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因为祯金被狼身挡住了。
可是从祯金的角度看过去,
她是能看到萧乐的。萧乐听到祯金的声音,
本来已经出去的招式勉强的转了个弯,
这才没有刺到头狼的身上。
说来也奇怪,这个头狼竟然也不闪躲。
萧乐收起了青锋剑,
走到近前一看,根本就不是自己想象的那种血腥的画面,
这匹狼把祯金铺在地上一个劲的用舌头舔她,
以示友好,
还不住的把自己的大脑袋往上蹭。
萧乐一阵无言,这哪里是刚才还威风凛凛的头狼,
分明就是一条大狗狗。
“好啦,
格林,你不要压着我,我的手受伤了,
你让我起来。”
祯金伸出右手,使劲推开这个毛茸茸的大脑袋,
语中带着笑意,
就像在和一个熟稔的孩子说话一样。
头狼似乎听懂了她的话,
于是不再用爪子搭在祯金的身上,反而围着她绕了一圈,嗅了嗅,然后在她的左手旁边停了下来,伸出舌头舔了舔她腕部骨折的地方,
似是在安慰她。
萧乐看得啧啧称奇,时间竟有如此通人性的动物吗,这匹狼莫不是成精了。
祯金从草地上坐了起来,然后抱着格林毛茸茸的脑袋就是一阵乱揉,好不喜欢。
“小白脸,我给你介绍一下我儿时的伙伴,它叫格林。”
祯金此时心情特别好,于是连带着对萧乐态度也好了不少,毕竟刚刚萧乐以为自己被狼咬死了,还要给自己报仇呢。
萧乐也顺势坐了下来,和祯金面对面,静静地听她讲述。
“在我十三岁的时候,草原上的狼泛滥成灾,它们数量极多,我们的牧民家里养的牛羊,时常会不见。于是在那年春天的时候,为了遏制狼群的继续壮大,可汗就下令组织了一场掏狼窝的活动。哪位勇士掏出来的狼崽子最多,就能得到可汗亲赏的金刀。
我们北胡人,上马是兵,下马就是牧民。大家都很敬狼,但是不怕狼。那次的围猎,掏了很多个狼窝,许许多多未曾睁眼的狼崽,就这样永远的闭上了眼。
因为牧民们掏狼崽,狼群们失去了自己的孩子,就日日夜夜的悲嚎,更加变本加厉的袭击牛羊,甚至袭击牧民,可汗没办法,于是又不得不下令捕杀狼群。”
祯金说到这里,眼中划过了一丝悲戚之色,也许是当时的年纪太小,自然法则什么的她不懂,她只知道一下子杀死了那么活生生的动物,很残忍。
她伸出手摸了摸眼前的大狼。原本站着的格林,不知何时趴在了祯金的腿上,它睁着绿幽幽的眼睛也不乱动,仿佛也在认真听祯金讲故事。
“那一次围杀狼群,我和几个哥哥都去了,可汗说,他大草原上的儿郎,断然没有惧怕狼的道理,更何况是他的子女。于是我几个哥哥,也都被可汗领着,杀死了几头命垂一线的大公狼。
最后在山坡上的狼窝里,就发现了格林,和它的兄弟姐妹们。
等我去的时候,就只剩下奄奄一息的格林了,它那时候好小,软趴趴的一团肉,眼睛都睁不开。我不忍心让它就像其它的狼崽子这样就死了,于是向可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