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岸一眼看穿了他的想法:“你自己说的,每次只要一天就够了,怕给多了会影响你自律。”
郑飞鸾一头栽进了自己挖的坑里,简直痛苦万分:“我觉得,我……已经很自律了。”
“是么?”何岸嗓音冷冷的,“包括拿虫子吓我?”
郑飞鸾立刻低头:“我错了。”
“喏。”
何岸伸出手,交还了郑飞鸾的证件,下巴微微昂扬,不容商榷的样子。
程修作为旁观者,在客厅沙发上笑得前仰后合,坐他腿上专心舔毛的六百六受到波及,连肚皮脂肪都在一层层抖动。
郑飞鸾无功而返,颇为怅然地回到了红莓西点屋。
客人点了单,他手上做着咖啡,却心不在焉,一会儿想念着何岸俊俏的面容,觉得那气恼记仇的模样特别可爱,一会儿又回忆着昨天有幸踏入的那间卧室,觉得父女俩住的地方很是温馨,令人心神向往。
他记得……
床铺是米白色的,上面堆满了五彩斑斓的玩偶,有布老虎、胖鸡崽、大头河马、犄角梅花鹿……除了玩具,还整整齐齐摆着一床羊毛毯子和一叠孩童衣物,都是色彩淡雅的棉布,稚嫩,但漂亮。
空气中融入了浅浅的Omega信息素,不是他最喜欢的那一种,是随处可闻的3型。
何岸如今的味道。
与Omega信息素交融在一块儿的还有铃兰的奶香味,沁人心脾,只要一闻,仿佛就感受到孩子柔嫩的小手抚过了自己的脸庞。
等等。
郑飞鸾手一颤,滚烫的开水洒出了滤壶。
他察觉到了一个重要的细节:没有Alpha的味道。整间卧室里,无论日用品、家具摆设还是气味,哪儿都没有Alpha居住的迹象——何岸根本就不像之前说的那样,已经和戴逍同居了。
他是独自生活的。
他们之间,自始至终都不存在所谓的第三人。
郑飞鸾大喜过望,浑身血液都沸腾了起来,堵着胸口的那块巨石被一锤子砸得粉碎,头顶的阴霾也被风吹散,从此拨云见日,神清气爽。
许多他以前不愿直面的东西,现在铺开来仔细一想,忽然就变得无比明朗了。
戴逍与何岸之间,其实从来就没有暧昧,不是吗?
这半年多,他确实看到了戴逍对何岸体贴入微,但那种体贴,与其说是Alpha向Omega示好献殷勤,倒不如说是给予朋友的关怀,何况还有一半是给铃兰的。两个人日常相处的小动作,剥除了妒心去看,真的一点也谈不上逾距。
要论关系疏近,可能还是整天嘴炮互轰的程修与戴逍更亲密些。
再简单点,如果戴逍与何岸在一起了,就凭Alpha的占有欲,早该把他撵到十万八千里外凉快去,怎么会坐视不管,任由他追求了何岸半年多?
旁观者清,当局者迷。
他真是糊涂透了,连这么直白的局面都没看明白。
何岸长期单身的事实让郑飞鸾愉悦了一下午,但他没想到的是,这个意料之外的好消息,同样也唤醒了他潜意识中沉睡的心魔。独居的Omega诱人而柔弱,像一头肥美多汁却毫无防备的羔羊,引得饿狼牙根发痒。
当天半夜,客栈就出了事。
第五十七章
郑飞鸾做了一场梦。
燥热,混乱,肮脏得难以启齿。
来到落昙镇以后,几乎每一晚他都会做梦。最初那十几天,或许是内心还报有希望的缘故,梦境大多是美好的。
梦里何岸跟他回了家,他们住在一栋阳光清透的房子里,那儿墙壁雪白,庭院翠绿,抬头就是绵延的花荫,花荫尽头转角处有一间玻璃温室。
何岸会枕在他腿上午睡,睡醒了,就慵懒地打个呵欠,从松松的睡衣袖口里伸出一截小臂,攀住他的脖子。发梢拂过面颊,轻柔得像一根没有分量的羽毛。
Omega在他耳边撒娇低语,弄得颈子痒热,接着,薄薄的皮肤被两颗虎牙给叼住了。
“咬到你了。”何岸笑起来。
他们的铃兰也长大了,四五岁的俏娃娃,可爱得好比一朵向阳花。又天生胆肥,在幼儿园逮着了不讲理的Alpha宝宝就打,天不怕地不怕,只有坐在爸爸臂弯上,才扮出羞答答的模样。
郑飞鸾把最好的爱都给了他们,也得到了最好的回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