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快,三个月就到了。冯西允许每个人携带一样自己最为珍视的物品,除了活物。克劳迪亚带上了父亲送给他的航海望远镜,威利斯带上了他的人生第一本历史书《罗马传》。在每艘飞船上配备了五个最先进的机器人,它们已经被裹上了仿真度很高的硅胶外皮,甚至已经植上头发。现在的机器人与人类已经有了极高的相似度,如果不是别人提醒,你甚至不知道它们是机器人。它们与人类唯一的区别在于它们没有创造力,因为《终结者》这类的电影与科学家的警告给予后人许多警醒,你很难保证他们不会违反机器人你三大定律。所以为了避免后患,人类剥除了机器人的学习能力。被用于某一领域的机器人禁止学习其他领域,甚至不能在自己的领域往深处发展。然而这25个机器人已经是冯西花重金制造的全能型机器人,被重新加入了学习与创造的能力,毕竟外星球的情况是难以预料的,这样可以尽量减小遇到极大危险的损失。
冯西最后一次表示了对于英雄们的敬意后,所有人都登上了太空飞舰。在飞舰开始升空时,一些开放的人甚至大声对地球母亲喊着再见,甚至有些激动地流下眼泪,不知是喜悦还是悲哀。很快情绪悄悄地弥漫了整个飞舰。威利斯悄悄地转头望向那个女子——邢牧飖。他又注意到她的脖子上多了一条项链。“那条项链对她又有什么意义呢?”
那么,为什么冯西要倾家荡产去做一件看上去血赔的生意呢?他想要永生。他已经活了181岁,他利用财富与科技把自己的寿命无限延长,但他知道自己的大限快到了。因为人类的寿命之所以有限是因为细胞会衰老,而细胞之所以会衰老是因为细胞端粒会随着细胞的不断分裂而逐渐缩短,直至没有。当他活到115岁时,他本就该死了;他参加了reborncell公司研发的细胞再生实验,是利用地球上直线寿命最长的灯塔水母为dna基底做成的试剂。跟他一同参加项目的还有各国的巨鳄,都是一群不想死的主。结果,参加临床试药的20个人,除了他以外,其余有14人当场暴毙,还有5人因为端粒急剧膨胀导致细胞飞速分裂从而致使整个人迅速变成…一滩人不人鬼不鬼的肉泥。最后被迫实行安乐死。reborncell公司也被这群大鳄成功地从地球上蒸发。看来这副药拼的是运气。他现在想想心中仍然充满余悸。而从三十年前开始,自己的身体就频繁出毛病。医生已经多次下达病危通知书,然而……冯西看着自己从18岁开始到现在一步一步建立起来的商业帝国,他不想放弃。若他活在古代,他只能长啸一声然后被迫选择死亡。可他身处的年代,科技如此发达,他已经通过科学跟神灵买过一次命了。这一次,他还要再买一次,而且是面对面的公平交易。自从外星神创论的诞世,他总觉得心中一股信念指引着他去相信。他想要找到人类真正的祖先,他断定那群外星人绝对拥有比人类先进几百个世纪的科技与远高于人类自身的寿命。
好吧,既然都是一群惜命的主。为什么会参加这样一次未知危险的实验。其实他们早就与rc(reborncell的缩写)串通好了。每年世界各地都在发生人口失踪案,那些失踪的人口中就有一部分被送到了这里。
“买来的命,我用的心安理得。”(作者只是想描述该书的世界观,请勿模仿!请遵守法律,拒绝人口拐卖!)那些无辜的“小白鼠”被肆意地进行生物实验,最后不是惨死就是变成非人类的怪物。最后1000名实验体只有28人成功获得新生。在如此之低的成功率下,rc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利欲熏心,竟敢吃了豹子胆般向那些寡头宣称实验进行的非常成功,便导致了接下来的事故。并且经过那次事件结合外星神创论,冯西更加相信了人类的祖先就是外星人这个言论。
它们来自何方?它们为什么而来?它们在创造我们之后又到了何处?
