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_言欢 - 火灭小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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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1 / 1)

陈风淡定地摇摇头说:“没关系,现在是培养感情么,我这人干什么都上手挺快的,这事也应该没问题。”

吃了两口,他忽然抬头说:“那个王明磊,脑袋里好像有千八百斤纠结似的。”我说:“是啊,我这会儿怎么觉得是我欠了他似的难受,不是他甩了我啊。”

说了会儿话,我觉得好多了。像这样跟一个人安安静静吃顿饭,已经是很久没有的事了,而且还是个愿意作我男朋友的人。男朋友这个词已经远离我的生活很远,虽然相了一次又一次亲,我却一直不怀任何期望。守着王明磊那片荒芜废墟我走了四年,今天才真正觉得有点儿幸福生活的模样了。

就这么浑浑噩噩地完成了所谓考察内容,我们回到了北京。我向大蚊子通报,不但没少一根毫毛,反而多了两样东西:啤酒肚和男朋友。她比我还兴奋,她说:猫,你丫终于肯敞开心扉迎接世界了,你丫终于蓄发还俗浪子回头了。其实我还没有太真切的感受,我只是在看到陈风的时候就觉得是王明磊附身,可是我不敢说,我不敢说我还是为了争这一口气,并迁移到了别人的身上。

我说:“我觉得这就是命,这就是天意,老天一定是觉得太对不起我了,用他来补偿我。天命难违,不尊天命是要遭天谴的。”大蚊子把眼睛瞪得溜圆听了我这番解释,她很难相信曾经那么激愤那么无神论那么不信天命的女青年如今一句话里带了五个“天”字。

经过了一连串的跌宕起伏,我们的生活都逐渐步入正轨。陈风已经完成了和我所在公司的合作项目,回到了自己的公司。我们都常常加班,并不能经常见面。过去几个月发生的几件不大不小的事,纵然当时有多么千回百转、惊心动魄,也耐不住时光的打磨,逐渐变得淡薄,不再如记忆中的重要。生活终归是吃饭、工作之类的杂事,再高再险的瀑布,最后也还是平铺直叙,直到回归大海。

我们有时候出去吃个饭,有时候看场电影,或者只坐着聊聊天,一日复一日的耳鬓厮磨,让我们近了许多。似我这种没有什么激情和爆发力的人,如此的细水长流滴水穿石的修炼比之一见钟情更能叫我把握和适应。陈风果然如他说的那般,“上手挺快”地培养了感情。我已经不是那个十八岁的小姑娘,我们的恋爱谈得顺其自然,顺水推舟,水到渠成,我有足够的耐心和时间,将这块嶙峋怪石打磨成光溜溜的鹅卵石。

后来他和我说,其实在第一次见到我时,就觉得我挺有趣——发现他是他的电话先响起来的一瞬间,我的脸“啪”地一声就摔下来了,没有任何过渡,他甚至都能听见我肚子饿得咕咕叫。

“后来你两次酒醉,走错厕所还那么理直气壮,什么都不吝,像块又臭又硬的石头,有时候二了吧唧的……”陈风揽着我懒洋洋地总结。

我出离愤怒:“什么叫二了吧唧的,我是理智好不好。”

陈风笑笑,手指掠过我额前的刘海,停在眼皮上方,轻轻摩挲,他说:“我本来抵触那次相亲的,我跟我爸做对做了二十几年,偏你这么二,谁知道我还是败在老爷子手里了。”

我有点不好意思在大庭广众之下这样亲密的姿势,离他远了些,说:“那你现在甘心么?你其实是想找长腿大屁股的d杯美女吧!”

他霸道地将我拉近,一直拉到他怀里,细长的眼看着我,他说:“你说呢?”声调危险地上扬。

我发挥死缠烂打的精神:“我怎么觉得那么不真实呢,你到底看上我哪儿啊?”

