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17_痴情最无聊 - 火灭小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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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7(1 / 1)

周母只能叹气。

周母拿我有办法,拿她儿子是一点办法也没有。

我其实挺同情江语的,家世好相貌好的女孩子,换了任何一个男人都会把这样的女孩子放在心尖上来疼,可惜好死不死地喜欢上了周明凯。

其倒霉程度请参照陆斯诺。

周母带了些怒气,所以也没有留在医院照顾周明凯,在江语离开之后也离开了,最后想到到底是自己的儿子,说了一句,“改天回回家吧。”

等人都走了,周明凯一个人在病房里,静静地闭上眼。

不知道为什么,这个样子的周明凯看上去挺可怜的,不过我马上打消了自己的这个慈悲心,再可怜有我这个孤魂野鬼可怜?

可是,我看到他费力地想拿到桌上的水杯时,我还是不受控制地伸出手,才发现自己什么也帮不了他。

在病房里的时间格外地难打发,我坐在陪护的椅子上,也不知道周明凯是不是真的睡着了,只能这么静静地看着他。

死了之后的我,有大把的时间拿来仔细地看着这个我爱了十一年的男人,我熟悉他的每一个表情,熟悉他的每一次呼吸。

我想这个世界上没有人比我更爱他了,也没有人比我更了解他了。

十一年,我深爱着周明凯的这十一年,前面十一年,我一心求他,最后的时光里,我却一心求死。

事实证明,许家阳和周明凯之间确实没有善果。

病房里太过安静,我偶尔还可以听见外面走道里护士推着医疗车走过去的声音,在这个房间里尤为明显。

我努力回忆过去,那段时光。

作者有话要说:

加油小白兔!!!

第9章你曾是少年

高一新生入校过了半个多月学校定制的校服才发下来。

班长是一个个子小小的姑娘,把班上所有的男生都叫去搬校服,一行人在教务楼走得十分浩荡。

我们班男生比女生多一半,剩的那几个女生都娇弱得不行,喊男生做事如果男生磨蹭了都显得是罪过。

搬校服的时候,因为人多,所以我们一个人提几套就拿完了。我和周明凯还有冯涛走在后面,那个时候我和周明凯的关系比周明凯和冯涛还要好。

我和周明凯是并肩走的,突然把自己手上的校服全加在周明凯的手上,后面的冯涛见了,就说,“许家阳你要不要脸!”

我不要脸我自豪。

回到班里,按身高发校服,校服到我手里的时候我还是很好奇的,撕了一个小口来摸了一下质量,还算柔软。

第二天,大家都穿上了校服,因为我们学校查勤的时候,没穿校服的就当做你人也没来,所以大家都是两套校服换着穿一个星期。

我的校服裤子有些长了,我妈直接给我用剪刀剪了再用缝纫机缝好,既合身又看不出来剪裁过的痕迹。

我那个时候觉得我母亲大人就是一个全才。

我和周明凯的校服是一个号的,他穿着刚刚合身,我自然也不会告诉他我偷偷裁了裤脚,毕竟有点伤我男性尊严。

民育高中的校服十年未变,白蓝相间。

十一年前还没有网易云热评这种东西,我在网易云里看到过一句话,我们之间穿过唯一的情侣装,就是那套校服。

这句话用在我和周明凯之间,十分合适。

统一校服之后,学校便要开始办开学典礼了,要在我们新生里选一个新声代表上台讲话,名额被林清逸争取到了我们班。

也是那一次我才知道,原来中考以第一名的成绩考入民育高中的人才是在我们高一七班,就是我们的班长林雪,而她的成绩就压了第二名三分。

第二名的那个倒霉蛋就是陆斯诺。

这就算是开始了陆斯诺和林雪高中三年的竞争了。

新生代表自然是第一名,林雪。

开学典礼的那天,我们高一七班本着优良传统,就是全班的凳子都由男生搬去操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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