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州大陆,四分天下。云祁两国为首,周国,纳兰为辅,云国南边之纳西部落,祁国北边之漠族。经年战乱,各个小国早已破败不堪,附属于大国生存。
兵荒马乱的时代,弱肉强食,适者生存。战场上的厮杀,活下来就是赢。我醒来的地方,名为漠北,就是这个时代,最鲜明的代名词。
残阳似血,几只大雁悲鸣着飞过,好像在为死去的士兵哀嚎.满眼望去,尽是红色,猩红颜色的让人不禁毛骨悚然.旗子,武器到处都是,还有几堆烟火在燃烧着,一眼看不到边的死尸,密密麻麻的躺在地上,狰狞的面孔,目目惊心。
“呕”一路过来,胃里强忍住的呕吐感,终于还是坚持不住了,一口酸水吐了出来,强忍住胃里的翻江倒海,我伸手一把扯开了腰间的手,趁着身后男人不注意,一下跳了下去。
“啊”身上没有力气,重心不稳,我愣是一下重重的摔倒了地上。
马背上,男子俊眉微挑,神情冷淡的看向地上的我,“你若是想下去,大可开口说,不必这般?”
我冷眼瞥了他一眼,费劲的从地上爬了起来,“我想吐?”
“请便?”他淡淡的回了我一句,已经将脸扭向一边了。我冷眼瞥了一眼他身后的人,扭头“哇”的一口吐了出来。肚子里面早已没有存货,吐出来只是淡淡的黄水,
“呕”腥臭的血腥味像是随着空气流动一样,一个劲儿的往我鼻子里面灌,当我张口往外吐的时候,那恶心的味道就往嘴里灌,胃里又是一阵抽搐,吐得我根本停不下来。
马背上,男人冷眼看着地上吐的不明所以的女人,神情平淡,瞳色清冷,毫无半分怜悯。身后,那几百名战士也是如此神情,常年征战,早已麻木,血腥味与他们而言,跟喝水没什么区别。
良久,马背上的男人开口了,“吐完了吗?吐完了便起身上马,天黑前,得离开此地?”
地上,女子抬头,脸色苍白,有气无力的开口“这里的人是你们杀的吗?”
马背上,男人冷眼瞥向我,薄唇轻启,简单的吐出一个字“是”
“呵呵”我释然一笑,抬头看向灰蒙蒙的天空,蓦然笑出了声,“这地方方圆百里早已是修罗场,我在这里出现,你就不觉得奇怪?”
“呵呵,不对,”我抬着沉重的脚步又往前走了几步,“在那边,我是从那边走出去的,走了很久很久,我才没有看到那红艳艳的血了,我原本以为你跟我一样,也是从这里面走出来的幸存者,看来我是想错了,你不是,你是造就这修罗场的领导者,早知道,我就不该救你,让你偿命,虽然你一条命抵不过这里数不尽的人命,但是至少可以减轻一点你的,罪孽说不定到了阎王殿,你还可以少受点罪,你说是不是?”
如果这里的人真是他们杀的,那么我告诉他我是侥幸活下来的人,无疑是自寻死路,战场从来容不得半分仁慈,斩草除根乃是上策。
我不是不怕死,也不知道是为了什么?也许是因为饿得太久了,也许是刚才一路过来,看到那遍地的死人,不知道为何,忽然就想为这里死的人控诉一次,发发声,这一地的鲜血,尸体,无一不在充斥着我的眼球,生命何其珍贵,不该得到这样的践踏。
“你说是吗?”见他不语,我加重了语气,收回视线,我看向马背上的男子,愣是一下呆在了原地。他看着我,眼神深邃,黝黑的瞳孔深不见底。
良久,他说话了”你如此坦诚,就不怕本公子杀了你?”他看着我说这话时,满脸笑意,但眸色清冷,毫无半分笑意。
“为什么要怕?”我挑眉看向他,语气里面带着挑衅。
我是当真不怕他。一个连自己是谁在哪里都不知道的人,怕什么?最坏的结果就是死,死了好,说不定还能回去呢?
马背上,他微微弯腰,望向我,嘴角扯出一抹笑意,“你莫不是以为你救了本公子?本公子当真就杀不得你了?”
