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唱针一圈一圈画着唱片,竟好像是磨着音乐家细致的灵魂,却在千百里外千万年外的时空被不同的人磨着,藉着灵魂的苦磨,音乐洗涤了更多的灵魂。
灵魂真是个奇异的东西,愈磨愈清明。
我的家我走过一座黑暗的树林,遇到一位住在林中的人,除了他的木屋,他几乎没有财物,可惊的是,他还是一个青年,并且安之若素。
我问他:“你这么年轻而强壮,为什么不到山外去打天下呢?”他疑惑的望着我,指着那一片树林说:“这儿是我的家。”以一种无比肯定的语气。
走出树林,已是黄昏了,我看到脚下的城市华灯万盏,那里是许多人的家,也许住了很多富有的人,但从远处看,每一个人的家只是一个小小的窗口。
敬畏生命(外一则)
《白色山茶花》
张晓风
那是一个夏天的长得不能再长的下午,在印第安那州的一个湖边,我起先是不经意地坐着看书,忽然发现湖边有几棵树正在飘散一些白色的纤维,大团大团的,像棉花似的,有些飘到草地上,有些飘入湖水里。我当时没有十分注意,只当是偶然风起所带来的。
可是,渐渐地,我发现情况简直令人吃惊。好几个小时过去了,那些树仍旧浑然不觉地,在飘送那些小型的云朵,倒好像是一座无限的云库似的。整个下午,整个晚上,漫天漫地都是那种东西。第二天情形完全一样,我感到诧异和震憾。
其实,小学的时候就知道有一类种子是靠风力靠纤维播送的;但也只是知道一条测验题的答案而已。那几天真的看到了,满心所感到的是一种折服,一种无以名之的敬畏。我几乎是第一次遇见生命——虽然是植物的。
我感到那云状的种子在我心底强烈地碰撞上什么东西,我不能不被生命豪华的、奢侈的、不计成本的投资所感动。也许在不分昼夜的飘散之余,只有一颗种子足以成树,但造物者乐于做这样惊心动魄的壮举。
我至今仍然在沉思之际想起那一片柔媚的湖水,不知湖畔那群种子中有哪一颗种子成了小树?至少,我知道有一颗已经成长。那颗种子曾遇见了一片土地,在一个过客的心之峡谷里,蔚然成荫,教会她,怎样敬畏生命。
高处何处有赠给毕业同学很久很久以前,在一个很远很远的地方,一位老酋长正病危。
他找来村中最优秀的三个年轻人,对他们说:“这是我要离开你们的时候了,我要你们为我做最后一件事。你们三个都是身强体壮而又智慧过人的好孩子,现在,请你们尽其可能的去攀登那座我们一向奉为神圣的大山。你们要尽其可能爬到最高的、最凌越的地方,然后,折回头来告诉我你们的见闻。”
三天后,第一个年轻人回来了,他笑生双靥,衣履我鲜:“酋长,我到达山顶了,我看到繁花夹道,流泉淙淙,鸟鸣嘤嘤,那地方真不坏啊!”老酋长笑笑说:“孩子,那条路我当年也走过,你说的鸟语花香的地方不是山顶,而是山麓。
你回去吧!”一周以后,第二个年轻人也回来了,他神情疲倦,满脸风霜:“酋长,我到达山顶了。我看到高大肃穆的松树林,我看到秃鹰盘旋,那是一个好地方。”
“可惜啊!孩子,那不是山顶,那是山腰。不过,也难为你了,你回去吧!”一个月过去了,大家都开始为第三位年轻人的安危担心,他却一步一蹭,衣不蔽体地回来了。他发枯唇燥,只剩下清炯的眼神:“酋长,我终于到达山顶。但是,我该怎么说呢?那里只有高风悲旋,蓝天四垂。”
“你难道在那里一无所见吗?难道连蝴蝶也没有一只吗?”
“是的,酋长,高处一无所有。你所能看到的,只有你自己,只有‘个人’被放在天地间的渺小感,只有想起千古英雄的悲激心情。”
“孩子,你到的是真的山顶。按照我们的传统,天意要立你做新酋长,祝福你。”
真英雄何所遇?他遇到的是全身的伤痕,是孤单的长途,以及愈来愈真切的渺小感。
境由心造
罗兰
一个人的处境是苦是乐常是主观的。
有人安于某种生活,有人不能。因此能安于自己目前处境的不妨就如此生活下去,不能的只好努力另找出路。你无法断言哪里才是成功的,也无法肯定当自己到达了某一点之后,会不会快乐。
有些人永远不会感到满足,他的快乐只建立在不断地追求与争取的过程之中,因此他的目标不断地向远处推移。这种人的快乐可能少,但成就可能大。
苦乐全凭自己判断,这和客观环境并不一定有直接关系,正如一个不爱珠宝的女人,即使置身在极其重视虚荣的环境,也无伤她的自尊。拥有万卷图书的穷书生,并不想去和百万富翁交换钻石或股票。满足于田园生活的人也并不艳羡任何学者的荣誉头衔,或高官厚禄。
你的爱好就是你的方向,你的兴趣就是你的资本,你的性情就是你的命运。各人有各人理想的乐园,有自己所乐于安享的花花世界。
静静伸出你的手
大学生
许肃
记得小时候,我胆小得很,最怕街上那些疾驶的汽车和叫我“漂亮娃娃”的陌生人。那时候,每逢外出,妈妈总是轻轻地伸出她的手,我便顺从地把自己的小手放进去,让她领着我走出家门。我从妈妈温暖的手中体味到安全,妈妈从我娇小的手中感受到信任。
渐渐长大了,开始意识到自己是个小姑娘,于是手便成了“禁区”,再不许旁人随意挽起。
在我17岁的一天,哥哥把我介绍给他的好朋友。他的朋友——一位比我大7岁的大哥哥,热情地向我伸出右手:“你好,小妹妹!”我稍一迟疑,也伸出了自己的右手,尽管我的脸在发烧。
两只手握在一起,我忽然觉得自己是个大人了。记忆中那只属于大人的握手礼,也开始属于我。
上大学后第一次参加校内的周末舞会,邀我跳舞的是一个清秀可爱的男孩子,一曲终了,在他向我道谢的时候,不知为什么,更不知从哪里来的勇气,我竟主动伸出了自己的右手。他的脸一下子涨得通红,随即郑重地握了我的手。
过后,好心的朋友提醒我:“你太冒失了!”冒失?也许有一点儿。但我相信,我的真诚与友好已经通过我的手传给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