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悦欢在南淮清这边儿住得还是挺滋润的,有人送吃的,有人送喝的,而且因为某人的摄政王身份,送来的东西可都是顶尖儿好的,比如肉片多了好几片儿啊,腊肠多了小半碟儿啊,菜汤里面多了点儿鸡蛋啊,最令余悦欢开心的还是早饭多了个水煮蛋。
刘头儿来见了南淮清一面,来主动承认错误的,因为他把余悦欢给看丢了。这可是大事,看丢了一次还能装傻,看丢了两次他还想继续装傻,但想了想,他还是决定不要欺骗英明神武的摄政王殿下。
于是乎,他过来主动承认错误。
殿下当日可是说了的,若是再将人弄丢,他就得提头来见。
刘头儿能稳步上升,从基层组织跳入中央一级机构,这绝对不是偶然,除了做人心眼儿该活络的时候活络,该实在的时候实在,对待弟兄们讲义气,对待工作勤勤恳恳以外,还有一个优点,就是上司说什么那就是什么。
上司要是要你脑袋,那就把脑袋给你。谁的话也不听,只听自己直属上司的话。
有些犟,但是最起码,他的每一届的上司都是对他比较满意的,大家还都混得不错,愿意一点点地将他往上提拔推荐。
现在,他的直属上司是南淮清,南淮清让他提头来那就提头来。
扛着一把大刀,刘头儿舍身就义一般在南淮清的帐篷外求见,一脸的雄赳赳气昂昂,惹来旁边路过的人纷纷往这边看,都猜测着这人是来做什么的,真是大了胆子扛着刀站在摄政王殿下的外面。
“下官求见殿下!”
一口喊出来,刘头儿大有脑袋掉了碗大的一个疤,十八年后老子又是一条好汉的架势。
皓风正在帐篷里面陪着南淮清,说什么也不走。
虽然他是南淮清的贴身护卫,随时随地的保护自家主子这是应该的,但是像这么半只脚都不离开的情况,实在是有些不正常,尤其是他的两只眼睛还紧紧地盯在自家主子的身上。
那个热切啊,那个缠绵啊,真的是感天动地。
如此感天动地的原因是因为余悦欢一直躲在这帐篷里,而且好像还没有要离开的意思。
就这么一个跟狗皮膏药的神奇女人跟自家主子在一个帐篷里,如此如狼似虎的一个女的,那他家主子的纯洁还不得被玷污了?
不行,皓风是绝对不会允许这样的事情发生的。尽管自家主子已经答应了某女,而且对某女藏在自己帐篷里的这件事表示默许,哪怕自己被别人误会,被自家主子嫌弃,他也绝对不会离开自家主子半步的,包括吃喝拉撒!
果然,又传来南淮清的一声嫌弃,“皓风,你要是没事,就出去看看物资运送这事儿,别整天呆在本王身边,不嫌闷得慌?”
这已经是南淮清第九九八十一次嫌弃皓风了。
“没事,主子,皓风不累。”
“……”
没觉得你累,而是别人觉得难受,被人两只眼睛死死地盯着,鬼才能舒服!
然而余悦欢就是这样的一个鬼,你说你一个清清白白的官家女儿,还是朝堂三品帝师,未出阁的黄花闺女,就这么公然地住在别人的帐篷里,她竟然脸不红心不跳,连点儿羞涩的意思都没有,这不是鬼是什么,还是一只奇葩的鬼。
为了保护自家主子的纯洁性,皓风的黄豆眼当然也是会经常落到余悦欢身上的,但是人家跟没事一般,脸皮厚的如同三尺寒冰,戳都戳不破。
有什么好不好意思的,有什么好羞涩的,大家都认识那么长时间了,互相谁还不了解谁啊。就因为是南淮清,她才敢藏在这里的好不好。南淮清的性取向她又不是不清楚,“男姐妹”吗,客气个什么劲儿啊。
余悦欢的脸皮够厚,厚到皓风气结的地步。
听见外头突然响起了十分雄厚的一个声音,舍生忘死一般,生怕别人听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