“哼”我不屑一笑,朝着他走近,瞪着眼珠道“杀不得?这里里里外外躺着的人,光是留的血染红这里的沙子都还有多,杀不得,就剩下我一个人有什么杀不得的了?你说,是吗?”
不知道为何?见他笑,我就怒。我救他,原本就是为了出这沙漠?现在,我又不想出去了?刚才,一路走来,横尸遍野,我忽然觉得生与死也就那么回事?
“呵呵”男人看着眼下皱着眉,瞪着眼,怒狠狠望着自己女子,莫名心里一悦,倒是有了几分兴趣。
“本公子言而有信,你救了本公子,因此,不论你是这漠北蛮子,还是敌国余孽,本公子都不杀?不仅今日不杀,日后也不杀,还会护你周全?你可信?”他修长的手把玩着缰绳,狭长的双眸,看着我,嘴角的笑意越来越深,笑的邪魅,诡异。
“哼,随你的便?反正我是从死人堆爬出来的?死不死也没差了”这男人长得太妖孽了,尤其是笑起来,那双眼妖媚勾人,看得我心里直发慌。
“即是如此,那便走吧?”他自马背上朝我伸出了手,我毫不犹豫的便抓住了他的手。手上一紧,眼前一晃,我又稳稳的坐到他的马背上。
“抓紧了”他在我耳边小声提醒一句了,便打马“驾”的迅速往前走去。
夕阳西下,慢慢黄沙卷着矛铁,漠北的天愣是红了一片。
永和三年,云国与祁国交战漠北,三月有余,大获全胜,祁国漠北边境三万将士全部战死,无一幸免,借此,漠北全部隶属云国。漠北一战,云国加大版图,一跃成为玄州大陆第一大国,云国氏家公子,云煜,号称云国“第一公子”一战成名,成为云国当之无愧的战神,年仅20岁。
后面史书记载,永和三年,云煜自漠北带回漠北蛮女一名,此女,名唤叶希。
骑马虽然比不上汽车,但是却比走路要快。一路狂奔,天黑之前,我终于看到了除了沙子,芦苇杆以外的植物。
夜宿荒山,原本电影里面才有的画面,此时此刻,我正感同身受。大树林里,数十个火堆徐徐的燃着,照的附近都有些亮了,离我不远处,“滋滋”的火堆上烤着肥肥的兔子,那油时不时滴几滴在火里,火苗“噌”的一下冒的老高,风一吹,全是兔子的香味。
“给”清冷的声音在耳边响起,抬眼,我一眼便看到眼前冒着热气的兔子肉,身体的本能,我一把伸手抓了过来,迫不及待的就往嘴里送。
“咳咳”由于吃的太急了,加上也不知道多久没吃东西了,这肉一到嘴里,我尽是咽不下去,更的我直咳嗽。但是,我已经丝毫不在意了,依旧拼命的往下咽。
更深露重,晕黄的火苗照在女子脸上,男人不禁俊眉深皱。白天,他见过她嚼芦苇杆,连粗硬的性口之食都能吃下,怎么晚上便吞不下这般细腻的兔子肉?看来她真的饿到了身体的极限?因为只有胃里什么都没,在饿过几天,才会对吃下去的东西感到排斥。
“云一,给她水”男人起身,朝着身边的云一冷声吩咐后,便走开了。
“是,公子”那个叫云一的将水壶递给了我,这次我不在狼吞虎咽,而是将嘴里无盐无味的肉慢慢嚼了几口,和着水一起往下咽。
“姑娘,别急,慢慢吃,别噎着”也许见我吃的太快,身边那个叫云一的小声提醒着我。
“刚才听他叫你云一是吧,我叫叶希”将水壶扔到地上,我友善的朝着眼前的人伸出了手。
“姑娘这是作何”云一看着眼前伸过来的手,满脸疑惑。
“呵呵”冲着他一笑,我有些不好意思的缩回了手,“没事,”然后继续吃着兔子肉。
“姑娘慢些吃,吃好了,好好睡上一觉,明儿个还要赶路,云一先告退了”我点了点头,云一起身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