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呵,倒也坦诚。张红本来就是厚厚重重的四眼,至于我,随便买了个平光镜架在鼻梁上。
西餐厅需要外国名字,我随口叫了qq,而张红想了好久,慢慢地吐出一个单词:jane。
餐厅老板还算仁慈,给我们的月薪是六百大洋,工作则是端茶递水。知道我们考研的特殊情况,他再也不让领班排我们的夜班。或许,他自己也认为,如果从他这里考出两个北大研究生,他的店真的可以打出“卧虎藏龙”的广告了。
我们每天六点钟起床,简单洗漱后便开始温习考研功课。九点半左右,我们步行去餐厅上班。西餐厅十一点开门,但我们必须在十点前赶到,在一个小时内把桌椅擦拭得光可鉴人。餐厅生意不好不坏,赢利不足,果腹有余,所以员工的热情也不温不火,似乎可以这样天长地久下去。
下午六点钟下白班。一下班,张红便飞奔回去,去和分别数小时的书本亲密接触。我不喜欢太早回去,总是带着书本躲在冷清的角落里发呆。餐厅有极棒的音响,有时放美式乡村音乐,有时放爵士乐,有时是爱尔兰风笛。有一次,音响师不知从哪里搞来张德克萨斯州一位女歌手norahjones的cd,这位骨感强烈、眼神淡泊的女人有着奇怪的嗓音,吵哑、缓慢但穿透灵魂。
有几位简单而亲密的同事,等精明的领班下班回家后,便偷偷地往我桌上摆各种小食。有pizza、黑森林、水果沙拉等他们自认为“快变质”的食品。daniel动不动便给我煮来各式咖啡,他是我们餐厅的咖啡师,自诩能煮出全北京最香醇的卡布其中,不能自拔。
这份同事的友情,给我平淡枯燥的生活抹上了亮色。
(bsp;我越来越多地发愣。虽然经常面对书本,但思绪总是轻舞飞扬。人们常说,比海大的是天,比天大的是人心。的确是这样的,我的心经常穿越层层时空,邂逅各式各样的精彩。
很小的时候,我便眉飞色舞地告诉妈妈自己梦的颜色,但妈妈总说我骗她。因为梦是没有颜色的,就像黑白照片一样。
我真的没有骗她,我的梦里不仅有七种主色,还有数不尽的辅色。甚至有的颜色我自己都无法解释清楚。种种迹象证明,我是个爱做梦的女孩,活在童话一般的梦境中。
有时,梦做多了,我便拿起笔来描绘。以前,我描绘的是真正的梦,孩子的梦,如今,我描绘白日梦,成人的梦。
不知从何时开始,我的英语笔记本竟然变成了日记本,开始只是一句两句心得,慢慢地成了长篇大论,如今,应该说是如“滔滔江河,奔流不息”。
我开始依赖文字,文字带给我前所未有的快乐与满足。当我一泻千里、洋洋洒洒地在文字中倾诉自己的悲欢时,文字回报给我的是一种倾吐过后的顿悟。它印下我的故事、我的每一天,让我生活得明明白白。
佛曰:“以前是吃饭,现在是明明白白地吃饭。”
我喜欢明白,明明白白地面对日出日落、春花秋月。于是,我越来越多地写字,告诉自己曾经走过的路——惊喜的童年、忧郁的少年、寂寞的成年,还有自己夭折的爱情、未果的梦想以及不定的将来。
渐渐,我笑得明白,哭得也明白起来。我不再混沌迷茫,大脑渐趋平静祥和。
张红还在痴迷于考研,而我则渐生疑窦。
我想起一年前父亲曾问我的问题:“你为什么要考研?”
我答曰:“为了‘改变’。”
“改变成什么样子?”
我哑然。
父亲又问:“考研能把你的生活改变成你希望的模样吗?”
我又一次哑然。
“你为什么要考研?”我问张红。
“为了幸福。”
“什么是幸福?”
“有钱,不用站在商场里脸红心跳;有房,不用像只老鼠四处流窜;有车,不用在肮脏的公共汽车上忍受有意无意的性骚扰;有事业,不用低眉顺目地听白痴上司的训斥;有爱情,不用在浪漫的情人节里啃方便面;有闲,不用为去马尔代夫晒太阳、去爱琴海航海而像海绵一样挤时间……”
“打住、打住、打住!”我连连做出stop的手势,惊叹道,“张红,你这幸福也要得太多了吧!”
“对呀,所以我要考研啊!”
“考研能把这些幸福全部带给你吗?”
“考研是我手中的鸡蛋。有了它便可能有小鸡,有了小鸡,便可能有绵羊,有了绵羊,便有可能有牛……”她说着,做梦一样笑了,“总之,一切幸福皆有可能。”
“呵呵,你的幸福原来是从一只鸡蛋开始的。”我啼笑皆非。死命地把老太太失手打破蛋的故事咽下去。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她斗志昂扬,接着反问,“你的幸福是什么?”
“嗯,吃饱、穿暖、睡好……”
“不会这么俗吧!”她不相信地打断。
我想了又想,笑着说:“我前些天在庙里看到一句话——‘俯仰自得,问心无愧’,我觉得这是一种幸福。”
“算了吧,乞丐都能做到这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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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所以我觉得有的乞丐很幸福。”
“那你干吗考研?”
“是啊,我干吗考研?”我又迷惑了。
幸福的定义各不相同。对我来说,写字的过程带给我前所未有的满足、喜悦、平静、憧憬。如果,这便是我的“幸福”,那么,我还要“考研”干什么?
我喜欢浅浅的紫。就是小荷才露尖尖角,那角上的一抹紫。
有人说,紫色是一个脆弱的色彩,轻轻一碰,便会滚落泪珠子。所以,羞涩的少女总会用紫色的笔记本,带锁的那种,密密麻麻地写满心事,锁上后,塞到抽屉最深处。
我早已不是羞涩少女,一个把子宫都弄丢了的女人,应当与“羞涩”无关。但这一点儿并不妨碍我喜欢紫色。
我的笔记本是清一色的紫。十八开,帆布皮,洁白的纸页,掀起来有碎玻璃的清脆声。紫色的封皮上撒满朦胧的玫瑰、朦胧的野草,有的,干脆空白。
这样的笔记本是很昂贵的。张红总说我暴殄天物,但我不在乎。我把它们当作知音,情愿用最好的东西来包装它们,也是包装自己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