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我能做到!
我可以!我能做到!
我和炎严手拉着手大声的呼喊,周围的空气,头顶的天空,到处都是我们的声音。炎严真的很用心,正经八百的说着每一个字。我则大部分把它当作一种游戏,因为我喊到后面的时候,突然笑了,还笑出了声。不是有意不专心,而是我觉得这样做确实有点傻,傻不啦叽。想两个大男人,在严冬一个乌七八黑的夜晚,在一个不知名而且陌生恐怖的环境,大喊大叫“我可以,我能做到”,是不是忒他妈没头脑?
笑着笑着,炎严也跟着我一起笑,嘴形那么好看,口气那么清新,声音那么爽朗,有一刻,我竟有点喜欢这家伙?有点不可思议。这家伙活得真让人羡慕,干干脆脆,生气时恨不得对你扒皮抽筋,高兴时恨不得对你掏肺掏心;一点不隐藏,一点不虚伪。多好啊!老天啊,能不能让我俩换换,我做他,他做我?不行,他做我不就把他废了吗?他那么优秀,高高在上,干什么不好非要璀璨一颗闪亮的星?还是我入地狱吧。
就在我们肆无忌惮哈哈大笑的时候,在我胡思乱想之际,周围突然打亮了好几盏灯,亮的像晚上的飞机场,亮的我睁不开眼,忙用手遮挡。怎么感觉像拍电影,我们正演着得罪黑社会而被报复待宰的羔羊?一时弄不清状况,我把炎严的手攥得紧紧的,我怕!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老是那么胆小。可是到后来,我感觉自己的顾虑纯粹扯淡,这里本来就是个影视城。炎严用手在我眼前遮出一个阴影,我才看清身边竟是些仿造的老建筑,也难怪路不平,古时候没有现在的柏油路。我自然而然把紧攥不放的手松了些。
我听到有人说好,慢慢就有一些人朝我们过来,炎严也拉我向前去。
原来他们在拍夜戏。得知这个消息,我心里特别的感慨,想我当初,十几岁的懵懂少年,怀揣着太阳那么大的理想,说好话,混剧组,看眼色。我还记得那时候我的头发是亮棕色的,是为了一个青春偶像剧专门烫染的,一个特别拽的抽烟的大姐说我演这部戏一定能火。其实就是男二号,主演的配角。主演是大腕明星,跟他搭戏指定火。当时她给举了王宝强演傻根的例子,说的我整个心都得病了,我就认定我能红,能当大明星。可是后来她就很直接的问我要钱,要钱买角色。我是谁啊,穷光蛋,说不俗气一点,我不就是想大红大紫以后可以挣很多的钱吗?我不是女孩,漂亮的女孩,窈窕的女孩,没钱但是有身体,大不了陪你睡觉,睡一次不行睡两次三次,演不了主角演配角,再或者比二号差一点的三号四号,或者大特约,只要有我的镜头,有我的台词,我就有出头的机会。可是我是男孩,谁要我?当时根本就没有卖自己的概念,因为我知道自己是男人,眼前和将来要靠什么吃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