陈风轻轻吻了下我的前额,说:“我是找老婆,又不是嫖妓。你懂事又不娇气,还又倔又傻的,我比较好把握。”

我其实一点信心也没有,我不是又傻又倔,只是在上一段惨败的恋爱中彻底消磨了勇气和信仰。我近些年这么油盐不进的粗糙形象只是伤好了以后结的疤,所有的美好都消弭无形,所有的回忆都向我诉说着爱情中的不可知和突然倒戈和变节。

最近,我已经不再把他当做王明磊,因为他们真的不像,一点都不像。王明磊是阴柔的,而陈风是硬朗的,一个像软剑,柔而美好;一个像利刃,硬而犀利。我看到他们那样肖似的侧影时,已近能理智分辨其中的区别。我想,我是真的喜欢上了陈风,喜欢他独独面对我时展露的蜜意和柔情,喜欢他修长的手指在我面上抚摸,马克笔磨出的茧子划过皮肤,又痒又麻,好像小时候摸到漏电的电风扇,有些微的刺痛。长江说得对,再不认真恋爱,就该认真考虑养老了。

后来的我定然想不到,那大概是我失去王明磊以来最美好的日子,也是最后的。我也不曾想到,将这两个人比作剑,却是一语成畿,二者皆是夺人性命之物,实在是血腥四溢,哪里又有什么美好可言了。

、十九、

日子在真实的美好中狂奔,圣诞节来了。

由于一直是单身公害,我能参与的节日着实有限,什么情人节、七夕、妇女节之类的从来与我无缘,大蚊子一颗芳心虽然漂泊不定见异思迁,但还是能赶在每个节日之前拉到一个倒霉鬼请她吃饭游乐看电影,我因不屑于这种丢身价的贱卖行为,每每都是一个人装作什么都没有回家猫着去,搞得我妈在这种日子一看见我准时进家门就唉声叹气,发表一番怀才不遇遇人不淑之类的长篇大论。每回这些节日下班回家的路上,我都目不斜视大步流星,忽略掉身边抱着大捧花束的男女,连卖花的小姑娘都被我从头到脚散发的煞气震撼,从不敢近我身五尺。

可是在大脑皮层的褶皱深处,我仍然希望,有一天我不用再斜眼面对满街的鲜花,我怕有一天我真的成了斜眼就不可挽回了。

今天是平安夜,一个彻头彻尾的洋节,是表白、腐败、泡妞、出轨的好日子。其实只是个大家放纵自己、表达感情的借口,你可以叫它电影日、鲜花日之类的,圣诞节不过是这众多名称中的一个,一点都不重要。

今天什么都可以干,除了纪念上帝。

整整一天,前台收了大大小小的花篮花束果篮无数,高矮胖瘦的妞们喜滋滋地抱了自己的鲜花耀武扬威地走回工位,还特地绕个远路,连走路姿势都飘逸了许多。有花的女人们不停摆弄那几朵蔫头耷脑的玫瑰,还要拿了小喷水壶多角度全方位滋滋喷个不休,恐怕别人看不到自己有花,得瑟得很;没花的女人们正襟危坐,目不斜视地紧盯自己的电脑屏幕,比平时还严肃了几分,淡定超脱的不得了。我上厕所的时候听到效果图的眼镜娘小佟对手机声嘶力竭地吼:“你怎么回事啊,怎么还没送来!再不送来就下班了!”我就没见该交图的时候她这么着急过。

面前的电脑屏幕上,陈风的qq窗口开着,上面简单几句话:“今天要陪甲方,没法陪你吃饭了,你下班就回家吧。”

我很淡定,我跟陈风说过我仙人掌都能以最快的速度养死,而且对花粉过敏,有送花的功夫还不如送我点票子来得实惠。我们俩都是理智人,亦不是对爱情怀抱美好梦想的浪漫少年。我不解风情的历史由来已久,想陈风也不是个会风花雪月的主。

八点半,我结束了加班,正关电脑的时刻,陈风打来电话:“莫芹,还在加班呢?”我心里热乎乎的,说:“刚完事,这就要走了。”一面跟陈风扯了些乱七八糟的事,一面下了楼。“是不是好多人都收到花了?羡慕嫉妒恨吧?”陈风说。

我说:“屁!我才不会就这么点追求。我早就脱离了低级趣味了。”

他说:“那你的高级趣味是什么?我想办法满足你一下。”

