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家别的不是怎样出色,在这个倚重钱/权的社会上唯一出色的便是他们的人脉。
回了神的陈思媛这时候恍然想起出唐逢久办公室时唐逢久所说,冷下了脸。
孙迟羽说得没错,先入为主的印象容易被颠覆。
“如果陈小姐冷静下来了,我们就可以开始谈谈陈思地的事情了。”
孙迟羽斜着身子探向前,一双黑眼珠直勾勾地抓住陈思媛的眼睛,让她遍体发冷。
第十一章
“欸?!你和他还没有在一起啊?!”周蝶大呼,吓得他直接捂住了她的嘴,紧张兮兮看了四周一眼,却没有看见有任何人,跳动的心哐地一声不知道撞到了那里,不清楚是安心还是失落。
周蝶才絮叨完一句“放心”,看见他这动作神情,狐疑了一句“你很想让人知道?”
周蝶的直觉从小就很敏锐。
唐逢久慌张得不知所措,直到周蝶回过神来大笑才满脸爆红,恨不得把自己塞进地缝里。
“好了好了,知道你害羞,别的也不用说,他的人品我还是信的,你们一定是有什么误会才一直没有走到一起。”周蝶望着天说了一大堆,并没有看见唐逢久憋成猪肝色的脸——他很想说:人不会变的吗?
所有愁绪都被吞下去,直到周蝶的未婚夫来催,他如释重负,干巴巴憋出一个笑和周蝶道了别。
叶父同他约定了下午三点在叶家见,他突然被汽笛声惊醒时已经站在了叶家的大门前。叶家一直是他向往却又不敢靠近的地方,在这里,就连那日常传出来的吵架声都显得弥足珍贵。他同情着叶思朝,又羡慕着叶思朝,叶思朝便成了他童年里最浓墨重彩的一笔。
而现在的叶思朝……
对花想暮的嫉妒,那种嫉妒像是恶魔在进食他的心脏,他看见恶魔的脸上扬起魅惑的笑容,带着一种病态的美感,他忍不住注视着恶魔,却又在一边唾弃他的贪婪。在这时,他恍然明白,贪婪和美丽本就是并存的,若没有纷繁的欲望,又是哪里来的美呢?
艺术家手下每一笔都是对至美的奢求。
而他,也只不过是走在追求至美一途上的稚子而已,他所求,不过是至善至美的爱情,和一个在爱情里熠熠生辉的自己。
他咽了口口水,最终还是敲响了叶家的铁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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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思朝接到了来自叶父的第七个电话,一催二催,听着父亲在那边变得越来越不耐烦,他压抑的暴躁勾出了自己童年里那个男人扬起的酒瓶和女人嘶声竭力的哭喊。
母亲的悲伤对于这个承担了复兴古老家族压力的男人没有一点用处,而男人所学四书五经在他眼里只是冷冰冰的工具,以显示自己相对于别人的高贵。
“好,下周三,我有时间……婚礼在这周六?”
他手中转动的笔突然停下,笔尖抵在一个简简单单的数字上——那是周蝶结婚的日子。听见日子被最终敲定后,他像是一下子丢掉了身上的巨石,可以肆无忌惮的跑下山坡,远离这座被诅咒的山。
周蝶这个大龄未嫁女青年总算是被某个男人拴住了拳脚,虽说接下来对他的催婚可能会变本加厉,但所有的痛苦加起来都比不上得知初恋结婚的释然。
暗无天日的地底似乎终于得到了眷顾,他只是盯着那两个数字,就可以描绘出童年的那些日子。
有些事情无关爱情,只是单纯对美好的向往,想起银杏树下称王称霸的小蝴蝶,就像是看见青苔石阶想起奶奶的佛经和爷爷的《大学》。
那两位是真正书香世家出来的人。
叶思朝合上手中司法考试的资料,他离开大学也已经五六年,无论当年他在第二专业取得了多大的成就,都不能说现在有十成的把握考进当地的一家小事务所,更不用提他还有三四年的空窗。
一口灌尽杯里的咖啡,手还没拿到下一本资料,他的肚子就已经开始大声抗议,真是瘪得难受。时钟上的针已经指向正午十二点,而他从七点起床到现在还粒米未进。
叶思朝随手拿起沙发上丢着的围巾,目光掠过堆满杂物的沙发,他这才发现自己这失业的几天里是怎么过的。
冬天地上的梧桐树叶踩上去会发出一阵一阵的嚓嚓声,听上去其实很美妙,心情也随之沉静,他只是转过了一两个街道口,就看见停在那里的熟悉的车子,只是主人不在。
他大概是中了彩票的运气才能一而再、再而三地撞上他。叶思朝对此的第一反应是——好了,这下子沙发上的杂物又不用担心了。
对此,叶思朝也没有丝毫脸红的反应,习惯了也就这样。
等车子主人和他的同事从另一栋楼下来的时候,他已经拎着一袋包子靠在车门上等,热气嗤嗤地扑着他缺少血色的脸。
“车子凉了有好一会儿了。”
“废话,冬天的金属能不凉?”
花想暮嘟囔了一声,开了车锁,郑骥归便坐进车里头启动了汽车,轰鸣声一时间盖过了他们谈话的声音,在这条小巷里头转悠。
好端端的,又开这辆老爷爷,看来花想暮还没有拿回自己的汽车。
花想暮对他做了一个嘴巴上锁的小动作,拔高了声音:“老郑,我车技不行,别又把人家给撞了,麻烦你去停个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