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9_(霹雳同人)【殢師】我家有只大麦町 - 火灭小说吧
首页

搜索 繁体

分卷阅读9(1 / 1)

看见此景象,无衣一整天的郁闷心情顿时一扫而空,掩着唇呵呵呵地笑起,活像个狐狸似地。

「大麦町别这么兇,谁叫你不说。」伸手拍拍,像安抚狗儿似地顺毛。

火红双目狠瞪一阵,却败在弯弯眉眼之下,敛了兇恶模样。

「……随便你。」恶声恶气地应了声,一把将人拉进被窝,报復似地紧紧抱着。「快睡。」

「呵。」

反将一军赢棋的感觉真好,好得让无衣忘了对方正做着过于亲近的动作,开心地回想着今天所发生的一切,感觉失去即鹿的日子似乎也不是那么糟。

夜渐深,气温转寒,下意识地往温暖处靠去,暖洋洋地诱人入梦。

至于其他一箩筐的问题……船到桥头自然直,明天再问吧。

第四章

(肆)

那夜过后,两人就这么莫名其妙地同居起来。

自从有经济能力后,无衣一直都是与即鹿同住,习惯了有家人相伴的生活。对他而言,现今情况只是换了一个同居人,并没有太大差别。

既然决定要同居,自然希望对室友有更深一层的瞭解,才不会在无意间踩了对方的雷,或是过于容忍对方某些习惯导致自己不开心。是故无衣难得提早下班,打算买菜回去大显身手,请新室友吃一顿好料,当作昨晚消夜的回礼,顺便探探口风。

可,世事瞬息万变,计画永远赶不上变化。

回程路上,无衣反覆思考如何不打草惊蛇去套话,脑中再三沙盘推演,自认此局布得极佳,却在他踏入家门时立即被腰斩。只因白髮青年手脚比他还快,早就备好三菜一汤等着,让无衣一身手艺无处施展,只能愣愣坐下,接过碗筷默默用餐。期间,每当他想开口询问,对方就会「适时」替他夹肉布菜,害他只能说谢谢,看着碗里的菜越来越多,还得时不时夸赞青年菜烧得好、饭煮得香,完全没机会做身家调查。

昨晚让青年煮麵洗碗,今天既然人家已经准备了晚餐,碗就归自己洗。不过现下倒是希望青年留下抢着洗碗,这样他才有机会可以在一旁问问题,岂知青年闻言后什么也没说,只是豪爽地「嗯」了一声就转头离开,留下无衣一人在厨房慢慢洗。

洗好碗筷顺便洗了澡,离就寝还有一段时间,瞄瞄坐在沙发上一手滑手机一手按摇控器的人,将电视从第一台转到最后一台,又从最后转回最前,脸上漠然,似是兴趣缺缺。

——这是个好机会!

从青年手里抽走摇控器并关掉电视,准备促膝长谈,可惜无论他好言请教,还是诓哄诳骗,或者威胁逼迫,青年的口风紧得很,什么都不肯说,不是沉默以对就是哼个几声,来个相应不理,最后觉得烦了就使出大绝——明明是你忘了我,为什么我要好心回答你?

短短两句话将无衣狠狠击沉,半晌说不出一句,只能在心里自生闷气,不甘心地以指戳着青年胸口,忿忿地抱怨「早知道就不叫你大麦町,应该叫蚌壳蛤蜊才对」之类云云,听得青年眉毛高高挑起,眼神添上暖意。

试了几次皆无结果,完全白费工夫,后来索性放弃不问了。强扭的瓜不甜,等青年良心发现时就会主动告诉他,不用着急。再者,遗忘不代表不存在,相信时间一久,他一定能想起来,自己曾经在哪里见过他,进而想起他是谁。他们每天生活在一起,接触的时间很多,自己慢慢去观察,寻得的答案,肯定比他人告知的更详尽丰富。

