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神理分明_东北灵异纪实 - 火灭小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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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 神理分明(1 / 1)

康熙末年,河间张歌桥有个绰号叫刘横的人,住在河边。这一年,接连下了几场暴雨,河水暴涨,巨浪滔天,气势非常凶猛,负载过重的小船经不住狂风巨浪的拍打,往往会遭覆灭之灾。

有一天,刘横偶然看见激流中有一个女人,紧紧地抱着一支残破的船桨,拼命地在浪花中挣扎呼救。当时河边旁虽有许多人站着观看,但是风狂浪急,谁也不敢冒险去救援。刘横非常激愤地说;“你们这些人还算是男子汉大丈夫吗?哪有见死不救的道理。”说罢,他毅然独驾舴艋小舟,顺流直追三四里。由于风急浪高,数次险些翻了船。但他终竟还是将这位落水的妇女救上岸来。第二天,这位妇女生下了一个男孩。

过了一个多月,刘横忽然得了病,他就嘱咐妻子安排后事。当时他还能够行走,人们都觉得他这种想法奇怪,刘横长叹一声说;“我是肯定不行了,我救了那个落水的女人后,当天夜里做了一个梦,恍惚之间来到一座官府前。吏卒带我进去,有位官吏拿出一本档案簿,指着对我说,你这一辈子种下种种恶业,本当在今年某月某日死去,转世为猪,五世都要受屠宰之刑。幸亏你白天一下救活了两条命,总算做了一件阴功。根据阴间的法律,应当给你延寿二十四年。现在将这两纪寿数与你往日所作的恶业相抵销,你还是按原来的那天死去,好在给你豁免了转世为猪,不在受五世屠宰之苦。如今你的死期将临,恐怕世人不明真相,怀疑说你做了这么大好事,反而落个早死。因此特地把你召来,把这些原委讲清楚,让大家知道这其中的事由。你这一辈子因果就此了结,下辈子努力从善吧。我醒来之后,觉得很晦气,就没有对人说起,现在到了死期,果然得病,我还奢望能活下云吗。”

这后不久,刘横竟真地如期死去。由此可见,神理赏罚分明,一点也不含糊。这是纪晓岚先生笔录的故事,下面我也补充一段小插曲,真人真事。

我亲姐夫刘文举,他有一个叔家的表弟,在长春市居住。他本人单干的比较早,攒钱买了一辆大货车,往返于长春至沈阳之间,当时市场竞争并不太激烈,改革开放之初钱是相当好攥,他选对了时机,几年下来就成了暴发户。

一日下午从外地返回长春,因违章被交警罚款一百元。在当时一百元数目也不小,对一个干个体户来讲,像从身上割一块肥肉一样,心疼得直巴哒嘴。交完罚款后,他把罚单放在驾驶室上,车便开回家停放在库里。

第二天大清早,货车出长春奔沈阳,结果把过马路一男子当场撞倒。他停下车,一看人已死亡,四下瞧瞧无人,过往车辆皆无,他灵机一动,上车加大油门逃逸了。心中窃喜,天不知道,地不知道,没有一个人看到。所以他心态放松,以为万事大吉,继续往返两地揽活挣车脚费。

结果事发没过七天,交警把他缉拿归案。他百思不得其解,天衣无缝,怎么能案发,到底是什么原因,自己不停扪心自问。最后交警事故科负责人告诉他谜底。原来在尸首的身底下压着他的车因违章罚款单据。顺藤摸瓜便查到他头上,所以锁定疑犯,把他抓获了。想成漏网之鱼,见死不救,人神共怒。常理车撞行人,必须救治,怎能一跑了之,最后车主受到法律的严惩。罚单在车的驾驶室中,既没有风,也没有拿在手里,又怎会压在死者的身下呢?似乎一切鬼神都知道,所以一个人不要做违背良心的事,这则真实的小故事,可以起到警钟长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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