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小落家里,一群人吃完了晚饭。
是的,一群人。
看着精光的菜盘子,她陷入了深思。
她家里现在算上小铃铛,一共有六张嘴巴吃饭。
除去暂时只能吃清粥小菜的小耗儿不算,还有五个人。
凌云是个壮汉,每顿两碗饭打底。
向氏天天在田里干农活,费体力,每顿也要吃两碗饭。
那个白头发老头,就那个自称方圆百里的大夫都是他徒弟的那个,他每顿都要吃荤,而且要大荤。
这些都不算什么,这里面最能吃的,居然是成天光着小脚丫的小铃铛。
每次大家吃完了放下碗筷,她就开启打扫模式。
除了各人碗里的残羹剩菜,菜盘子里哪怕是一滴汤都会被她喝的干干净净。
被她打扫过后盘子的干净度,都可以拿去后世拍一个完美的洗洁精广告了。
她深刻怀疑,小铃铛可能根本就没有吃饱过。
难怪村长要出面让他们离开,再不离开,自己都会被他们吃破产吧。
她到底是积了什么福,这些人一个比一个能吃!!
还好她家底厚,除了猪肉和大米白面需要买,其他的都能自产。
吃完最后一个盘子里的菜,小铃铛拍拍手站起来就打算走了。
“等一下,有事儿要说。”
“啊,什么事儿?”小铃铛一动,脚腕上的小银铃就开始叮当作响。
“我打算去陵城买个屋子,到时候凌云你带着小耗儿住过去吧,你两也一起去。”
“什么?买屋子?小落,咱好好的干嘛要去陵城买屋子。”
这个房子才盖了没多久,又要去买,再大的家底也经不起这样折腾啊。
向氏当然不同意,甚至觉得莫小落有点败家。
“买屋子什么的,不用跟我说吧。你在哪儿做饭我就在哪儿吃饭,至于睡觉的地方,你们不用管我。”
小铃铛打了个哈欠,踩着铃铛声蹦蹦跳跳离开了。
啧,这个人还挺有自觉。
“哎,你买屋子也不用跟我商量,反正我没有银子。”
白头发老头拍拍手,回房了。
莫小落尴尬的笑了一下,她以为她说要在陵城里买套房子,大家都会支持她来着。
饭桌上的几个人都表态了,还剩下一个人没说话。
莫小落看向满脸络腮胡,但是挑着两根细眉毛的凌云。
“看我干嘛,我说话又做不了数。”
呃,也对,你也挺清楚自己的定位。
“那你也可以走了。”莫小落恶狠狠的瞪了他一眼,倒是惯会把自己摘出来的。
“小落,娘知道你现在能挣银子。可是有银子咱也不能乱花啊,娘还指望你攒点银子咱们出去找你爹呢。”
向氏也起身,开始收拾碗筷。
“可是娘,咱们家住了这么多人,已经给村里人造成困扰了。”
人都走了,莫小落也不想瞒着向氏。
“啊?什么困扰?”
“大家都觉得这些人跟咱家非亲非故的,不适合长久留在村子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