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段时间,是她和哥哥最难过的日子,就算日后很多年过去了,依旧不能释怀。
等千寻再长大些的时候,爸妈每次吵架,妈妈都会说要是为了你们两个我早就离开这里了。而千寻后来每次都会说你们过不了就离吧,我不介意,别管我们也好。
可爸妈终究是没有离婚,他们还是会吵架,千寻也终于忍受不了这些生活,这也是她离家出走的原因之一吧。————今天更新了5章,明天会更新1bsp;她连一点幻想的余地都不留给自己了
钱城来接钱欢欢的时候还带着张洁,谁知钱欢欢出口就是质问,“哥哥,千寻姐姐不许我叫她嫂子就是因为这个人吗?”她指着张洁。
张洁面露尴尬之色,钱城说:“不是的,欢欢。”
千寻蹲下来两手抓着欢欢的肩膀,“欢欢,你怎么能这么想呢?”
“我就是要这么想,我好不容易喜欢上一个姐姐,我愿意把哥哥让给你,可是哥哥怎么能和别的人在一起呢?”欢欢说话的声音提高了几倍。
千寻看着激动的她,小孩子的单纯总是认定了什么就必须是什么,她耐心的开到欢欢,“欢欢,很多事情不是你想不是你希望就会成为真的,就比如说你喜欢的那个小男孩,你喜欢他可他并不能因为这样就喜欢你,并不是你说一句他就会这样做你明白吗?”
钱欢欢嘟着嘴不说话,低头用手不停的捏着自己的衣角,千寻又说了,“我一直会是你的千寻姐姐,姐姐会一直喜欢你,只要你想姐姐就来找姐姐好不好,但是你要记住,哥哥不是欢欢一个人的,他将来会有自己的家庭你知道吗?”
张洁本想着这是第一次见钱城的妹妹,至少也算是他们家中的人一定要好好表现,可没想到这个小女孩根本不把自己放在眼里,甚至连一句话都不愿意和她说,她认为,这一切,都是因为那个叫千寻的女人,钱城对千寻的种种,她都看在眼里。
千寻从他带着张洁来脸上就一直没有变化,难道她真的不在意自己了,曾经的喜欢也消失的无影无踪?钱城带着欢欢回家,临走前他对千寻说:“上次尹柏航那件事情是我太过激了,你别放在心上了。”
“我为什么要放在心上,你打的又不是我,而且,我还要谢谢你,因为你,尹柏航去当兵了,我相信他会变的成熟稳重,这些都要拜你所赐。”决绝的话语决绝的表情,她又回到最初了,她又只信仰自己的梦想了,她连一点幻想的余地都不留给自己了。
路边的法国梧桐叶子已经微微泛黄,有风吹过,叶子随着风摆动着,地下露出阳光折射的间隙,秋天,真的要来了,那么寒冷的冬天,怕是也近了吧!
千寻一个人走在回家的路上,傍晚的天空,西边的火烧云昏黄却灿烂,周边都镀了一层金边,她丝毫没有感觉到刺眼,看着夕阳一点点西下落去,就好像她的生命,一点一点,慢慢的消逝,只剩黑暗。
曾经的辉煌灿烂,只在脑海里剩下零星半点,任凭怎么刻画也刻画不出当初的美好灿烂,最终还是被黑暗所吞噬。
就像人的一生,或平静或轰动,等到油尽灯枯的时候,便也只是化为泥土或剩下一堆骨灰,到时候,谁还记得你曾经的辉煌,谁还记得你是多么伟大多么令人敬重崇拜!
阻拦她的人,都没有好下场
沈君的计划还在暗自进行中,她打电话给高以晨,“以晨,都这么久了,是时候了吧。”
“嗯,这两天我就会打电话约张霏霏,您放心吧,一切都在计划之中。”
“一定要做狠一点,张育威这个混小子,还带着那个女的去海边,看来那个女人也没说实话,现在就不能怪我们狠心了。”沈君的表情变得凶狠,不留一点感情的表情,阻拦她的人,都没有好下场。
就在张霏霏以为高以晨已经把她忘记了不会来打电话找她的时候,她期盼的奇迹出现了。她高兴的答应了高以晨的约会,高以晨约她去吃日本菜,她对千寻炫耀这个男人还真是没忘了自己。千寻心里却满是不安,不让她去她非要去,阻拦没什么效果,千寻也就只好叮嘱她早点回家。
她张霏霏不知道,沈君事先已经调查好了她的兴趣爱好,这个女人,爱钱,更爱有钱的男人,那他们就合她的口味,给她送上这道菜。当然,也要让这个渔夫不能和大多的有钱男人一样,要显的独特,有责任感,让她这条鱼儿甘愿上钩,爱的死去活来,越是这样她受的伤害变会越大。
高以晨今晚处处显得优雅风趣,他表现的不像许多男人一样好色,也不像有的男人只看重钱,他和张霏霏聊得很开心,张霏霏也表现出对他有意思的样子,而他丝毫不为所动。
这更让张霏霏觉得他是个好男人了,她小心开口问,“你结婚了吗?”
“呵呵,我要是结婚了怎么会单独约一个女人出来了呢,要是结婚了估计这会儿我会在家陪我老婆看电视。”
“哦,你这么优秀我还以为你已经结婚了呢。”张霏霏在试着一步一步套他的话。
而高以晨似乎也很愿意钻进她设的洞,“要是真有那么优秀怎么会连个女朋友都没有呢,唉。”
张霏霏心中暗喜,有钱人,帅气年轻,不庸俗,最重要的是单身,简直太合我胃口了。
“你知道我那天为什么会去酒吧喝酒吗,我以前从不去的,可是在每年的那个日子我都会去。”高以晨的脸上突然充满忧伤的感觉。
“为什么?”
“因为,我曾经最爱的人在那一天离开我。”
“为什么要离开,她不爱你吗?”张霏霏有了兴趣。
“相信你看电视也看到过,豪门恩怨深,有钱人的爱情婚姻大多是自己不能所选择的。当时我年少气盛,整天仗着家里有钱混日子,我不太喜欢看书,但我深深的记得一句话,是张爱玲说过的,“人生最大的幸福,是发现自己爱的人正好也爱着自己。”那次遇见她,是我刚打完架,被人追,我一路使劲使劲的跑,和她擦身而过的时候,她一直对着我笑,笑的很明媚很干净,像一朵纯洁的百合花,我一眼就喜欢上了她。从那天以后,我就每天在那个遇见她的路上等她,终于,皇天不负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