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凤接到的电话是一家大型的酒吧打来的,酒吧今晚的演唱歌手有事情,让陈凤临时替代一下。陈凤很高兴,她一直喜欢这家酒吧的老板,老板是个典型的文艺爱好者,而且是此道上的大家,他知道好多的事情,认识好多的人,陈凤喜欢他的博学,喜欢他的儒雅,甚至喜欢他的蛮横无理。当时陈凤经同学介绍第一次去酒吧的时候,就喜欢上了这个同样留着长发,满嘴痞语的不着调男人。他崇尚朋克,喜欢摇滚,愿意和比自己年轻的人在一起,三十多岁的人了,还是牛仔裤,花衬衫,一副别人欠他几辈子的爷爷样。把一切事情都说成无所谓,把许多人都当作哥们,把所有的女人都当男人,陈凤喜欢却那种洒脱与落魄的贵族气。她像追随偶像一样的追随他,仿佛和他在一起她就有无尚的荣光。
“老姚,那妞是谁,小模样挺俏阿。”霓虹的黑影里,一个胡子拉碴的男人问道。
三月的晚风格外的撩人,尤其是北京的春风,更是疯狂的有些夸张,不温润、不秀气、来就如排山倒海,摧枯拉朽般锋利,有时像刀剑,无形又无影,有时像火车,把人美好的感觉都载去了远方,留给自己的是一溜烟雾与噪音。
这个男人姓姚,同行人都喊他老姚,陈凤在背后喊他姚姚,今天陈凤接到姚姚的电话,她想今晚是个好机会,和他表白的好机会。
灯光交织,觥筹交错,霓虹灯一闪一闪的,直扎人的眼睛,陈凤被酒吧里的闪光灯晃的不由自主地晕眩。
“哪个阿?”
“为啥?”
“她很不错。”老姚简单有力的说道。
“她,”老姚沉思了一下,缓缓地吐出两个字:“不像”
“唱歌的那个。”
“老姚,你可是从来没有动真感情的,怎么对这小丫头都心思了?”
“你不懂,有时候想想在我们这个黑白道上混得杂圈里遇到知己不容易,遇到一个痴痴的喜欢自己的人更不容易。。”
“现在的浮华让女孩子都沉不下心来,都想在短时间内就创造出个奇迹来。她也不例外吧,要不咋一门心思的往这里头扎呢。”
“她啊,是一个新来的,热爱音乐,崇拜朋克,喜欢田震和许薇。你想干啥,这小姑娘可是不能动的。”
“为啥?”
“她很不错。”老姚简单有力的说道。
“你不懂,有时候想想在我们这个黑白道上混得杂圈里遇到知己不容易,遇到一个痴痴的喜欢自己的人更不容易。。”
“老姚,你可是从来没有动真感情的,怎么对这小丫头都心思了?”
“她,”老姚沉思了一下,缓缓地吐出两个字:“不像”
“现在的浮华让女孩子都沉不下心来,都想在短时间内就创造出个奇迹来。她也不例外吧,要不咋一门心思的往这里头扎呢。”
陈凤唱完几首歌,下来,朝老姚他们走来。灯光下,陈凤摇曳多姿,像一株风中摇摆的百合。白色的开衫合着紧身的锁脚裤,让整个的线条袒露无遗,将自己的欲望与贪婪完全暴露给了黑暗,她并不躲闪,老姚觉得这是一个不甘寂寞和平凡的女孩子。他盯着她看了好一阵子,发现她很美。
心里第一次感到了生活的压力,他不能告诉这个小丫头。
陈凤看着警察把他带走,他用眼睛深沉的看了她许久,留了一声叹息在风中。
要不是警察来搜查,陈凤永远不知道自己喜欢的竟然是一个用毒品来麻痹自己的人,难怪他那么洒脱,他的悲伤和怯懦原来给了另一个自己,一个比他更懦弱的自己。
陈凤觉得她的梦被人抢走了,她哭,哭得天婚地旋,老姚的那个龌龊的朋友过来安慰她,伪装的像一个和善的老好人。手却已经不怀好意的搭在了陈凤的肩膀上,满脸的吐沫星子在滔滔不绝的说着,陈凤厌倦到了极点,她忍无可忍,拿起一个酒瓶朝那个至今不知名姓的男人砸了过去,那男人的同伙向陈凤围了过来,陈凤吓傻了,但是迅速有恢复了常态,她没有惊恐也没有胆怯,反倒是那些男人有些怕了,他们挥舞着拳头,向陈凤砸了下来。陈凤比上眼睛等着这些罪恶的心灵赋予手的魔咒向她冲下来,但是没有,在耳边只听见一声:住手。
陈凤睁开眼,看见中午吃饭时遇见的那个小子,另外还带了几个看起来很健壮的小伙子。其中就有陈元,陈元和冯回都是屈臣大学的,本科硕士都在屈臣大学读的。
