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云心中愈发压抑,只好收回了目光,看着天边升起的明月繁星,迎着突然吹来的一缕清风,张开双手,深吸了一口气,这才使得自己的情绪不再崩溃。
“这些事既然没法改变,那就先试着改变自己。”
这是大掌柜教他的,虽然不治本,但总算实用。
小阿南就在旁边,直到这时才发出声音。
“三哥,你没事了吧?”他问的很小心。
裴云“嗯”了声,道:“你先进去吧。”
小阿南欢呼一声,推开了栅栏。
屋子里的饭菜香味很浓,虽不至于说香飘十里,但要让一个整日做着大侠梦,扬言要吃遍世间美食的小少年心情愉悦起来,那可实在不算难事。
更何况裴云的状况这个小少年早就已经见怪不怪了,只是每次看到那张阴沉的脸,小少年心中仍是会担忧他会不会出什么问题。
当然,让他表现的这么急不可耐的样子的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原因,就是家中还有一个比他小,比他更受宠,还更贪吃的小妹。
就是那个一听到开门声,就钻出厨房,手中拿着半截儿烤红薯,正大口吃着的穿着花花绿绿的衣裳的小姑娘,也就是林笙。
林笙正睁大着眼睛看着回来的两个人——或者说三个人一匹马,亮如明星的大眼睛中还有着好奇,但她什么都没有问,而且大眼睛中的喜悦与好奇也很快就消失不见,变得失望,变得委屈。
只见她小嘴一撇,又跑回厨房,对着里边正在做饭的妇人好一阵抱怨:
“阿娘,文相哥哥和良玉哥哥去哪了呀,怎么还不回来,我肚子都快饿扁了。”
“阿娘,能不能先让我尝一口肉啊,就一口。好香啊。”
“阿南哥,那是我的,你不许吃。”
在她的眼中,好像吃东西永远是天上地下最大的。
裴云看着厨房里打闹的两个小吃货,摇着头笑了笑,心中的郁气总算消散,他转头看向白马,眼中又露出了光。
纵马驰骋,快意江湖,路见不平,拔剑相助,那样的神仙般的日子,裴云自然也十分向往。
他的眼力不算坏,脑子更不坏,他不单看得出这是匹好马,也想得出。
一匹不好的马,能驮着一个至少是半步天人的人一路厮杀至此?连主人都已疲惫的倒下,它却还能保持着清醒,虽然口中白沫不少,但它毕竟还站着。
昂然的站立着,不死绝不倒下。
这要还不能称之为一匹好马,那这世上也就没有所谓的好马了。
至于这匹马是在中途更换过的,裴云却是完全没有想过,倒不是马鞍银枪一眼看去就像一套,只因这马和这人,都太像,人不战至最后一刻绝不倒下,马儿也如是。
如此脾性,纵有先天成分,那也大不过后天的朝夕相处,互相影响。
想到这里,裴云脑中忽然有点发懵,他突然想起他好像忘拿了什么东西,比如一杆银枪?
那一杆亮晃晃的银枪,可是一位半步天人的武器,就算它的主人再穷,这银枪的质地不怎样,但一位大宗师之上的人物日日夜夜所持所使,其上都必然或多或少沾染了些它的主人的“意”与“神”,若是他能得到,不说卖个好价钱,便是自己观摩,也会是大有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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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此时的裴云,满打满算也不过三品万象之境,离二品小宗师之境都还相去甚远,若是能早些接触属于大宗师的“意”与“神”,不说顷刻间进境千里,成就小宗师,但要让他在一日之间再有所提升,那还是轻轻松松的。
裴云顿时大感懊恼,也不知那杆银枪还在不在原地,有没有被镇里的刘铁匠拾了去?此时回去取还能不能来得及?
他右手在额头上拍了拍,无奈道:“都怪这该死的记忆,老是出错。这下可好了,说不定这女人醒了,还要赖我弄丢了她的枪,让我赔她呢。那时可咋整?哎,麻烦,真是麻烦,早知道不管了。所谓无事一身轻,不惹麻烦不就没有麻烦了么?”
只可惜任何以“早知道”开头的事情,都只能是徒然悔恨。这世上毕竟不存在时间倒流这种奇迹。
裴云骂骂咧咧,叹着气,只好将白马栓在院子里,也不管马背上的俏姑娘是否睡得舒坦,拔开步子就要往回跑,却又突然想到:“何必急于这一时,要真的丢了,现在去不也找不到了么?刚好等会儿还要出去办事,正好用得上。”
一想至此,心中稍安,又觉得不大妥当,思虑片刻,又看了眼吹着清风悠闲吃着“肥草”的骏马,摸着下巴咂嘴道:“马儿和银枪,总得给我一样吧,总不能让咱们白帮忙不是?要是那银枪真的丢了,那我不要这马儿了就是。”这下心中的郁结才算解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