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了几杯啤酒两人玩猜拳,输了就一玻璃杯啤酒喝干,有时眼镜哥哥和王子也过来掺和,敬酒。仗着关系熟,玩玩闹闹也很开心。
他们也会找些话题来问我。
比如,程俊会问,“听色色说,你十七岁上大学,现在双本在修?看不出来还是个小天才呢!”
你又不是透视镜,什么都能看出来?
眼镜哥哥接话,“嗯——真没看出来!倒像个小妖精!”
我坐在那儿,嘴角勾笑,惬意地听着,眼睛里含着纯真又挑着朦胧的艳魅。
等他们一个个调侃完后,我方才淡淡总结,“天才和妖精的共通点是:都为生活所迫?若非这般谁不想过安逸、享清闲的生活?不同的是:天才被大众认可瞻仰,并贴上qs免检标志;而妖精则成了人人喊打的祸害,同时也被贴上美女、祸水、第三者的标签!”
比如,王子会凑身上来勾着我没挽起的发丝问:“这发长的跟瀑布似的,留起来很辛苦吧!”
“还好!小时候留长发没想那么多,就想着长长了卖钱买糖吃!”我淡淡地说着,比了比肩际,“留到这的时候,只能卖十元,没舍得!”
又比了比腰际,“到这的时候就一百二了!那时不想吃糖了,想着再长点,就可以给小姨买条裙子了!”
耸耸肩,“现在大体够买条裙子了!可我发现有比卖头发更赚钱的行当!”
说完后,我歪头看向唐小逸,他看似一副漠然的表情,可看向我的眼眸却滑过一丝道不明的情绪,貌似心疼。
目的达到,我旋即眨着眼睛,笑开了,“你们不会真的相信了吧!其实下定决心留长头发,是因为我看的第一部动画片是圣斗士星矢!”
“因为纱织小姐的长发很美?”程俊问。
我摇头,“不是!我喜欢紫龙!”
作者有话要说:想想,写文这么久,我笔下的女孩都属于比较爱惜自己的女孩!
敢作敢当,不怨天尤人,不自怨自艾!
比较知道怎么心疼自己,或许会受伤,但不包子!
我每次看到包子女主,被女配陷害伤害伤心伤肝又伤肺时,就觉得很窝火。
我不喜欢写那种被伤的体无完肤,还替害她人说好话的人!
美人毒
又侃了会,程俊闹着让我歌唱给他听!
我歪头一瞧,人古典美人正唱的欢实呢?
我们猜拳喝酒的这会,人家就一直捧着麦克风没撒过手,麦霸的不像,看那一曲曲爱情至上的歌,多半是向唐小逸委婉地诉说深情呢?
可看当事人虽然笑挂嘴角,却未达眼底,淡淡的漠然,哎——又是一个妾有情、郎无意!
不过话又说回来,她唱的确实不错,很具专业水准!
在这样的人面前唱歌,我直接成红花旁的绿闲,这男人够赞!优雅——没得说!
可我也不是第一次认识唐小逸,他是什么人?
就是一镶着钻石穿着华服的流氓!
哼——
撒火般地喝了一杯啤酒,歪倒在沙发背上,兀自生着闷气。
王子突然凑近,将我细细地端详了一番后,极为暧昧地问:“大家有没有发现,今个的朵儿有些不一样!”
“哪里不一样?”
“眉眼间多了些属于女人的娇媚!”
包间里的男人都是混迹在各种声色场所的,又是一起耍到大的哥们,不说默契十足,但多少明白他话里意思。
坐我边上的程俊将王子推开,装模作样地观察了一番,“王子不说,我还不觉得,听王子这么一说,我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