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活的斯芬克斯?”道尔激动地尖叫起来后,就开始埋怨布莱克没能让自己亲眼见证这伟大的奇迹。
“淡定,淡定……还有一颗点金石。虽然我不确定,但斯芬克斯还是把它称为点金石。”
“什么?真的点金石?”
“淡定,淡定……表哥,你确定你真想守着这宅邸过一辈子?”
“我还能去哪呢?这是乌尔基亚加家族存在过的唯一的证据。”
“不,因为我们还在。”
“是的,我们还在……”
“所以,你愿意与我们一起去埃默德城吗?”
“这宅邸怎么办?”
“你的‘看守’已经让众人不敢靠近这儿了。更何况,旧的时代已经结束了。我们必须创造新的未来。”
“没错,你是对的……我应该和你们离开吗?”
“当然。明天凌晨我们就离开。”
“好。”
不得不说,赫诺很会计算时间。
凌晨启程,等到天亮之后,众人正好到了绿洲的另一侧,在那里摘了一些富含水分的水果。然后,在一天中温度最高的时候,三人就可以靠这些水果充饥了。
又是整整三天,三人回到了那以塔纳斯大陆上唯一的沙漠之名为名的小镇中。
“你们终于回来了!哦,我应该先道歉……你们的马应该是太累了,在你们离开后第二天就去世了……”
“没关系,我们有新的坐骑了。这些钱给你,再给我们拿一袋草料。”
“哦,谢谢,谢谢……”
赫诺给这位好心人几枚银币作为答谢后,连停都没停,就借着凌晨的清凉离开了沙漠。绿色一个小时比一个小时多,森林一天比一天茂密,就这样,三人到了埃默德城。
骑着骆驼步行在森林里是不太常见的,甚至很好笑――三个年轻人骑着三头大骆驼确实很好笑。
但是,当其中二人拿出身份证明,第三人也昂首挺胸地跟着前面二人时,守门的人也只得先打开城门,等这三位埃默德城上层人士进城后,再偷偷地笑着。
“别闹了别闹了……”刚刚进城,男爵和宫廷法师就在城门口那著名的“乞丐之家”听到了熟悉的声音。
是柏格亲王。
“我才是埃默德城的领主!我才是!”他的身旁就是坐在地上怒吼的领主。显然,他回到埃默德城后,这里就不再是属于他的了。
他华丽的长袍早已被几个乞丐撕成几份,或是准备卖出去,或是准备自己穿了。而领主大人船上了柏格给他的乞丐服――因为特殊的身材,他根本穿不上这件衣服,所以他只能把衣服扯坏披在身上取暖。
“大人!”道尔和赫诺跑上前去。
“你们两个还知道回来?那个该死的蠢贼抢了我的城市!他还真以为我没把他的贼窝杀光是因为我怕他!该死的!”
领主破口大骂着,他不敢相信,自己高贵的屁股竟还会染上被乞丐玷污过的街道上可怕的尘埃。
“您别害怕,我们会帮您把城市夺回来的。”
“这人是?”
“我的朋友。”
“很好,你们三个如果能杀死这些愚蠢的小贼,埃默德城中就永远欢迎你们和你们的家族了。”
“多谢领主。”赫诺很有把握,事先道了谢,然后把其他二人与柏格都带走了。
“嘿!你们要那我扔在这儿?”
“您在这儿等一会儿,我们马上就回来接您。”
这四人到了被盗贼门内抛弃的地下室――他们的新会所是领主宫。
“怎么办?我们还能与盗贼公会抗衡?可如果不与他们抗衡,就只能违背领主的旨意……叛乱刚被平定,我觉得领主不会轻饶我们。”
“很简单,都听我安排。你们要让金知道,如果领主最终选择靠王国的力量让他们下台,那么,他和领主夫人这位皇族间的小秘密以及他的亲朋好友们都保不住。如果他们的目的只是钱,那很好办,我不相信领主大人没有能够打发这家伙的财产。”
赫诺对这三人讲了半天后,发现自己很有可能是在徒费口舌――道尔十分焦虑,因为他与双方都很要好。如果他不认识盗贼公会的成员们,大可以直接杀了他们,可他做不到。
布莱克怔住了,因为他对埃默德城的种种小状况一概不知,他也帮不上什么忙。
最冷静的人自然是柏格――他又开始犯困了。
“嘿!哦,算了,算了……柏格,跟我来。道尔,你带着布莱克去找领主,想办法从他那里得到些钱――越多越好……起床了!”
“哦!呃……发生什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