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个调皮,夏天爬树掏鸟窝掏出蛇来,人从树上掉下来差点摔残,冬天去水沟里踩冰不留神一只棉鞋陷进冰水里,回到家来,他妈妈就拿着擀面杖追着他们满街跑——
“鞋陷冰里够惨了,还让你妈追着跑?干吗?”
“挨揍呗!擀面杖打屁股,揪耳朵!大冬天的,鞋湿了你穿什么?打你一次,让你下次长点记性!”
“你挨了多少次啊?”
“无数次!我哥跟着我妈干活嘛,犯错误的机会不多,我负责照看弟妹,带着他们玩,到处走,弟妹小,也不太听话,反正他俩出了毛病都是我的错,我几乎天天都能被追到街上去,哈哈。”
想起小时候的好笑事,传志就乐得合不上嘴巴。何琳也觉得好玩,“你家五个就你在中间,姥姥不疼舅舅不爱的最易忽视还最不讨好,你对你妈有意见没?”
“棍棒底下出孝子,有什么意见?我们那边就那样,小孩不听话就揍,不揍不听,皮着呢!”
“你们兄弟姐妹都挨遍了?”
“干活多的挨的不多,我干活少,从小不愿干,自然挨揍多。不过我妈从此就有了一个错觉:认为我从来不是干活的料,所以才让我念书,从小学到中学的成绩又印证了我妈的错觉。嘿嘿,给你说,我家的人都是很聪明的,只是那时条件不好,没法都念书。说起来,我妈不容易啊,我和我弟两个学生把家里掏空了,多亏我妈任劳任怨,能干,我和我弟才能挺过来。”
何琳不由自主地对未来婆婆产生了莫大的敬意,将来一定要好好孝顺她,让老人过一个幸福安定的晚年。她生了这么一个好儿子,培养了他这么好的性格,劳苦功高,不能让这样的母亲后悔。
在绵密的铁轨声中,何琳靠在传志的肩膀上,朦朦胧胧入睡了。睡不实,兴奋、好奇、紧张和不安交织着,加上上厕所,喝水,后面的孩子哭,有人放屁,浑浑噩噩八小时后,十月一日凌晨,他们终于从火车上走下来重见天日了。
然后又大包小包地在一个区级城市找长途公共汽车。何琳这才意识到小姨的交代有对的成分,路途遥远,拿东西多,太累!虽然大件都挂在了传志身上,她只提两盒茶叶都觉得头晕眼花要一头栽地上了。
两个小时的公共汽车后,又坐了半小时的蹦蹦车,那种凸凹不平的土路,把屁股都颠散架了。再一次昏头昏脑地抬头,如来佛祖保佑,传志心中安静古朴的王家庄终于在一声芝麻开门声中轰然出现了。
她眨眨疲劳过度的小眼睛,使劲看,没有想象中的落后,也不像网络上说的那么邋遢肮脏,有一条尘土飞扬的宽土路与外界连接。土路左边是一片茂密的树林,部分微红或微黄的树叶在土黄背景的大地上十分鲜艳夺目,树林边缘有几只静默的黄牛和一群吃草的山羊,土路上到处都有家畜粪便。土路右边是一座村庄,暗红色的砖墙中点缀着枣树和低矮的麦垛。村庄后面是一望无际的玉米地和红薯地,苍茫辽远。至少看上去不是那么贫困的乡村。
村里小街上稀稀拉拉的人,有人扛着锄头拿着镰刀,迎面走过来,惊奇地与传志打着招呼,过去了还回头看。何琳知道是在看她,不由发窘。越走越深,要拐进一个胡同时,迎面一个半大孩子大叫一声:“来了来了!”回头就跑。
婆婆来了第一部分(5)
是报信吧。传志咧开嘴巴大笑。就见前面一个门里立刻涌出来好几个人,笑呵呵地等他们。一只灰不溜秋的京巴从众人脚下钻出来狂吠不止。随着狗叫声,胡同两边也三三两两站出了人,不是一般的热心啊,甚至有人正吃着东西突然从墙头上冒出来,目送他们。
只见一个穿着蓝色碎花夹衣的小老太太从人群里笑嘻嘻地走上来,惊喜连连,“传志,俺的儿啊,坐了一夜火车,累不?”
仪表堂堂,穿戴整齐的王传志当着众人给了他妈妈一个温暖的拥抱。在一片惊叹声中,何琳有点搞明白了,在淳朴的乡村这种礼仪已属“前卫”、“电视上的”。然后传志介绍身后羞红着脸的女朋友,“何琳,一起来看你来了。”
老太太立刻抓住何琳的手,满脸核桃皮漾开了,“闺女,穿这么少啊,手都冰凉!快点回家喝点汤,别冻着了!”
由老太太招呼着,两边的邻居也都过来看“新媳妇上门”,全是毫不掩饰的好奇、艳羡的眼神,“这就是北京城里的孩子啊?”“细皮嫩肉的,一看就是没干过活没在太阳底下晒过的!”“俊啊,又白,一白遮百丑。”
只有那只京巴不够客气,在脚边蹿来蹿去,叫嚣着还蹿到何琳的脚边使绊,给传志他妈一脚踢到墙边去了。
王家有三间红砖正房,东边两间厢房,西边是厨房,南边是围墙。院子中间摆了一张刚洗过的饭桌,一道道的抠过的印痕清晰可见,桌上有暖壶,缺口茶杯,还有盖着盖子的半锅鸡蛋汤。进了院子,何琳、传志作为主角就在小桌子两边就坐了。有点滑稽的是,小桌子上放了电影屏幕,前方站满了扇形的人群,一起向这边观望。
传志是村里走出去的第一个大学生,从邻居们艳羡和佩服的脸上就能读到“神仙”和“奇迹”。这一刻何琳也很兴奋,有点沾光的感觉,当然王传志有些得意北京普通和平凡的他,在老家却找到了不一般的尊重。
传志笑呵呵的,这个四年前的地区高考状元似乎早习惯了这一切,只是何琳第一次当女一号,突然被当作偶像追捧,被当作稀有动物围观,有点不知所措。
“哎,你在北京什么地方?能天天见到天安门毛主席不?”一个憨厚的男人的声音引来了周围人的附和。
何琳老实地回答:“不经常,离那里有些距离。”但声音太小,别人没听清。传志就热心地给众人解释,说她家在什么地方,离天安门有多远,倒几次车,花多少时间,语气中有点小小的不耐烦,同时也有点小小的炫耀成分。不过何琳不以为意,大家对她感兴趣呗。
“干净,瘦,漂亮!”
“瘦?在婆家吃仨月的红薯就不瘦了。”
第一次听到邻居对她的评价和调侃,然后接过未来婆婆递过来的鸡蛋汤,喝了一口,咸。喝两口,太咸。刚放下碗,那只一直游荡在外围的哈巴狗又蹿过来了,不是贪吃,而是亲热地将前爪搭在她膝盖上,狂蹭不已,很激情兴奋的那种。
何琳吓死了,窘迫地想找个地缝钻进去,这么骚包的狗狗呀!公然——好在桌子一角挡住了众人的视线,她用一只手悄无声息地拨开了它。
忽然门外骚动,一个矮壮的黑脸膛男人笑咧咧地走进来。传志叫了声:“哥!”
婆婆马上介绍:“俺大儿子,王传祥,老实得很,不会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