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171_这一定不是我写的文(修真) - 火灭小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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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71(2 / 2)

林晨初:“……刚才一兴奋就把你给忘了,你还是尽快离开这里吧,我要到更加靠近南方的地方去寻找突破,你身上项链啊首饰啊、珍珠项链啊月光宝盒啊什么的,等我进阶之后立刻就能通过它找到你?”

钟磐寂道:“我在你身上植过双合叶的印记,但只能由我单方面找到你。原本我还有很多的传音和传讯符咒的,但是如今我失去了灵力,所以都用不了了。不过你的那个面具应该是个仙器吧,把它给我,通过认主时刻下的灵识印记,找到它的同时不就找到我了么?”

“啊?那玩意还能认主?”

“你该不会用了它快要十年了,还没有认过主吧。”看林晨初那张皱皱巴巴的包子脸,钟磐寂就知道自己猜对了。他虚弱道:“你用灵识去感知面具,然后在上面刻上自己的灵识印记,这样它无论丢到哪里你都能找到了……对了,这个方法只能用在仙器上,你就算是刻在了钱上,下回也依旧找不到。”

“……多谢了。对了,你是怎么对仙器的事情知道的这么清楚?”

钟磐寂斜眼看他,趴在凤佩上翻个面继续烤:“虽然这么说有点像是炫耀,但是你觉得一个看了两次天劫,就推测出仙界压迫人间界修士的人,会知道这么点事情难道还很离奇么?”

“一点都不离奇!”林晨初汗颜,对于钟磐寂这样的神人他也真是无话可说了。

将面具刻下印记——是一只精致的小朱雀的刻影,与钟磐寂暂时挥别,林晨初便遵循本能走进了极南之地。鸿蒙大陆之大无人知晓,并非是天之涯海之角无人能以一己之力飞跃,而是存在着四个极端的禁地——极南之火、极西之金、极北之土、极东之水,这四个禁地对于修真者来说,便是一面不可逾越的屏障,因此其地域之广无人可知。

极南之地是一片沙漠,一天过去了林晨初就像是一个行走在沙漠的拓荒人,不用去刻意循环灵力,他只是漫无目的走着,在他的眼里,无数在常人看来美丽而可怖的火焰竟是如此温和,犹如晶锐的红色宝石般闪动着华美的光晕。火,缔造了万物,但同时也能覆灭一切生灵。

那是一种令人感觉玄之又玄的意境,火焰随着风所舞动的忽明忽暗的光芒,在他脑海里仿佛是一种最原始的呼吸和韵律,这世间没有任何乐器和旋律可以配为之舞奏。

不知不觉间,他缓缓的掏出了藏于乾坤介质中的玄箫。玄箫现世,万火争相跃动而起,林晨初却没有看到着奇异的景象,他一如当年一般再次进入了玄境,无声无响,无行无动,所有的思绪全部沉静在那个未知的领域。

他慢慢将凤箫放到嘴边,气息缓吐,白玉般的手指轻灵弹动,顷刻间一种亘古的天籁从玄色的箫管中震荡而出,犹如一抹轻盈的流水缓缓蔓延至天际。在第一声箫音结束后,遍地火花竟是随着天籁转向空中,形成了一只曼妙飞舞的金色朱雀,绝美的羽毛层层叠叠旋转不息,金色的光芒带着火红的炽热折射出万道光芒,那光芒投射到了林晨初绝美无瑕的脸上,径直照耀进了那个沉淀了林晨初所有思绪的未知领域。

黑暗之中,一个人猛然睁开了眼睛,语调微凉的声音在空荡荡的世界缓缓回荡:“他醒了。”

随着他的话音落下,又有一双眼睛睁开,在黑暗之中犹如发光体一般投射的琥珀般晶莹的光芒。一个冷漠的女声说道:“西方诸神已经尽数陷入沉睡,青龙的力量已经无法继续支撑这个崩分离析的天地多久了,如何再撑到所有人觉醒的日子。”

那个冰冷的声音叹息道:“便由我与青龙一同赴劫吧。已经九万年了,人事已尽,望天命可待。”

……

林晨初已经忘记了自己在哪里了,他只是凭借自己的本能忘我的吹奏着,奇怪的是他虽然失去了五感,但那种奇异美妙的天籁之音却深深的刻入了他的脑海。那旋律轻缓却略带空旷的悲伤,竟使他莫名的再次看到了朱雀衔金乌点亮日轮的情景。还是那个灰暗的世界,还是那万物颓败阴冷潮湿的丛林,只是这一次不同的是,衔起金乌的不是朱雀,而是他……

