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捷c作:按键盘上方向键←或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enter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可回到本页顶部!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收藏到我的浏览器”功能和”加入书签”功能!“算了,你看她这犟样,连暂住证都没有,倒敢来北大捣乱!这哪能算了”
“张红,你走开,这儿没你的事!”我冷冷地说。
“瞧瞧,瞧瞧,就这样的人,我看只能到顺义筛沙子去!”保安说着,又伸手过来扯我。
张红一把将我推开,站到我面前,拦住保安的手说:“大哥,您干吗跟小妹妹们计较她不过是想来上上自习,并没有犯什么过错。”说着,她又转向“爆米花”,讨好地央求,“同学,您大人不计小人过。我保证,她以后再也不会和您抢位置了。”
“哼!”“爆米花”冷哼。
“白青青,你就向人家赔个不是吧!”张红说着,推了推我。
“要我赔不是!”我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这绝不可能!”
“那你就到顺义筛沙子去吧!”保安眯着眼睛威胁,一把将我拖了过去,“我看筛沙子的全是你这号人!”
“这位同学!”张红跺着脚摇摇“爆米花”的胳膊,“求求您了,我们都是女孩子,没必要这样是不是”
这时,围观的学生们也开始惺惺相惜了,“是啊,没必要这样,吓唬吓唬就行了,没必要来真格的。”
也可能良心发现,也可能想体验一下恩赐的感觉,终于,“爆米花”手下留情道:“算了!”
黑暗中,我背着书包一路小跑。风呼呼地从我耳边穿过,我的心有种冰冻的痛楚。
“白青青,白青青!”身后,张红的声音传来。
我不理,只是一味地跑。跑过图书馆、跑过五四大道、跑过文史楼、跑过博雅塔、直到我跑到未名湖,再也跑不动了,一p股坐在石舫上大口大口地吐着气。
“白青青,你,你跑,跑什么跑”张红追过来,按住胸口上气不接下气。
我顺手拾起一块砖头,冲着黝黑的湖面砸去,“扑通”一声闷响。“tmd!”我咬牙咒骂。
“嘘,小声点儿!”
“张红,我现在真想跳下去,殉葬算了。”望着未名湖一动不动的湖水,我拖着哭腔道。
“哼!殉葬”黑暗中,张红的讥笑声传来,“估计你还不够格。明天你的尸体浮出湖面,大家还埋怨你污染环境呢!”
我闭上嘴巴。这时,湖心小岛上有《二泉映月》的二胡声哀怨地传来。
张红扶着的我肩膀,紧挨我坐下,道:“青青,你来得时间太短,你根本不了解北大的情况。有时,人在屋檐下,不能不低头。”
“可我是在学习,又没有搞破坏!”我愤怒地冲她嚷嚷。
“你学习有什么了不起”张红大声反驳,“来北大的哪个不是在学习你看那么多的脑袋,那么多的书本,你连渣子都算不上!”
“张红,你说话太难听了!”我扭过头不理她。
“难听哼哼,难听的还在后面呢!我现在只是把别人说你的话转述给你听,好让你早点儿看到自己在北大是个什么角色!”
“我是渣子,北大的渣子。可尽管这样,我们还要厚着脸皮往它p股上贴。”我喃喃自语,“我们干吗要受这种嘲弄!”
张红轻轻地握着我的手,安慰我又像安慰她自个儿:“听我说,你只有先‘被嘲弄’后,才有资格去‘嘲弄’。”
“我不愿意‘被嘲弄’,也不想‘嘲弄’。我只想平平淡淡地生活,可就这点,也这么困难。”
“想平淡,为什么不回家去为什么来北大考研”
“我不一定非考上不可,我只是想改变一下自己的生活。”我急急地表白。
“呵呵,你是圣人!”她讥笑。
“那你呢”
“我花了五年时间,若像你一样圣人,那我脑袋里肯定积了粪!”
