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家,天翔有史以来第二次感觉到了孤独,彻地的孤独——第一次是付中原去世——从这一刻开始,他就要再度孤身一人了。不过童年的不幸,深山中的隐居生活似乎已经让他习惯了孤独,懂得了怎样在孤独中寻找快乐,甚至懂得了怎样享受孤独。
屋漏偏逢连夜雨,就在天翔郁闷的时候,一通电话响起。天翔接通电话,原来是医院打来的。医生很婉转地告诉他:国内的骨髓库里找不到跟他相配的骨髓,除非用他父母兄弟的骨髓配型才有希望成功;天翔却认为对方说了将近五分钟,其实只是在表达四个字:你死定了。
天翔虽然已经抱着必死的决心,但在骨髓配型方面,没有得到院方否定答复之前,他潜意识里毕竟还存在着一点点侥幸,而现在,这一点点侥幸也被这个电话搅腥的无影无踪了。放下电话,天翔从抽屉里抓了把药片塞进嘴里,然后洗了个澡就躺在床上,眼睛盯着雪白的天花板,思绪好像又回到了十七年那个大雪纷飞的雪白世界,心中不由感慨道:那两个不知身在何方的狠心的人,你们的孩子终于要死了!十七年前,他没有死在暴风雪里,十七年后却死在了病魔的手掌……我总算要死了,你们也该如愿了吧?
想起自己的父母,天翔就升起一股浓浓的恨意。想当年他们的行为根本不是遗弃,而是谋杀!把还是婴儿的自己扔在人迹罕至的深山,这分明是想要了自己的命!这也正是天翔不想寻找父母的原因,找到了,又能怎样?面对十七年前想把自己置于死地的凶手,又能有什么话说?
不知不觉地,天翔眼角闪过两滴晶莹的液体,但是这液体却终于没有流淌下来。片刻后,天翔翻身坐起,打开笔记本电脑登录浩方玩起了cs。
不可否认,这种比较热血的射击类的游戏除了能排解无聊的心情,还能宣泄内心的愤怒——只见天翔赢了无数回合游戏,虐死了不知道多少警察,他那张愤怒铁青的脸终于恢复了阳光快乐的笑容——天知道他是不是把那些被他一枪一个撂倒的警察当作了他痛恨的父母。
不知玩了多久,天翔的眼睛终于有些疲劳了——眼睛,对于一个靠枪吃饭的人意味着什么,天翔是知道的。他连忙把视线从电脑荧屏上挪开,放眼看向窗外,借着远眺松弛紧张的视觉神经。窗外的天空,滚滚愁云腾墨浪,点点甘霖洗苍穹——这实在不是什么喜人的景色。
然而就在这时,雨似乎停了,一丝夕阳的光芒终于撕开了乌云的幔帐,一道利剑一样的光芒打在天翔身上。紧接着,整个太阳跳了出来,此时此刻,残阳虽然缓缓西沉,但他仍旧发挥着自己的光辉,火一样的光芒转眼把天空和城市都染红了。周围建筑物的玻璃反射着火一样的光芒,点亮了人们的眼球,同时也给人们带来一丝柔和的暖意——这或许是一天中最美丽的景色了。夕阳虽然是短暂的,但它却在这短暂中创造了震撼人们视觉感官的美景,创造了无限的辉煌!
天翔抬起头,迎着射进窗子的夕阳,若有所思。他整个人都沐浴在这温暖柔和的光芒中——虽然有些迟,但阳光毕竟来了……
天翔之所以每次玩反恐的时候都会选择匪徒,是因为他觉得警察实在太笨太没用,当然除了他心目中的准岳父之外。天翔或许是对的:虽然警方在第一时间对城区各个主干道、高速公路口布控,查找可疑人物;虽然他们出动了整个警局的兵力,虽然他们信誓旦旦的要把漏网的劫匪一网打尽,但是吴老大还是平安的逃脱了。或者说早在警察们布控拉网之前,吴老大就已经逃离了市区。
入夜,临近市区的一座县城,某个村落的一间平房。
平房的灯亮着,但所有窗户都挂着窗帘。大厅的沙发上,三个赤身裸体的男人围坐,有叼着烟的,有喝着酒的,他们目不转睛的看着地板上的真人大战;在沙发另一端还有一个男人,他并没有赤身裸体,穿着一条迷彩裤坐在那一边看电视一边擦拭着一柄沙漠之鹰。可不要误会了他是个不近女色的正人君子,因为这女孩就是他从附近绑架来的,也正是他强行把女孩改造成了女人。
地板上,少女有气无力的呻吟着,任由对方在自己身体里卖力地做着活塞运动。三个观战的男人越看越是觉得兴奋,胯下那根原本松弛了的东西再次膨胀起来。看着少女傲然耸立,随着活塞运动不断抖动的双峰,以及那因为失去贞操而露出的绝望、无奈、恐惧,却有有点渴望的美丽脸蛋,终于忍不住熊熊燃烧的欲火,扑了上去。
本来已经放弃反抗的少女立刻发出一声尖叫,但刚叫了一半就觉得头发被人揪住,嘴里硬是顶进了一根香蕉状,却比香蕉要硬的多的物体;而与此同时,另一个男人也坐在少女身上,占领了少女诱人的双峰,他用力的挤着那两座峰峦,享受着摩擦带来的快感;最后一个侵入了少女后面那朵含苞未放的花穴——他嘴里还淫荡的叫道:“茶(插),老子最爱菊花!”