我嗤嗤笑着说:“我呀,我胃口大得很,如狼似虎,你大概满足不了我。”调笑着走出写字楼大门,忽然觉得电话里的声音忽然大了,似乎产生了某种奇妙的共鸣。脖子后面有温热的气流掠过,我惊觉回头,陈风笑眯眯地站在我身后,一本正经地举着手机说:“我尽量啊。”我还傻愣地把手机贴在耳朵上,保持着震惊的面部表情。

陈风伸出手在我鼻子上刮了一下,心满意足地说:“对了,就是这个表情。”我心里沸腾着欢喜的小水泡,可还是立刻调整了一下心情,装作不屑一顾的样子说:“你不是陪酒陪玩陪洗浴么,怎么跑这儿来了?”

陈风说:“别装镇定了,已经晚了,你看你刚才的表情,我都看见你后槽牙了。”我扭扭捏捏地说:“恩,我其实特高兴。”

陈风诡异地笑了,忽然从身后捧出一大束玫瑰,呃,我确信是白玫瑰。我开始思绪凌乱语无伦次了:“啊,白玫瑰啊……谢谢啊,我还真没想到你也会送花啊。我挺喜欢的,真的。”

对面的人粗暴地把花塞到我怀里,如释重负一般说:“走吧,该下一项了。”下一项是什么?难不成要洞房花烛了?我虽然不是什么贞洁烈女,鄙视封建道德思想的约束,甚至还经常和大蚊子就细节问题进行讨论磋商研习,却不过是纸上谈兵,从未得以实践过,这未尝便是一件幸事,你想,我开始以为是王明磊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没有染指于我的纯洁,后来才知道,你能指望一gay无缘无故跟你欢爱好合么?

我正狰狞地习惯性揉搓手里的玫瑰,听见陈风说:“其实,这是绿玫瑰,是用一种很稀有的颜料染的。我提前了很久去订的,所以真的很贵。”

我很没志气,问他:“那这得多少钱啊?”

陈风说:“普通玫瑰的五倍吧。”

我抽了一口冷气:“这太贵了吧!有这钱还不如看看电影呢,怎么买这虚的东西啊,你真是的,败家啊。”说完我后悔了,因为自己这话说得跟居委会大妈似的。

陈风什么也没说,只是用一只大手覆在我的后颈上,轻轻捏了捏。我相信他了解,我并不是真的不高兴,或是责备他,我只是豪迈了太久,羞于表达我的感情,比如此刻,这种感觉,大概就是爱。陈风一定很不耐烦做这种事,他却排除心理障碍,真的花了那么大心思为我买一束玫瑰,我其实感动得不得了。

我捧着一大束玫瑰,手足无措,太久没享受过风花雪月的把戏,我从身到心的不适应。抱着一捧艳红红玫瑰的小佟急匆匆从我身边经过,我清楚地听到“嘶”的抽气声。难不成大家都知道这花金贵?我看向小佟,她虽然一副形色匆匆的摸样,眼角却狂躁地暼我手里的花。我于是挺胸抬头,特娴熟地抱着玫瑰昂首阔步,然后踩空楼梯,精准地把玫瑰压在身下,五体投地了。

陈风赶紧把我拽起来,他说:“怎么搞的,没摔着哪儿吧?”我镇定地看了眼被我不偏不倚压住的玫瑰,淡定说:“唔,这么快就残花败柳了。”

陈风同志无力的看着我,努力控制了一下情绪,半天才说出一句:“这花儿,确实挺贵的……你故意的吧,你是真不喜欢吧。”

就着月光,我看到他眼睛里微微漾起的失落。陈风今天穿了一件黑色风衣,越发显得颀长挺拔,他就那么站在那里,夜色掩去了些凌厉和坚硬,便有一种玉树临风的味道。

我产生了一种暴殄天物的感觉,暴殄了这些花儿,也暴殄了陈风的认真。我已经决定了不再逃避。于是我说:“没有,陈风,我其实特别喜欢。”

我想是黑暗比较好地掩饰了我的傻气、匪气、悍气等等面容上的缺陷,让我变得比光天化日下更耐看几分,因为下一秒,我便没入了一个沾染了夜露微凉的怀抱,耳边是梦呓般的声音:“我也喜欢你……你知道么,我很想你、很想……”没头没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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