经过这次占位风波,我乖了许多,再也不乐陶陶地认为自己与北大人无异。“边缘人”说得再好听也是“边缘”,名不正言不顺,就跟大家族的妻妾成群似的,妾再美好、再受宠她也是妾,天生便是艳羡别人登堂入室的命。
还有,我懂得了“夹着尾巴做人”。
我再也不明目张胆地占教室前几排的座位,无论授课的教授多么令我痴迷、钦佩。因为我知道,我是来“偷”的。在礼堂听讲座时,即便有空位置,不到响铃声拉起,我是绝对不敢坐的。我害怕再有一群北大学生满腹牢s地说:“看啊,这些外来者把我们的地盘都抢尽了。”
以前,我还和一些光华学院的学生交了朋友,可现在我对他们全部敬而远之。我知道他们矜持和气的笑容底下蕴含着什么,我也知道哪怕我掏心掏肺、哪怕我们亲若“兄弟姐妹”,在我没有拿到那张巴掌大的学生证前,对他们而言我永远是异类。我之于他们,只是一种怜悯或是不一样的空气。当然,在我没有把他们忘了之前,他们便先把我给忘了。
张红总是去北大文史楼上自习,我开始成了她不折不扣的“跟p虫”。
钱钟书曾经在《围城》中写道:现在的大学当中,数理系的瞧不起化学系的;化学系的瞧不起社会系的;社会系的瞧不起中文系的;中文系的瞧不起哲学系的;哲学系的实在没有什么可以给他们瞧不起,只好自己瞧不起自己。
私下里,我认为,倡导“自由、平等”的北大也分三、六、九等。比如光华学院的教学楼、宿舍楼是北大最新潮、最明亮、最舒适的,光华学院的学生也显得格外趾高气扬一些,其次是北学院。随着那幢崭新、别致的逸夫楼的建成,法学院师生们的笑容似乎也灿烂了许多(当然,随着近年理工楼等新教学楼的兴起,这些风光已经不再)。
据说,北大教授俸禄的差距也大相径庭,具体情况我不得而知,但看着光华学院以及法学院门前泊着的豪华私车以及文史楼前破破烂烂的自习车便可见一斑。还有,光华学院的教授们总是西装笔挺、风度翩翩,十足养尊处优状,但我在文史楼见到的教授们却大多是不修边幅、面黄肌瘦、一副营养不良状。甚至有一次我还看到一位矮小的老教授,歪戴着一个皱巴巴的鸭舌帽,身着一件文革时代的蓝布大褂,胳膊上挎着一个我父母辈时的黑色人造革皮包,佝偻着腰从办公室里走出。若不是他鼻梁上那架断了腿又用白棉线绑起的塑料眼镜,我还真以为是乡里的穷支书进了城。(事实上,可以说连穷支书都不如,简直就是时光倒流!)
有时想想真觉得不可思议。毕竟,北大中文、历史均是全国乃至全世界文史的翘楚啊!看来,“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道理即使残酷却是真理。
言归正传。
文史楼在未名湖畔,由梁思成设计,古色古香,但毕竟上了年纪,里面冬冷夏热,光线昏暗。桌椅也有许多破破烂烂、缺胳膊断腿的,搞不好,真的就像“大学自习室”的flash那样:幸好哥儿们我还练过,要不还不怎的g瘘!
真正的北大学生不爱来这里,于是这里便成了“北大边缘人”们的乐园。他们面带菜色、蓬头垢面、脸上挂着一种做梦的神情、肩上背着硕大无比的书包在堆满了考研书、试卷、磁带、录音机、大号水杯、搪瓷饭盒的桌椅中悄无声息地穿行,有的状如骷髅,表情十分吓人。
张红固定上自习的教室在二楼,是一间小教室,里面已经满满当当地坐了七八个人,加上我似乎就有点儿超载。但张红却不管不问地不知从哪儿拖来一把椅子,放在最靠角落的一张歪歪斜斜的小桌子边,说:“你坐这儿吧。”
我听话地坐下,脚一蹬,蹬到了一个软绵绵的东西。低头一看,竟然是一个十分庞大的编织袋,里面软软的东西估计是被子。看来,哪位兄弟一定是把家都搬来了。
以前,我总以为方卓是个学习的机器。可现在看来,方卓在他们面前还仅仅是小儿科,至于我,简直就是游手好闲、不求上进的纨绔子弟!
