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到也不必。”余义问道,“你今晚做了什么梦,跑了这么远?”
余悦欢想了想,“一个发财梦!”
一场有惊无险的“梦游”,幸亏余义还算地道,没把她杀人灭口。
余悦欢告辞之后赶紧回自己房间,连头都不带回的。尽管她还是觉得那两个人有些面善,可是真的没有其他心情去思考他们到底是什么人了。
好奇害死猫,好奇害死猫……余悦欢在心里接连念了好几遍。
而至于余府,虽然有些秘密,但是哪个大家族里没有秘密呢?再说了,余义既然把她放了,还对她那么好,就说明人家真的没把这点儿事当回事,自己也没必要太过草木皆兵。
思来想去,余悦欢改变了要离开余府的想法,在余府混吃等死好像也不赖。
余悦欢离开的那个屋子里,胸大肌和肱二头肌格外强壮的皓风同志还在坚守在屋顶上,占据最高位置,盯着房间周围的一切,目光每次扫过余悦欢的背影的时候,就会冷上几分,害的余悦欢动不动就感到一阵寒冷。
明明是初夏的时候,她竟然也会感到冷。
屋子里,斗笠下的那张脸抬了起来。
“她倒是有几分小聪明。”
说的是余悦欢。
“自然,这可是我家小妹。”余义道:“你知道的,我家一直没有女孩子,而我爹又跟她投缘,我们一家人也很喜欢她,尤其是……”余义顿了顿,想起自己妻子今晚在他怀里的模样,不由得失笑。
真是没几天,她就把自己费了好多力气才骗到手的妻子给“俘获”了,三句都不离“小妹”两个字。
“哎!”余义叹了一声,“小妹可爱的很呢。”
“可爱?”斗笠人显然不认可这个评价,相反的,不仅不认可,他还在背后握紧了拳头。刚才天色太暗,他又是背着光的,没认出来,可现在回忆起来,他发现这个“小妹”还跟他是熟人呢。
想到这里,斗笠人就将自己的拳头握得“咯吱咯吱”响。
“你怎么了?”余义察觉出事情的异样,眼前从来喜怒不形于色的人竟然难得地又有了情绪波动,这可是他第一次见到他这样。
“没事。”转瞬间,斗笠人的拳头松了,周身原本冷凝的氛围也跟着缓和下来,“我们再来讨论讨论这一次的‘请君入瓮’吧。”
“我觉得……”
屋子里的话题继续,余悦欢回了房间继续睡,没有人会知道这一晚,竟然会发生这样一件出人意料的事情,余府的大小姐在鬼门关里走了一趟。
余悦欢睡得很沉,不沉也得必须沉。她需要赶紧把这些事情忘掉。就像上次和李胜去后山采药那次,两个私奔的男人,说杀人就杀人,武功也高强。这样的人离着他们远一点。如果可以,余悦欢很想让自己失忆。
既然不能完全失忆,那她就装作失忆吧。
余悦欢第二天起了个大早,装作什么事情都没发生的样子起来洗漱,李胜娘早就等在外头了。她和李胜现在都是余府的人,她是余府大小姐贴身的婆婆,而李胜是余府大小姐的贴身护卫。两人也和余府签了卖身契,这是他们自愿的,为了显示他们对余悦欢的忠心。
家族振兴有望,他们当奴仆也没关系,再说了,余悦欢也不是难缠不讲理的人。
余府的人都收拾妥当,浩浩荡荡地骑马上车出发去苏京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