终究是对死的恐惧。他太为活着这件事而着迷了。他瞧不起那些信仰心境主义的人,什么缘到自然来,一切都是命之类的话语统统被他鄙视。他只相信物质,拿到了,就是王;那些话都是弱者编出来的借口。
当然,除了复活细胞。他也不是没有寻找过别的方法去永生——他当然尝试过机械改造,但他的身体机能已经停留在了115岁,重生细胞端粒只是让他存着活着的气而已。他老弱的躯体接受不了人体改造,除非他想死。他也想过用夸克级别的化学剂去改造自己的躯体,但这样的难度比重生细胞还要大100倍。重生细胞都失败了,你又怎么敢赌这个呢?他不是没想过克隆自己。他为此变得越发焦虑,直到外星神创论的出现。
人在临死都会想抓住最后一根稻草的。不管他是什么人。他有足够的钱,也还有足够的耐心。当然,你们回来的越快越好。
另一边的宇宙飞船上,它们已经驶出了太阳系。飞船的时速为50000马赫,而那个星球的坐标距离地球有0.53光年。即便在如此快的速度之下,到达那个地方几乎也用了9.3地球年的时间。于是,每架飞舰上的人员在三个月安顿往自己的一切之后都要进入冷冻舱进行休眠,之后的一切,则交由五个机器人来打理。
在飞船上有人表现得兴奋异常,比如克劳迪亚;有人表现得情绪低落,甚至有些神经质,比如伽马号上的一个叫做未麻理枝子的日本女孩,是个天才黑客。她一直在喃喃自语着什么,时不时紧张地望向四周。而大多数人都表现得像威利斯一样,平平常常,就好像执行这样的任务和普通任务没什么两样。威利斯的目光又飘向邢牧飖。此时她正在读一本书。威利斯定睛一看,是500多年前的一部绝美同性小说《夏日终曲》“居然还是个文青。”他心里默念着。这让威利斯对她朦胧的好感又多添了一分。此时,克劳迪亚大步流星地走向邢。“嗨!我们又见面了。”他拍了一下她的肩,满脸笑容地坐在其对面。她回予克劳迪亚一个礼貌的微笑。“你在看什么呀?”感觉克劳迪亚纯粹就在没话找话。“《夏日终曲》。”“那是什么书啊?”“你可能不会感兴趣的。”她边笑笑边摇着头。“没事,反正也离开地球了。尽量给自己找事情做对自己没坏处。”对面又是一笑。沉默随即袭来。克劳迪亚忽然起身,来到威利斯身边,不由分说就把他拽到了了邢牧飖面前。“这是我朋友。他跟你一样都热爱古代文学。你们两个或许可以认识一下。我还有事,你们聊。”他又咬着威利斯耳朵说:“伙计,都帮到这儿了,接下来靠你自个儿了!”好家伙,这厮直接撇了威利斯跑了。对于跟女生交往没有什么经验的威利斯现在恨不得宰了克劳迪亚。“你…叫什么名字?”“威利斯.冯提尼斯。”“我叫邢牧飖。很高兴见到你。”“我也是。”气氛已经凝重得不能再凝重了。威利斯率先开口:“你的这本书叫做《夏日终曲》吧。我看过。”“哦?是吗?”对方似乎来了点兴趣。“我觉得,奥利弗和埃里奥的这种关系……属于双向暗恋吧。那种朦胧的感觉让我觉得…”他在之还没有蹦出来之前改了口,“很美好。意大利的夏季,假期、树荫、光斑、日光浴、泳池、果汁、音乐……单是想想就觉得惬意。清新明亮的用色、舒缓的节奏、惹人垂涎的美色、睿智开明的父母、与世无争,即便不是好结局也不影响它如梦般美妙。小说是以埃里奥视角为第一人称展开叙述的,刚开篇不久就写明了奥利弗让埃里奥一见倾心,而小说超过三分之一的篇幅在写埃里奥对奥利弗的暗恋,小说对人物心理历程描写得非常细腻,对心上人一举一动草木皆兵的解读、假装若无其事的讨好、为求关注的花式秀才华、相处时小心翼翼又总觉得进退失据、对心上人身体的渴望……”威利斯像是别了一大口苦水一样,一口气说了许多。