羞辱,疼痛,快感交织在一起,少女的神经几乎要崩溃了!
“你们几个差不多就算了,说好了弄个小妞给大哥他们接风,等下大哥就回来了这小妞恐怕就被你们捅成……”坐在沙发上摆弄手枪的男人话才说出突然止住,推上弹夹拉动套筒,轻如猿猴快似闪电飞身来到门旁,伸手关掉房间的灯。另外几人除了一个制住那少女不叫她乱喊,其余都快速找到武器隐藏起来。
黑暗中就听见几声敲门声,随即就传来拿枪男人的声音:“谁?”
“我。”
拿枪的男人连忙收起枪,灯又亮了。屋里人顿时放松了警惕,而那个制住少女的男人又开始了猛烈的活塞运动。门开了,吴老大走了进来,当他看见屋中的景象时,轻轻叹了口气走向那个正在做活塞运动的男人;这时男人的动作正趋猛烈,马上就要和少女同时到达高朝,不料却被吴老大飞起一脚踹了出一个滚,他翻身坐起,有些胆怯的看着不知道为什么生气的吴老大:“大哥……你…”,吴老大厉声喝道:“你们还有心情玩女人?你二哥三哥他们全死了!”
屋中这几个人正是吴老大剩下的几个兄弟。这次买卖吴老大虽然就带了六个兄弟,但是其余这几人也都在附近跟随,好在关键时刻有个接应。如今吴老大栽了如此一个大跟头,当然要先和兄弟们会合,然后再做下一步打算。
几人看这吴老大发青的脸色,都愣愣得站在当场,连衣服都忘记了穿;而地上躺着的那名少女早被弄得天昏地暗,半闭着眼睛喃喃说道:“继续…不要停…我……求你……”
她刚呻吟了两声就觉得胯下塞进了一样冷冰冰的东西,她并不知道那东西就是吴老大的手枪,竟然还满意的浪叫一声收紧了那两片嫩肉——随着吴老大狞笑着扣动食指,随着天灵盖和花红脑浆横飞而出,少女终于什么欲望都没有了……
吴老大在少女身上擦拭了下手枪上的血迹,对那几个傻愣在原地的兄弟们说道:“把这里收拾一下,我们赶紧离开。这两天我要汤一条路去r国,你们找找老兄弟——我们这次碰到茬子了!”
“大哥,你们怎么会栽的?栽在谁手里了?”一人焦急追问道。
“就是,老大你说出来,我们兄弟弄死他!”另一个怒道。
那个一直在玩手枪的人拉过一件外套把手枪别在后腰转身就要出门。
“都他妈的听我说!”吴老大怒吼一声,震住了几个兄弟,“你们以为我干什么去r国?你们以为我干什么要让你们去找老兄弟?我他妈的是去搬兵!要是咱们对付得了,老子何必还要去低三下四的求人?老子不妨告诉你们,这次的对手和老兄弟一样是个异能者,你们谁能干得过老兄弟,谁他妈的就去报仇——老子决不拦着!”
吴老大始终只是提到对手强悍,而没有提其真正身份,因为他知道自己这几个兄弟——如果让他们知道仇人是谁,他们一定会忍不住去报仇,而他清楚他们的实力,让他们去找十日追魂报仇无疑就是送死!为今之计之有请求外援。
看几个兄弟不说话了,吴老大又补充了一句:“你们几个给我听好了,我不在的这几天都给我消停点,任何生意都不许接!”
大哥发话,不敢不听。几人再没有废话,开始收拾房子——他们把这座平房原来的主人一家三口拖了出来,不理会他们眼中流露的求生的渴望,一刀一个割开了他们咽喉,随即又有人找来些汽油浇在四具尸体上,准备焚尸灭迹。
吴老大则坐在沙发上,呆呆的出神——十三减六,这是个什么概念?如果剪掉的只是个简单的数字那还好接受,但是剪掉的是六个活生生的人,六个亲如手足的兄弟!吴老大半生杀人无数,冷血无情,自认为眼泪和自己无缘的他此时竟感到眼中涌出了两行液体。他想关掉电视,却按错了按键转换到了新闻频道。一个女播音员清脆的声音震荡着他的耳膜:据有关部门统计,这次珠宝抢劫案丢失的珠宝总价值九千六百万人民币,其中价值最高的是一位民间收藏者送展的一颗名叫定颜珠的珍珠。据那位民间收藏者说,这颗定颜珠是他祖传之物,相传是秦始皇的陪葬品,如果含在嘴里,可保尸体千年不腐。关于定朝珠的出处虽然引得专家质疑,但其确实是战国时期的产物,价值连城。警方承诺将尽快追回赃物返还失主……
吴老大从口袋里掏出那个小盒子,细细打量着这颗价值连城的珠子,心中不由思索:为了这颗珠子,损失了六个好兄弟,这到底值不值?
当天晚上,吴老大趁着警方的搜查范围还没有扩大,烧尸灭迹之后连夜和兄弟们离开县城,回到了自己的家——一个安全的地方;而吴老大马上取道赶往fj,准备从坐船偷渡到r国——只不过由于因为那张全国通缉的a及通缉令,他不得不潜行匿踪,所以他感到fj时,已经是四天之后的事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