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生活在她的阴影下吧,在老死之前别想着翻身了!”
老何有些不屑,“还有这样劝人的,这家庭关系不是越来越紧张了吗?搞得一家人像敌人似的。那怎么说也是传志的家人,一个好男人能舍弃自己的家人吗?这不是火上浇油吗?过两天我找传志谈谈吧。”
“哎姐夫,你先别谈,他敬重你这个岳父并不能成为你就是合适调停人的理由。他们的情况有点摸着石头过河,来试探咱们的容忍度了,你那些大道理人家不见得不懂,只是装不懂!和风细雨的不要,解决不了问题,你尽管让给我吧,对付这些无赖泼皮我还是有些办法的,我不怕事,也不怕翻脸和打群架,我软硬不吃,什么也不怕,只一个目的:清理咱姑娘家的门户!”
郁华明转向丈夫:“我看行,让她去吧。我琢磨着这一帮人住在这里也不是事。你去说,万一说砸了,就没回旋余地了。”又转向妹妹,“好好说话,以理服人,别看不起人家,农村人敏感,也别粗声大嗓跟人家喊。这事可以失败,但别搞砸了。”
得到了主导权,郁华清有些得意,“嗨,我办事你们就把心放回肚子里吧,很简单的事,她们要不懂,我就掰开揉碎了说,直到她们明白为止!”
“这样行,千万别动上手。”老何还有些不放心。
“动手咱也不吃亏啊,我有两个人高马大的儿子呢,养兵千日用兵一时……哈哈。”
老何转了几圈,还是有点不放心,“我们的手是不是伸得长了点?我还是觉得让传志和何琳两人解决比较好,别伤了和气……”
小姨子马上笑话他:“老好人你这是妇人之仁,最要不得!婆媳关系,说到底也是男人最不能了解也最看不透的。凭什么咱们的手不能伸长点?婆家人都蹲到姑娘头上拉屎了,还不能伸手?娘家不就是姑娘的后盾么,只有后盾强大了姑娘才不受欺负!”
“人家那是一家人啊!”
“一家人?”
“传统上,媳妇就是婆家人了。”
小姨子鄙视了姐夫一眼,这个上海男人,还真是软弱加窝囊的代名词,白活这么一把年纪了,狗屁不懂,“传统?他们按传统程序娶媳妇了吗?现在的趋势不都是儿子结婚了,各家过各家的吗?现代社会提什么传统,传统上媳妇还一辈子都不用出去工作呢,咱家臭丫头可是自己能养活自己的!”
12
那天不到九点,小姨就带着何琳杀回家了。因为是周末,传志也在家,正看电视。他那个小外甥不敢挨电视了,在走廊里吹肥皂泡玩。他母亲和姐姐正在厨房里炖鸡腿。
郁华清一进屋,“这谁家的孩子啊,玩这么欢!何琳,你把一层租给别人了?一个月多少钱啊?”
传志一扭头,愣住了,媳妇没搬动岳父母竟把这头号泼妇给搬回来了,脑子一时空白,竟忘了打招呼。倒是他姐听到动静,从厨房一探头,看到弟媳前面站着一个穿戴体面、目光炯炯的老女人正冷眼瞅着自己,觉得眼熟,没想起来是谁。弟弟结婚摆酒宴时大家倒是谋过面的,当时光顾热闹了,没记住。于是把她母亲叫出来。王老太太记得呀,和亲家母长得相似的面庞,只是气质不同罢了。姜还是老的辣,张口就来:“她姨,来了,吃饭了吧,一起吃早饭吧!今天起得晚,吃得晚……”
婆婆来了第二部分(36)
“你们吃,你们吃,我吃得早,年纪大了,睡不得懒觉。我过来看看这房子是不是有毛病,”郁华清音色洪亮、口齿清晰地说,“何琳说住不开,挤,我还以为一楼租给别人了呢。既然没租给别人挤什么挤?在北京这么好的地段有一个三百多平的小楼,享福去吧!这里大部分人奋斗一辈子有个落脚的地方就算混得不赖!年纪轻轻的,想什么呢,她爹妈现在都后悔给了她这么大一幢房子,刚毕业刚结婚,自己先租房慢慢混去呗!年轻人不经过磨炼、不碰着点困难成不了大器!”
郁华清说着,在走廊里巡视了一番,“啧啧,脏成这样,咋就不知道爱惜呢?现在这一带的房价已接近一万了,租出去一个月一两万也少说了吧。”
王传志因为太过紧张甚至都没听清楚。王老太太可听明白了,这是来说道了。也不怯场,当下解下围裙坐在客厅沙发上,“她小姨,现在东西是孩子的了,日子还是孩子他们自己过,过成啥样,我们大人也不好说啥……”
郁华清走过去就坐在老太太对面,“日子孩子自己过——最开始我们就是这么打算的才陪嫁何琳这幢楼。我们这边疼姑娘,不想让姑娘一结婚就背负二三十年的房贷,月月催命似的还银行贷款;我们也疼姑爷,年轻人不易,能在北京站稳脚跟真的不容易。北京每年都有十几万大学生离开学校,大街上名牌大学生一抓一把一把的,真正能在这个城市混出来的还真不多!我们疼姑爷,一个男孩子,一无所有,刚结婚顾小家还要顾工作,顾不过来,大笔一挥就把这小楼陪了嫁,解决姑爷的后顾之忧!女方出房子,而且不算男方倒插门!在北京,有北京户口的男的要没房子还想娶媳妇?!呵呵,不说你也知道,这一点和农村一样,娶人家姑娘不拿出点真金白银的干货来,谁家姑娘甩你!传志,是这样吧?给你们这套房子,你岳父母向你提出其他额外要求了吗?”
传志有点无地自容了,傻愣愣地“呃”、“呃”了两声。
王老太太心里明镜似的,知道对方拿房子说事了,照样也不卑不亢,“俺亲家心胸宽广,能为孩子着想——反正这房子给他们了,往回说也回不去了,上面还有俺儿的名字……”
郁华清立刻抓住了这点,“房子联名了传志,一、我们认为传志这人不错,值得我们联名并把何琳嫁给他;二、传志是个男人,我们要顾虑他作为一个男人的脸面,要不然吃住都在丈母娘家,像个吃软饭的——我们正是顾及了这一点才没让孩子们为难。按说,何琳爸妈更有资格跟着住在这房子里,还不是担心人多、隔辈产生矛盾,让小夫妇生活不痛快——这媳妇与婆婆天生不痛快,这女婿与岳父母也天生不痛快,人若没有自知之明,不痛快的事就更多了!对吧,传志,给了你这幢房子你岳父母没说你什么也没给你脸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