他偷偷瞄了眼对方,发现对方居然在认认真真地听,他不免有些窃喜。“爱的门槛很低,但其中学问很大。加缪说过:‘不被爱只是不走运,而不会爱是种不幸。’我认为太多的人不是不会爱,是根本没有去爱的勇气,因为害怕无功而返,或者放不下所谓的面子,不敢轻易把掌控权交给别人,不肯不计个人得失放开去爱,结果一次次错失培养爱的能力的机会而不自知。遇到一个值得自己豁出爱付出的人是幸运的,感谢那些让我们安心付出的人,但对所有有勇气付出爱的人来说,最该感谢的人就是自己,给予爱比被爱更能让人尊敬,而能让自己变得更好的源头就是我们自己。”他发现对方已经入了迷,好半天才回过神来。“我认为,你说的很棒,这是我见过的最完美且完整的评析,看来你对这本书有着不少的理解。”“一般一般,只不过被书中温馨的感觉吸引了,所以才悟出了那么多。”之后他们又在一块聊了许多书籍。在这渺渺书海中他俩的关系不知不觉中进了一步。邢牧飖看了一下地球时钟,“我认为时间不早了,咱们就聊到这儿吧。”“好,那么再见。”“再见。”又是一抹温暖的微笑。
回到男住宿区,克劳迪亚立马跑到威利斯面前。“怎么样?我感觉你和她聊得挺不错的。”威利斯白了他一眼,“啊对对对,是挺不错的。”说罢便走回自己的房间。威利斯刚想跟进来细问,却吃了个闭门羹。“嘿!狼心狗肺的东西!”
威利斯表情黯然地坐在床上,望着窗外伸手不见五指的太空。为什么自己会那么喜欢那本小说?仅仅是因为它好吗?他想起自己13岁那年差点成功的断袖之好:邻家的男孩和他在普罗旺斯的薰衣草田上奔跑的一时刻;他和他一起躺在山丘上,赤裸着胸膛,偷喝父母的酒,谈论着不该他们管的社会经纬;以及那个禁忌之吻。然而,在恋爱的种子刚刚长出小芽,就被双方父母粗暴的连根拔除。是的,即使是在25世纪,人类科技如此发达,文化已经非常开明的程度下,依然会有泥古不化的人存在。那个男孩去到了遥远的美国。有很长段一段时间威利斯被父母严加看管,仅仅为了防止他再做一些所谓的“错事”。
“错事……”他喝了一口酒。他忘不了,那个男孩临走之前送给他的那本书就是《请以你的名字呼唤我》。他捧着那本书读了一遍又一遍,也不知流过了多少泪。但最后,他妥协了。他听从了父母的话,选择成为一个正常人。因为这是他获得身体与心灵上的自由的唯一方法。他长叹了一口气,“都已经过去15年了,你还放不下吗?”他在心中问自己。最后,他合上眼睛,睡了。
不知时间过了多久,威利斯迷迷糊糊听见有人在敲自己的门。他慢慢地从床上爬起来去开门。门外赫然站着一名身着洁白制服的“人”,不,是机器人,准确来说是首席执行官——机器人诺玛。它的外观上是一个黑发碧眼的男子,身形高大挺拔。“您好,威利斯.冯提尼斯先生,我叫诺玛…”“找我什么事?”被打断美梦的威利斯有些不耐烦。“先生,虽然距离我们到达行星b2137还有十地球年的时间。但有些工作已经可以提前执行了,您作为一名经验丰富的历史学家应该可以协助我们吧。”“好吧,你们需要什么帮助?”“我们希望您可以详细地研究一下地球上发掘到的关于远古巨神的古物,并试图从其中找到更多的线索来保证我们落地后的安全。毕竟,在未知的危险下,我们也不能保证所有人的安全,万一我们也不敌那巨大的危险呢?”“好吧请等我一下。在哪里集合?”“科研大厅,谢谢您的配合。”诺玛向威利斯鞠了一躬后转身离开。