他亲手将金乌推进了魂飞魄散的深渊,眼睁睁的看着他的身躯渐渐化为了一团永远不会熄灭的火球,心中的悲哀不知怎的竟然瞬间膨胀到了极点,人族冲上来的时,他仿佛看到无数集天地灵秀容貌绝美的异族少女被人族掠夺奸-淫,夺乾坤造化强大的妖族幼年被抛开肚子,凄惨的被扯出了金丹。那一刻,朱雀的情感占据了全部,他的心中除了恨,瞬间再无他物……

笛声猛然变得尖锐,金红色的祥瑞之鸟瞬间化为嗜血的杀神,血牙翻飞,血染苍茫,他也在失魂落魄不断的咆哮着厮杀着。渐渐地,眼前的人族越来越少,杀戮的*却越发的高涨,那种仿佛无穷的力量让人陶醉,但那种同时那种刻入骨髓的愤怒却让人根本无法克制。他冲进了人族的村落大肆的屠杀生灵,被人族囚禁的牛羊,因各种虐待而被迫驯服的野兽,因饕餮之欲而被虐杀的奇珍灵兽……

杀!!

林晨初心中的杀意大盛,笛声猛然变作了一阵清脆的尖啸,他只觉得下唇一痛,一股熟悉的血腥味充斥了口腔——这绝壁是他的血……林晨初瞬间从杀戮中清醒过来,待到他睁开眼睛之时,正看见天空中一直由火焰组成的巨大朱雀悲鸣着化作一片火星,犹如烟花般散落而下,星星点火绝美异常。

清醒之下,林晨初只觉得手脚一阵虚浮,急忙内视丹田,发现他的上丹田不知为何竟然被冲破,一枚小小的元婴呈五心向天的坐姿端坐在中丹田之上,模样还有些模糊,但已经非常凝实了——这代表着,修真界第二个二十岁之前进驻元婴期的绝世天才出现了……

只是结婴的喜悦并没有停留太长时间,林晨初仰头看着漫天萤火虫般的灰烬,心中那股源自朱雀的愤怒和悲伤,犹如羊毛点燃之后的浑浊的焦糊味那般挥之不去。他默默的叹了口气,却忍不住猛地嘶了一口凉气——刚才他无意识透露的杀气和灵力把玄箫变成了血牙,割破了下嘴唇——没把他的下巴或者是大门牙削下来真是太幸运了……

回想起刚才的幻觉,林晨初顿觉头痛欲裂,他其实真的是个很懒惰的人,根本不想莫名其妙的背负那些奇奇怪怪的使命,可是接二连三的预见——或者是感知到曾经的一些秘辛,这从原则上就违背了他想要安安稳稳当一辈子死宅的计划。

他默默注视手中的玄箫,先是逆天的体质、面具、而后玄箫、接着是凤佩和《焚日神诀》,他的身边总是莫名其妙的聚集了常人一辈子都无法想象的宝物,而这些宝物无一不仿佛是精心为他准备的,而且种种线索都将目标指着同一个神明——朱雀!这或许与他本来就修炼的是火灵力有关系,但他向来相信天上不会平白掉馅饼给他,况且他一向自认为运气不佳,那么朱雀找上他又是做什么呢?难道是要他替自己报仇?

这节奏是要他反人类么?虽然人类这种生物自私、愚蠢、阴险、卑鄙又自以为是,而且看朱雀的回忆貌似以前的人族修真者没少干伤天害理的事情……好吧,有这些念头他已经是人类了。

兜了一圈,又钻进了死胡同,他自己也不得不得承认,在能把眼前的弯弯绕绕捋成直线,并且为自己所用的钟磐寂的身边,他总显得脑子不太够用。因为有钟磐寂在身边实在是太省事了,所以他就越发懒得动脑子,他的选择总会是最正确的,因此便显得他更加脑子不够用,这也使他捡起了前世传承下来的一个优良传统——但凡是他想不明白的,就干脆不去想。

话说,也正是这个优良的品格使他的理科成绩崩溃到老师要吐血的程度,才导致他选择写过日子。不过现在他还是决定继续将这个习惯保持下去——水来土就掩,兵来我就跑,活人总不能让尿憋死……

他松了口气,现在还是先把玄箫和凤佩认主比较实在,万一哪天点背买个菜什么落在菜摊子上丢了,那可就太丢脸了……他将玄箫拿了起来,灵识瞬间渗进了箫管之内,四处寻找着标刻印记的地方,忽然他的神色一凝——在他的灵识范围之内,玄箫的笛膜之下刻着一枚小小的灵识印记,形状恰似一尊精致的小朱雀……

……

乘风疾驰,浮光掠影,青衣少年恍若一只急速飞驰的雷鸟,这样的速度恐怕连大多数渡劫期也要望尘莫及。对于大多数修士来说,速度是一种努力,对于个别修士来说速度是一种技巧,但对于林晨初来说,速度是天赋。

钟磐寂曾经曰过:小晨凡是任何跟逃跑有关的能力,都非常擅长……

面具的印记停留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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