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各家的小姐,都会偶尔买几本回去当做闺中之乐。像那些书生则都忙着学习儒家经典,这种闲来无事看的话本,几乎都是无暇一顾。
所以赵家算的上是小康,但也还是称不到一个富字。
午时,赵瑞便独自回到了家中,一般这个时候赵责他们都会在外面象征的吃点。所以赵瑞需要自己做自己的晌午饭。
一个人待在家中,除了练剑,也算是无事可做。
念书?那可算了吧,好不容易熬到毕业,谁还会想碰书这种东西。都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但赵瑞还是比较喜欢现实中能花的钱。
写字?这倒是可以试试,反正无聊。
说干就干,赵瑞来到书房,取出了存放在竹筐里的宣纸,慢慢的研磨,随后拿起笔架上的毛笔。
提笔如流水,落笔似云烟,粗细线条尽显其意。一个大大的瑞字很快便印在了纸上。
前身不愧是个读书人,倒是写得一手好字。
说起来,自己本来还是明月书院的学子来着,至于自己为什么退学了,赵瑞已经想不起来了。
不过也无所谓,就算赵瑞还是学院的学子,也会想着办法去退掉。
这个世界,这些书生学子也都是可以修行提高境界的,不过方法倒是有些不同,他们会通过自身的学习来养气。
气,不是书生气,而是一口浩然正气。儒是人和需组合,为人们所需要是为儒。
天下学子颇多,而能修的一口正气的却是少之又少。正因如此,他们每一位都备受尊敬。
赵瑞过了今年,到明年就二九年纪了。他可不想自己在这个年纪,还缩在那一座封闭的书院耗费时间。
当赤色的太阳从地平线上升起的时候,一束微光射入赵瑞深色的瞳孔中。
没有特殊意义的日子总是过的飞快,一晃几天就过去了,而赵责也在昨日便出发前往南洲城。
一番洗漱过后,赵瑞从家里出发,买了几个还散发着热气的包子后,穿越过勤劳早起的人群。
当赵瑞来到书肆时,李老六已经在打扫起卫生了。
李老六每天都要打扫一遍书肆,就怕哪位顾客拿起一本话本时,散出一些灰尘就尴尬了。
先是跟李老六打了声招呼。
“六哥,一大早就来了啊。”
正拿起一本儒经轻轻擦拭的李老六闻声回过头来,笑道“哦,是公子啊,先生走了,俺自然得更加勤奋了,不能让先生觉得俺是尸位…啥来着?”
“是尸位素餐。”赵瑞笑了笑,突然发现以前看过的各类小说里都有那么一个憨厚的人物说词语卡顿。
“对对对,是尸位素餐。还是你们读书人有文化,俺这种在书肆干活的,偶尔看见就拿来用,果然是个半吊子。”
李老六自嘲的开了个玩笑。
像李老六这种人就特好相处。与之相反,赵瑞前世就见过很多人,别说自嘲了,成天自命不凡就是别人不小心带上了他,也要闹个半天。
古代的很多老百姓都是这样的,淳朴,和蔼。总是在不经意间给你一种暖心的感觉。
两人寒暄了一会儿,赵瑞便动身向着书肆的后院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