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甩开保安的臂膀,走进浴室。魏曼婷听到外面的动静,吓得发抖。老三没功夫宽慰她,怒气冲冲地扯开她脖子的项圈,把她背出去。
没有保安敢阻拦他,怕被他吃了。
老三回到老公寓时,终于能冷静下来。
他坐在落地灯下,看着自己的一双手。手在发颤,不是因为害怕或者愤怒,他觉得自己只是喝了太多的咖啡。
一切都完蛋了。同归于尽。
本来就漏洞百出的牌,被他打得稀烂。
但他没时间懊恼,他要尽最后一点余裕,把牌局挽回。他匆匆给朋友打了个电话,交代后续的事。整件事该怎么追踪、哪些数据很重要,他把所有的重点都叮嘱清楚了。他知道他没有自由做任何事了,可是事件的轮廓掌握在他手里,剩下的不过等证据充实而已。
做完了这些,警察上门了。老三没有说话,也没跟母亲道别,安静地跟着警察离开。
这之后,无论怎样盘问,他都没有开口。他的律师来了,跟他做了一次长谈。
律师精明地看着老三,对他说,情况对他非常不利。房里有摄像头,拍下了老三动手的一幕。老三不止先动手,在之后的两分钟里,苏老大都是挨打的状态,没有还手。在这种持强凌弱的情景里,就算苏老大拿枪崩了老三,最多只能算自卫杀人。
老三最好诚心认罪,再找点由头感动感动陪审团,还能判轻点。
老三说,我会认罪的。我要见曾可达。
事发后的第二天早上,阿达见到了老三。
他们在警署里见面。六平米的小房间里,坐着律师,大玻璃墙后面站着警方人员。墙上角架着两摄像机。
老三犯的是伤人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警方不接受保释。律师告诉阿达,根据香港法律,警方最多只能拘留48小时,在这期限内,无论老三开不开口,警方都可以落案并且提起公诉。
阿达点点头。48个小时,现在已经过了三分一。
两人隔着一张桌子相对而坐。老三见到阿达,心里放松了很多,对阿达一笑。
阿达万箭穿心。
老三先开口:“我哥的伤势怎样?”
“牙掉了三颗,肋骨断了一根,右肩膀软组织撕裂,消化道出血,现在躺医院里吊水。”
老三冷笑一声,说了一句律师差点要翻桌子的话,“我操,便宜他了,当时就不该心软,直接把他揍死!”
阿达已经看过录像,老三凶神恶煞的样子哪有半点心软,说是故意杀人还差不多。他感到钻心的疼,老三这态度,是已经完全不想自救了吧?
作者有话要说:
香港法律,是由警方決定是否落案(起诉),然后移交法庭审理。理论上逮捕盘问口供后,是可以保释的。只是在情节严重的案件,例如十之八九会定罪,或者有骚扰证人可能性的,警方也可以拒绝保释。
本人没有在香港犯事经历,本文细节要感谢google和TVB:-P
第101章走投无路
辩护律师已经后悔接这个案件了。这事涉及苏家豪门,又是兄弟相残,肯定会受到社会瞩目。老三这流氓态度,十之八九要被判重刑了。
他提醒道:“苏先生,在拘留期间你要注意言行……”
老三却不理他,继续问阿达:“Homeland和快餐巨头那边怎样?”
阿达一愣,他哪有功夫关心这个?摇摇头,“不知道,中毒事件影响很大,上海店和香港店今天都暂时关门了。玉霖叫我不要去内地,可能一入境就会被带去问话。”
老三伤感一笑:“啊,阿达主厨,这次真的把你坑惨了,我这辈子都没法补偿你了吧。”
“不要说一辈子的话!三儿,你不要放弃,什么都有办法的。”
“呃,”老三敷衍,“阿达,拜托你一件事。”
律师敏感地看了看摄像头,再次提醒老三:“在拘留期间,你说的话会作为警方破案线索,如果有骚扰证人的情节,就算不是你本身骚扰的……”
老三打断他:“怎么会呢,看到我打人的起码十几二十个,我们骚扰得过来?”他转而对阿达道:“记得那只阿富汗猎犬吗?那个可怜的狗头兄,我答应过它,一有机会就把它救出来。这事儿我怕是做不了了,你来帮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