这帮人,不,真真就是机器,简直太可怕了。
他们伏在桌上,脸都恨不得贴在书本里,做出“吃书”一样的姿势,一动不动。他们“吃”完一本,头都不抬一下,伸手从面前高高一沓书中再抽出一本,继续“吃”。人们说“秀色可餐”,可他们则是“书本可餐”。事实上,他们不吃不喝、不上厕所、不四处转悠、甚至不抬起头活动活动颈骨,就像雕塑那样,摆出一个那么酷的“pose”,便不再动弹,唯有笔端的“沙沙”声,像春蚕一样吞噬桑悠地说。
“现在了解了,了解了什么”
方卓目光复杂(具体是“含情脉脉”)地望着我,“我觉得你是一个特别聪明、特别可爱、特别单纯、特别善良、特别——”
“哈哈哈哈……”我大笑,笑得几乎流出眼泪,“方卓,真不知道你会吐蜜呢!你到底想怎样”
“我想,我想——”方卓挺挺腰身,似乎略有些紧张,“我想请你帮我辅导一下专业课。”
“咳!就这事儿啊!”我又笑了起来,“至于吗”
“你答不答应呢”他目光殷切。
“小事一桩嘛!”我满口应允。真的,我真觉得这连“事儿”都算不上。
一听此言,方卓的脸像花朵一样绽放,“白青青,青青,你太好了,太善良了,我真高兴遇上你。”
我笑着摇头,心中觉得这个男人真有点儿大惊小怪。
从麦当劳里出来,天色已经黑透了。城市里的灯亮了起来,北京,突然披上了一件十分炫目、鬼魅的外衣。
初夏的夜晚十分清爽,夜风凉凉的、柔柔的,空气中有一种微醺的芬芳。
站在公共汽车站,我抱着双臂用力深呼吸,黝黑光洁的道路上疾驰过一辆辆高级轿车,里面的人物神秘而又精致。
“白青青,来北京这么久了,你喜欢这个城市吗”
“谈不上,我并不了解它。但至少我感觉它不太可爱,总是摆出一副严肃说教的面孔。”
“哦,此话怎讲”方卓低头望着我微笑。柔和的路灯下,他年轻的脸竟然显得完美无缺。
我心一阵激荡,不敢正视他的目光,故作笑嘻嘻地说:“比如说,在我老家,现在正好是夜市时间。满街都摆上了小吃、小玩意。大家下了班都不舍得回家,一边吃小吃一边逛街,可以一直从傍晚逛到午夜。可,北京人多老实本分啊,你瞧——”我说着,指指仍然挤得像沙丁鱼罐头一样的夜车。
“呵呵,北京人老实本分!”方卓哈哈大笑,“这话我可头一次听说。”
“难道不是吗”
“当然不是,青青,你太不了解北京了。”他依然在笑,好像我是多么无知一般。
“我一开始就说了我不了解,当然也无从了解。”我无所谓地耸耸肩。
方卓止住笑,深深地望着我,“要不,我带你了解一下”
“现在”
“对,就现在!”说着,他牵起我的手,跟逃学的孩子似的奔向马路对面。
在连续倒了三趟公共汽车,又走过一条灯火辉煌的马路后,我们在一个幽深却闪闪烁烁的街口停住了。
人声鼎沸,许多豪华轿车在街口泊着,里面进出的男男女女比电影里的还时尚另类。
“这便是三里屯,北京最有名的酒吧街。”方卓不动声色地说,并熟门熟路地引我进去。
“方卓,你好像对这里很熟悉啊!”我紧紧地挨着他,又紧张又好奇。
“是吗”方卓随口应付了一句。
我不敢再说什么,觉得此时的他也格外神秘。
三里屯。
这是一个经常出现在报纸、杂志、小说中的地名,我想都没想过有朝一日竟会置身于其中。在许多人眼中,三里屯是时尚与颓废的代名词,这里有爱情、金钱、毒品、放逐、沉迷;
有一掷千金、声色犬马、纸醉金迷;有美丽的女人、富有的男人、潦倒的乐队、空虚的新新人类。这是一个奇怪的地方,它回归你的本色、激发人的兽性。用他们自己的话便是“hig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