说也奇怪,明明是不曾一起生活的两个人,照理来说,应该会因为生长的环境不同,生活方式也不同,以致产生磨擦、不满,然后相互磨合、学习,一起解决问题,成为两人共有的生活习惯——一般正常程序是这样的。

但几日相处下来,两人并无发生什么冲突或争吵,合拍得很,就算是挤牙膏这种小事,前一人将牙膏挤到扭曲变型,后一人不吭声地将牙膏顺了回来,隔天早上两人梳洗完毕后,牙膏还是直挺挺地整齐站好,到了晚上睡前刷牙时,发现牙膏上贴心地装了推挤器,使用起来更为顺手,自然也没有不满与冲突了。

诸如此类的生活小事不胜枚举,每回无衣发现时,对新室友的好感度便会再次提升,加分再加分,至于其他「小事」也就不计较了。

所谓「小事」,指的是事发当下无法理解适应兼不快,但事发过后仍然默许进行,且自己还在犹豫要不要拒绝阻止之事。

举例来说,同床的人除了怕半夜磨牙打唿说梦话,也讨厌一早响个不停的闹铃声。

纵使两人生活习惯近似吻合,但生活步调还是有些不同。

不清楚青年从事何种工作,至少在这段日子里,无衣出门的时候他还在睡,回家的时候人也在家,中间是否有出门不得而知,只是每天下班回家都能吃到香喷喷热腾腾的晚餐,是故对于青年有没有出门工作倒也不太介意,要是失业了,他也愿意支付合理的费用请青年当全职管家,不过对方没这意思就是了,只得转而在客厅放了一个扑满,每天放些零钱进去,让他在需要的时候可以救急一下。

身为幼儿园老师,无衣虽然不用和枫樱两人一大清早开着娃娃车到处去接送孩子,却也要帮忙准备教材、制作点心,并在孩子们入园前打扫完毕,填写日志记录要事,一大早就十分忙碌,想要偷懒晚到实在困难。

从住家到幼儿园走路需要十五至二十分钟,梳洗穿衣十几分钟就能完成,若加上准备早餐与吃饭,约莫还要半小时,算算时间,六点半就得起床。

早晨六点半,大部分的人正与周公厮杀得难分难捨,也是与棉被君缠绵到最高潮的时候,想要脱离战场温柔乡,得要花上极大的气力与决心,否则就会继续沉沦其中,不可自拔,落入迟到魔王的诅咒。

无衣本就浅眠,稍有动静就会醒来,常常调好的闹钟还没响,先被路过送报送牛奶的清晨工作者吵醒,睁开眼睛看着天花板,嘆口气,起身准备早餐。

即鹿曾笑他,要是全世界的人都和他一样,闹钟这东西就要绝迹了。为了让闹钟君保有工作机会,不致失业淘汰,因此他还是每天调好闹钟,在送报生将他吵醒后,继续躺在床上将今天预定的行程与待处理事项在脑中进行模拟,等到闹铃声响起才按下按钮,起身迎接一天的开始。

但,自从白髮青年与他同睡一室、共寝一床后,闹钟君就完全失业了。

说到同床共寝,不得不特别提一下。

事实上,由于自己浅眠不好入睡,无衣向来不愿与他人同寝,就算旁边躺的是习惯良好的床伴,不会打唿磨牙说梦话,但只要翻个身就能将他吵醒。是故与其每天遭受众人皆睡我独醒的酷刑,不如自己孤家寡枕还好眠一些,这样万一自己睡不着,翻来覆去也不会带给别人困扰。

可扣除第一晚因为喝醉睡得不醒人事,以及隔夜搞不清楚状况时被霸王硬上弓(?)相拥而眠,在那之后,由于一时间腾不出空房让新来的同居人住,本想让他先在客厅沙发睡个几天,待週末假期再来整理房间,却立刻被青年拒绝了,还趁他上班之际回家将行李打包搬过来,大有霸佔房间为王的意味,等到无衣察觉已经是好几天过后的事了。

热门小说推荐

最近入库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