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三、四个月前我大伯介绍的那个小子。”
“是不是你大伯母的什么远房亲戚的那个?染了一头黄毛的?”
“就是那小子!”张一雄提到这个麻烦货简直气不打一处来。
“我本来就不想接收他!我开的是公司,可不是什么家族会所,还接收一堆亲戚。本来想那小子好好干活也就算了,结果昨天夜里他妈的居然联合了外头的人搬走了我们七、八台电脑,还撬了我的柜子!”
何旭言一听,眉头几乎打成结。
“不过幸好那小子搬的是放在仓库里的新电脑,全部都还没用过,要是他搬了旧电脑,东西没了最多损个几万,资料没了公司说不定就倒了。”
张一雄啐了口。
“之前发现那小子每天把止咳药当水喝我就觉得不对,想找个理由踢了他,结果那小子知道我想撵他居然找人来干这么一票!真是找死!”
何旭言眉头皱得更深。
犯事的是一个刚来他们公司干活不久的年轻人。年纪非常轻,才技校毕业。一头染得廉价而土气的黄发,明明不过十八、九岁;眼神却浑浊得像一个垂死老人。他们公司也有其他技校生,学历虽然不高,但因为知道自己没有亮眼的文凭,所以更需要拥有实质的技术和经验,工作都十分努力。而年轻人朝气蓬勃,又肯拼肯干,加上作为大老板的张一雄也是个豪爽开朗的人,公司虽小,但氛围却非常欣欣向荣。
何旭言知道,要营造一个好的团队氛围十分不容易,因此即使他们公司很需要人手,他也不想让一个气质如此不善的人进入,但碍于是张一雄大伯介绍来的人,也不好一下拒绝,想说找个时间再跟一雄商量一下。但没多久,他因为书爱的事情请了大假,这件事也就搁下了。没想到那个年轻人居然是个喝止咳水成瘾的人。
“那人抓到了吗?”
“抓到了。”张一雄从口袋里掏出一盒烟,抽了一根咬在嘴里。
“李所长才打电话来告诉我已经抓住,不过偷的东西似乎已经全给他卖了。他妈的!干活的时候跟条死狗一样,销赃却销得这么快!”
吐出一个烟圈,张一雄狠狠地说道。
“我这几天都得到公安局处理这事,估计是没空理公司的事了,所以我才这么急找你回来。我大伯那边也来烦我,要我给这小子留条后路。他妈的!敢磕药,敢偷东西还要人家给什么后路!”
张一雄有些呲牙咧嘴。
看着他狰狞扭曲的表情,何旭言觉得有些滑稽好笑。
“你总是做这种怪样,难怪没女孩子喜欢。”
何旭言忍不住调侃道。
张一雄哼了一声。他长得虽然没有何旭言那么英俊,但也算是个性格型男,只是因为身形高大,加上在社会混了几年,沾染上一些江湖气,看起来总让人觉得透露出一股黑社会气息,偏偏他又喜欢那种小巧乖顺,照他的话就是“像小兔子一样”的姑娘,那些豪爽大方,不惧他凶狠外形的女孩反而不要。结果拖来拖去,相了好几次亲都没能交到女朋友。
听到他提到女孩子,张一雄狠吸了一口烟。他斜眼觑着何旭言,有些欲言又止。
“干嘛?”何旭言学着张一雄,也斜眼看他。
“还能干嘛!你的私事处理得怎么样了?”
作为从小一起玩到大的哥们兼放他一个月大假的老板,张一雄当然知道何旭言是为了一个女人才搞得自己这么狼狈。
何旭言垂下眼眸,表情疲累得像是被人一拳击倒,再也爬不起来。
“我终于跟她说了。”
他接过张一雄伸到他面前的烟,含在嘴里点燃。
“但我还是不知道该怎么办,只能逃回来。”
张一雄也沉下了脸色:“情况那么糟吗?”
“肯定比你想象的糟。她看起来完全是个正常人,但……”何旭言也不知道要怎么解释,关书爱的情况太超乎他的想象了,他无法确定自己该如何处理才不会再错一次。
关书爱所以为的两人的第一次见面其实并非他们的初遇。
早在他到达那个小城市的第一天,他就回到了那个他曾经熟悉无比的地方。
站在小区马路的对面,何旭言心里是害怕而踌躇不前的。他只能远远地望着小区的门口,观察着每一个进出的人,寻找里头是否有他期望看到的身影。
第一天,他没有看到那个人。
那天晚上,在旅馆里,说不清是失望还是松了一口气,总之他彻夜无眠,思索着各种事情。
他不断地告诉自己,她肯定已经也有了新的生活,如果她过得好他就可以偷偷离开,再也不用被愧疚折磨。如果她过得不好,以他现在的能力,至少他能够在物质方面给予她帮助。这是他想到的所能补偿的一切。
第二天,他依然没有看到那个人。
难道她已经不住在这里了?
但据她的表妹说,她还是继续留在小城里,连过年都没有回家,只是偶尔会打几个电话。
怀揣着忐忑不安的心,何旭言还是走进了小区,踏上了他曾经走过无数遍的阶梯。
一级,一级,终于走到了最高的那层。
铁门上的锈多了许多。
他不过用手轻轻一摸,一层赤红色的锈沙就刮到了他手上,像干枯的血迹。
深吸一口气,从口袋中掏出那串被他尘封了多年的钥匙。
钥匙扣上的小蓝花挂饰轻轻晃着,仿佛在对他微笑。
那是多年前,那个温润可爱的女孩亲手织了挂上去了。当时他嫌弃这个挂饰太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