诺玛向威利斯鞠了一躬后转身离开。“难搞啊!以为是来度假结果照样是个社畜。”他边抱怨着边换上了衣服。不过,他隐隐觉得诺玛的话另他有一点点感到怪异。
他来到地点后,克劳迪亚冲到他面前。“你个家伙!”他有些生气地瞪着威利斯“你个家伙,昨天我帮你约到了女孩,而且我看你们聊得挺高兴的,怎么回去了还拿我发邪火!”威利斯有些无奈,但他并不想坦白自己的过去,即便对方是自己的高中同学。他只好向克劳迪亚道歉。幸好克劳迪亚并不是一个小肚鸡肠的人。“今天陪我打棒球,我就~”他打了个哈哈,露出平时那种玩世不恭的笑容,“勉为其难地原谅你了。”“好好好。先把手头工作做完再说吧。”作为一搜科研舰,有四分之三的成员都是从事科研方面的人。他瞥见了邢牧飖,他们恰好对视了一眼,邢给予他一个浅笑,他有点脸红。诺玛又出现在众人眼前。“想必各位已经知道此行目的,请各位发挥自己的想法与能力,去探索未知吧。”克劳迪亚迫不及待地打开投影屏,调取了秦始皇陵发现的那幅壁画。他把图片放得很大,生怕错过任何一个细节。当他看到画面的右下角时,他不禁瞪大了眼睛。“如果我的眼睛没有花的话,我们的祖先一定是外星人!你看!”他伸手指向右下角一个非常不起眼的小角落需要放大数倍才能看清楚。那是一个奇特的符号,威利斯清楚这个符号并不在人类历史上存在过。这个符号类似于一个圆形印章。“怎么,有什么奇特之处吗?”克劳迪亚调出别的王陵的壁画分别找到右下角。“这些右下角都有这个符号,说明这是来自祖先的笔迹。”对啊,这会是什么意思呢?威利斯想了好一会,别人也议论纷纷。就当众人毫无思绪时,一个叫阿加莎.亚历珊德拉.彼得洛维耶夫的俄罗斯文学家站出来说:“各位!你们还记得工业革命之前我们的祖先最喜欢在信上的右下角签上‘阿门’或者‘请主保佑你’之类的祝福话语吗?或许这是我们的造物主对我们相同的话语吗?”大家被她的话所吸引,围绕这个话题展开辩论,双方争执不休时,另一艘科研舰欧米伽号发来通话请求。“您们那边的有什么新突破吗?”那是对方的执行官——机器人扬。“我们发现了右下角有个类似于外星人邮戳的东西,你们呢?”克劳迪亚急切地回答。“什么?你们也发现了这个!”一个人走上前来,是同样来自中国的西藏女孩洛桑卓玛。“你们认为这是什么?”这个女孩似乎比克劳迪亚还着急。“我们认为这是一段信件上的印章,你们呢?”“我们也认为它和信件有关!”“太好了,我们离真相更进一步了!”“不。”一直沉默的邢牧飖忽然开口了“大家都是科学家,在没有确凿的证据之前希望大家不要妄下定论。”此时,诺玛和扬出来打圆场,“邢牧飖女士说的对,今天的研讨会就到此为止吧,散会。”
“嘿,邢牧飖,”威利斯竟然主动邀请邢牧飖。“我认为你对那个符号有了一定的见解。”“是的,到咖啡馆里慢聊。”待蓝山咖啡和白椰拿铁端上桌后。邢牧飖是神情严肃地盯着威利斯,说:“你觉不觉得,那个符号是个圆形,圆形,是不是代表循环?”
你为什么不觉得痛?因为你不去感受痛。我不知道真相,但我选择盲从。沙漠中空无一物,人类的欲望却超越一切。请不明不白地离开,亦是丢失自己的信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