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阳鸟 第61节_夜阳鸟 - 火灭小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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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阳鸟 第61节(2 / 2)

  绝望的羔羊“哦”了声说:“因为我在精神科住过两年。”

  然而这话落地,她就笑了:“嘻嘻,开玩笑的。”

  ……

  作者有话说:

  下卷,林新见。

  ??4??

  第49章

  三个人的绊

  时间倒推回十二年又六个月以前。

  ……

  ……

  郗望已经失踪半年了,当时她还不到十四岁。

  周围所有人,不管是关心的,还是八卦的,对这件事都已经淡了,而且都有一个心照不宣的认知——怕是凶多吉少。

  死了么,可能吧。

  如果是遭遇意外,以郗望平日活动的地点和来往学校、家庭的路线,总该找到尸体。

  然而什么痕迹都没有。

  不用警方告知,郗晨心里也有数,大概率是被拐了。

  拐卖什么都有可能发生,生病了不会有人理会,有的是打成残疾弄到街边乞讨,有的卖到偏远山区,给素未蒙面的男人生儿生女,还有的可能会卖到境外,操持着最不堪的皮肉生意,用毒打和毒品来控制人的身体和心智。

  其实这些事郗晨过去从未关心过,尽管新闻里时不时就蹦出一两条类似的新闻,但她就和其他十六岁的女生一样,觉得这些距离自己很远,不会太过关注。

  然而就因为郗望,她开始了解这些,结果越看越焦虑,越看越害怕。

  郗晨开始失眠,也时常在晚上梦到郗望。

  最后一次见面,她们吵了一架,虽然是姐妹,嘴上却都不留情,往往是这样亲近的人会用最恶毒的语言,也知道如何一针见血的切中对方的软肋。

  郗望叫道:“我死都不想再看见你们!”

  郗晨说:“那你就滚,有本事别再回来。”

  这些话都不是真的,事后郗晨就后悔了,还计划着怎么能跟妹妹道歉,自己也能下来台阶。

  结果那是她最后一次见到郗望。

  吵架的事她们的母亲并不知道,不是郗晨不想说,是母亲根本不在意这些事。

  郗望的失踪对母亲来说只是困扰了几天,她没有精力去找人,或是到处贴告示,警局也只是去了一次。

  ……

  林新地方不大,小地方也有小地方独特的夜生活。

  这里生活节奏慢,人们早早下班无所事事,于是夜间节目就变得额外重要。

  在郗家住的巷子附近,就有一家不太入流的夜总会,名叫“夜阳天”,当然和电视剧里演的那种灯火酒绿、歌舞升平的大歌厅比不了。

  夜阳天里有ktv有伴舞,也有陪酒且可以带出场的小姐。

  郗晨和郗望的母亲就在这里上班,因年纪最大,人人都叫她荞姐。

  听说,只是听说,荞姐年轻时在日本留学了一年,但有人说那不是留学,就是给一个华人做情人,但最终被抛弃了。

  也有人说,好像是用非法途径过去的,也不是给谁做情人,就是去那里做小姐,因为外国籍小姐在那边比较新鲜,流行过一阵。

  无论是哪种说法,就因为那一年的经历,荞姐学会日本文化中“贩卖爱情”的商业模式,后来靠着一点口才和手腕,说服夜阳天的老板开了这家夜总会。

  荞姐到处选人来做小姐,经过一段时间的培训,再向生活枯燥乏味的男人们兜售“初恋”。

  有时候也需要角色扮演,比如客人希望小姐是已婚身份,或是高中生,或是职场白领,这就需要不同的角色切换和衣服道具。

  那时候夜阳天的老板很欣赏荞姐,两人还有过一段情,但后来老板因为牵扯进恶性事件跑路了,这里就被后来的老板接手,小弟们也不再叫荞姐“嫂子”。

  至于荞姐是跟哪个男人生了两个女儿,这个没人说得清,荞姐自己也不提,只是喝醉之后跟郗晨透露过一句,说郗望的臭脾气跟她生父一样,狼心狗肺,屁都不是,还长得丑,她看见郗望就来气。

  郗晨没有告诉郗望,却因此得知她和郗望是同母异父。

  那她的父亲是谁呢,郗晨并不关心,这是她人生中第一件觉得无所谓的“大事”。

  这天是周末,郗晨又一次去了家附近的派出所询问郗望的下落。

  答案一如既往,还在找。

  然而郗晨已经很久没有看到警察出去找过人了,仿佛就在刚失踪的那几天积极走访过,到现在连个怀疑对象都没有锁定。

  郗晨家住在小巷子里,出来进去要走五分钟,她离开警局没有回家,而是往学校走。

  她在学校里有两个同级好友,一个叫辛念一个叫戚晚,此时戚晚正在学生会讨论校勘文章,辛念就泡在图书管里,翻阅那些旧报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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