从此之后,陈凤把自己的吉他也扔了,只留下了几根弦,她觉得声乐这个东西给人灵感,但是也给人虚幻,当时她看着老姚,她崇拜的偶像被警察抓走,她的脑海里一片迷茫,但是却没有太慌张,对于生活这个女孩有着一种大智若愚的迟钝。她站在宿舍楼下面,挥着手远远的招呼着正从阳光下走过来的冯回,笑容非常的灿烂,好像那只是一个梦,一个让他们能够彼此认识的一个梦。所有的梦都是为了自己能够和冯回认识。
在她的眼里,冯回代替了老姚,她开始想象冯回的好,如果一个人想别人的好会找到一千个不是理由的理由,认为别人坏也会有一千个不构成犯罪的理由。
冯回英雄救美的结果是抱的美人归。不过人有着天生的通病,就是得不到的是最好的,想象中的东西是最美丽的,一旦是自己的了,便不再珍惜,那件可爱的白色裙子后来在冯回的眼力是:一条怎么洗都洗不出来的麻布。那件绿色的上衣是:“草屎一堆”。他开始厌恶那两个干瘪的东西,说干吗圈于她们呢?把他们圈于起来,其实就是给男人们设的圈套,其本意不在于要痊愈他们,而是要让我们沦陷,禁锢的是我们,陈凤也抱怨:“何止仅有了你们,也圈有了我们。但是我觉得我们不是始作俑者,始作俑者是想象和需要,他们才是真正的刽子手。爱自由是始作俑者发现上当之后的借口。我们才是真正的沦陷者,沦陷在一片刀光剑影之下。刀剑仍旧锋利,但是盾牌已经低凹色,就像被一盆污水洗涤去了颜色,只剩下苍茫和斑驳。”“矛与盾?哈哈,你丫也挺会想,纯情的人也会有这样的思想。”“美感杀手才更清纯。”“你能不能有点正常人的羞愧感。”“你嫉妒了,你没有我这么强的洞察力,所以你嫉妒。真不是个男子汉。”“我嫉妒什么啊?我嫉妒你是个俗人,我嫉妒你总是想脏的事物?”“脏与不脏之间有那么严格的界限吗?真小人与伪裙子哪一个更高尚,高尚又是怎么定义的。我认为高尚的人势必要不损人。”“天天这么多的逻辑,你累不累?“”我就是希望明天有饭吃,有人陪,就够了。““你真是个简单单纯的纯情美男子。就这点出息。“”我没有你有出息,你天天想着国家大事,赶明个你或许就会成为国家领导了呢。““我或许会成为,但是你永远不会成为。你的理想让狗吃了。天天真的就像草包一样。“”你他妈的给我住嘴,谁象草包?“”你,我就是说你,怎么了,不服你就好好学习,考个托福给我看,可别到时候让我在大洋那边看你的笑话。“那一次,冯回摔门而去,陈凤鄙视的笑了几声,她感到厌倦,面对平庸的生活她感到厌倦,平静的生活里太没有滋味,陈凤不甘心,哪怕是一场刀光剑影的唇枪舌战,也比死寂一样平淡的生活要好得多。哪怕吵架带来的是意想不到的伤害她也不想去想了,她就像吵架,特别想,在一起呆的越久,就越感到自己就像掉进了一个深渊,快乐的时候是很快乐,但是快乐过后总觉得少了什么,明明眼前同一个人,为什么有的时候全是讨厌,厌恶的不想多看一眼,更不想正眼看一眼,从此,陈凤再也没有给冯回打电话,冯回也再也没有给陈凤打过电话。他们之间的感情就像卡在嗓子眼的鱼刺,慢慢的在吞咽过程中就被忽略了。
不大会的功夫老姚回来了,还带着一个和冯回年纪差不多的小伙子,走到冯回的桌前,“兄弟,给你介绍个哥们。”
“这是我们的业余吉他手,叫林放。”有转回头介绍冯回“这是我的一个兄弟,冯回。你们先聊着,我有点事情要出去一下,回头咱们再叙。”冯回晓得这是老姚怕冷落了自己,找了一个陪客。冯回打量了一下眼前的这个小伙子。眉宇之间透着几分英气,一双深邃的眼睛恰到好处的镶在古铜色的脸上,方方正正的脸庞透着一种力量之美。顿时对其产生了好感,友好的说道“你好。”
“你好。”对方的声音浑厚有力,“听老姚说你是z大的。我是g大的,在这里兼职。”
听到这里冯回抬头看了下这个小伙子,显然有些惊讶,“你也还是学生?”
“哦。”冯回对小伙子说老姚是个好人这句话显然不明白,因为在冯回的眼里老姚既是以前的情敌,又是个伪君子。但是看到眼前的这个小伙子明快的笑容和坚毅的眼神,觉得这个小伙子不是落井下石的人,顿时有了好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