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呵。”林立志干笑两声,有些尴尬。
“那谈吧。”
“你想知道什么?”
“真相!”
林立志点头,他知道他该和盘托出了。
其实并不复杂,一个青梅竹马的爱情故事而已。
乔菲菲和林立志是高中同学,菲菲是学校里的文艺骨干,会很多种乐器,尤其是小提琴,无数少男甚至少女常沉浸在她优美的曲子里。
林立志从有了青春的萌动就暗恋着菲菲,只是他除了成绩是全班第一,其他就没有什么可以炫耀的了,那时候的林立志还没有现在的气派和风度,特别是与靓丽动人的菲菲比起来,他可以算是丑了。自卑的他怎么可能向大众情人的菲菲表白呢?他只有偷偷地注视,在她的一笑一颦间乱了心房,在男生们的大献殷勤间更加颓唐。
没想到的是,大学三年级刚开学的时候,当他正用全力忘记那个时常出现在他脑海中的女人时,菲菲来学校找他了。他真是意想不到又喜出望外,到处找同学借钱,要请她去吃顿好的。
菲菲看他忙碌的样子,抿嘴笑,说:“就去食堂吃吧。”
“那怎么行,老同学来。”他更加慌乱。
菲菲红了脸,用发圈把长头发扎起来,只有额前的刘海儿掩饰着她心里的羞涩,而刘海儿下的眼睛是那样含情脉脉,又是那样清秀明丽。特别是她掀起眼睑,拉了他的袖子再次说:“就去食堂,否则,我不高兴了。”
林立志被她娇憨的样子深深迷醉了,多年暗恋的情愫又全都涌现出来,那真是让人心慌意乱。
乱哄哄的学生食堂很难觅到一处清净的地方。
而建筑系的大才子,一直没有传出恋情的林立志身边跟了个清水出芙蓉般的美丽女子,那女子身上散发着浓浓的艺术气质,恬淡而清雅,这怎能不吸引了大家的目光?
在一片惊羡的目光中,林立志晕忽忽地打了饭,拉了菲菲就走。在校园里,找到一个安静的地儿,坐下,打开饭盒,才发现只有一把勺子。
“你先吃吧。”他把勺子递给她。
“一起吃。”她忽闪着大眼睛。
他正踌躇着,想怎么才能一起吃,她已经把满满一勺饭菜送到了他的嘴边。当勺子触碰到他时,他看到她眼中的无限柔情,他的心都要跳出来了。他很想一把把她揽在怀里,尽情地嗅她秀发的芳香,很想把她灵秀的小脑袋深深地贴近自己的胸膛。可他只是傻傻地吞了那勺子里的饭菜。他们就那样你一勺我一勺地吃光了一大饭盒的饭菜,竟没说一句话。当互相望着对方油忽忽的嘴巴时,才情不自禁地笑起来。
菲菲笑起来的时候,恬静中更添了些须轻灵,美得令人眩目。林立志不再笑,他痴痴地望着她,继而笨拙的拥抱了她,只那样的一个拥抱,他便感觉身心都得到释放、满足。
从此林立志和乔菲菲成为一对标准的才子佳人。
他们大学毕业后就结了婚,但这丝毫没有影响两个人事业的发展,菲菲进了首都一家很有名气的歌舞团,林立志更是由于大学时就获过大奖,便被一位师兄邀请来到临近北京的这座城市创业。
两年后菲菲生下小志,虽然聚少离多,可感情依旧。又过了几年,当林立志的事业刚刚起步的时候,菲菲却萌生了出国寻求更广阔的艺术发展的念头。那时候流行音乐已经席卷整个华夏大地,高雅艺术几乎无人问津,像她那样的小提琴演奏者就是团里的鸡肋,可欧洲则不同,小提琴演奏永远有听众,永远受欢迎。
菲菲一走就是12年,并且顺利而快乐地在自己热爱的艺术领域游走,而林立志的地产公司更是稳步发展,他无法放弃这些,带小志去与菲菲团聚,她也无法放弃自己十几年的努力。如此,他们只能远隔重洋,偶尔她回国探望他们,他飞过去,解一解相思苦。
就这样,矛盾中,他们也几分几合,却始终无法真的舍弃对方,他知道她是他此生的惟一,是他的梦中情人,命中爱妻。她知道他是她的精神恋人,永远无法背弃的丈夫。最重要的是他们是小志的爸爸和妈妈,渐渐的,他们不再试图说服对方,因为他们都明白团聚是迟早的。
“你很爱她?”
“是的。”
“不会离婚?”
“晓萱。”林立志靠近她,揽住她的肩,“我和她有20几年的感情,是最初的感情,最初的也是最真的,况且我们还有儿子。”
晓萱甩开他,站起来,走到客厅的中间,她屏了下气,问:“你会不会离婚?”
林立志垂了头,沉了一下,很轻却很坚决地说:“不会。”
晓萱的眼泪涌了出来,她瞪着,使劲瞪着,悲愤地喊:“那你为什么招惹我?为什么要骗我?从来没有人骗过我,我也不知道世上还有这样的欺骗。”
她的身体剧烈的抖动,顿时嘴角煞白。尽管已经猜到了八九不离十,可当真相从林立志的口中得到证实,她还是难以接受。
一阵阵的天旋地转,眼前是一片漆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