吧。”
“同时休息天气又好的日子多难得啊……”
平时明明比我年轻却总是冷静沉稳的他,像这样闹情绪的样子还挺可爱的。问过他想吃什么之后,我离开他的房间去了超市。
长久以来,我一直深深厌恶自己只会对同性心动的性癖。在学校,每当我和聊着喜欢的女孩还有黄色话题的同班同学在一起,总是不知如何是好。知道自己不对劲,为无法对任何人倾诉而烦恼,当然,即使遇到喜欢的人也无法表白。
所以第一次有了恋人的时候,我开心极了。但第一个和第二个恋人,最后都惨淡收场。我让对方不幸福,我也不幸福。或许两个男人是根本无法得到幸福的吧。要避人耳目,也不能公然手牵手,无法想象未来的恋情。对我来说,谈恋爱只是一种痛苦。
还以为,这辈子我都要这样下去了。
买来许多有营养又好消化的东西,我回到他的房间里。他说不想上床躺着,便把毛毯拿到客厅沙发上,困了随时可以睡。在同一个房间里,我会看看书,或是把声音关小看录影带。这样的休息日也不错。
“医院开过药了吧?记得吃啊。”
我对吃完速食粥的他说,他却含糊地“啊”了一声。
“我把药送人了。”
我有些惊讶,反问道:
“诶?可是……那不是市面上卖的成药,是处方药吧?”
“感冒处方都差不多吧。”
“大概是吧……可是你自己还没痊愈呢。给谁了?”
“一个客人。他好像比我严重。”
“……”
看似冷淡的他却有着这样的一面。面无表情地,若无其事地,向某人伸出手去。
“……那就没办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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