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悦欢外套下面是个小棉袄,不厚,但是挺保暖的,可以外穿,虽然脱了外套,但也不至于太尴尬。她又是一个和现代封建女子相比颇为硬核的姑娘,反正里面的小棉袄能外穿,外套脱就脱了呗。
当看见余悦欢里面那件小棉袄的时候,大兄弟眼中的亮光一点点地暗了下去。倒不是因为他放弃了生的希望,是因为他发现自己竟然上了当。
自己如此谨慎竟然还是上了余悦欢的当。看来,他还是低估了余悦欢,这个朝堂里面唯一的女官。
“余大人,我很好奇,我究竟是怎么中招的呢?”
大兄弟躺在地上,一动也不能动,唯有两只眼睛一张嘴巴还能动一动。眼睛一转,嘴巴一张,他对自己上了余悦欢的当这件事还是比较淡定的。
不淡定也没办法,现在他和余悦欢掉了个个儿。在此之前,余悦欢是鱼肉,他是刀俎,现在,他却在人家余悦欢的案板上准备随时被宰杀。
最痛苦的是,刚才在那短短的时间内他脑海将自己见了余悦欢,将余悦欢掳来当人质之后的所有事都想了个遍,真的不知道自己究竟是哪里放松了警惕,让余悦欢有机可乘。
他是一个善于反思自己的人,中招了上当了没关系,谁还没有个失败的时候,但是,他必须知道自己是怎么输的。
余悦欢单腿在他身边坐下,侧着脑袋看了他一会儿,没看出个一二三四来,然后将自己的右手伸了出去,有意无意地在大兄弟眼前展示了一下。拇指、食指、中指的指甲轻轻一挑,便有一点细微的粉末从余悦欢的指甲里飞出来。然后,余悦欢叹气一般朝着那些飞出来的粉末吹了口气。
“看见了?”
这山洞里面光线不好,那么一丁点儿地粉末,大太阳下面都不一定能看清楚,可大兄弟竟然真的点头了。
“原来是这样。”
他谨慎又谨慎,知道余悦欢精通医术,又听闻余悦欢古灵精怪、心思机敏,浑身上下都有可能藏着陷阱,因此,在将余悦欢带走的时候,他谨慎了又谨慎,将余悦欢上上下下都检查了个遍,才真正的放心。
但是他却没想过,余悦欢的指甲里竟然还藏着东西。
余悦欢继续抠着自己的指甲。
她的指甲留得稍稍长了一些,顶端削成了尖尖的模样,细长细长地很是好看。
不光好看,还能收拾人呢。
这指甲本来是防贼用的,贼倒是见得次数不多,她想拿南淮清试一试,却没想,这一次竟然让大兄弟赶上了。
别小瞧一个女人的智慧,很明显大兄弟在封建社会生活的时间太长了,虽然防备着余悦欢,但是骨子里还有那么些封建的大男子主义,让他并没有完全将余悦欢放在心上,从而给了余悦欢可乘之机。
“你是不是想知道沉玉珠既然能验毒、试毒,为什么这一次没反应?”
大兄弟淡定地点了点头,似乎并不因为自己落入余悦欢的陷阱而感到紧张。
“对啊,我很好奇。”说完,他问道:“你竟然知道沉玉珠?”
“知道啊,当然知道,那又不是什么稀罕东西。”
她一边说,一边伸出手来,将双手搓了搓,在大兄弟的身上搜查了起来。
沉玉珠虽然不是稀罕东西,但看上去很神奇,很有用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