扒手冷冷的盯着天翔看了片刻,终于恨恨的走了。天翔掏出笔,在布包上写了一行字,冲车上喊道:“丫头,钱找到了!”说着把小包扔给那少女。
少女惊喜的接过,定睛一看小包上写的字:屁股不错,很性感,但反应迟钝;顿时满脸通红,想骂两句,但是在找天翔早就溜了。天翔大病初愈死中得活,一时得意忘形写了这么几个字,不料却惹了个伴随他一生,甩也甩不掉的大麻烦——此乃后话,放下不提。
扒手走进一条小巷时,已经不是一个人了。五六个人围聚在一起,边走边谈笑。
“妈的,敢坏老子财路!兄弟今天算是栽了!”那个被天翔抓住的扒手怒气冲天的骂道。
“怎么?在这条线上,还有人敢惹咱们的麻烦?”另外一个红脸的也气愤的说道,转头对他身后那几个把头发染得如同鸡毛一样五颜六色的不良青年说道:“小六,这是交个你了,等下跟着章哥去认认,教那老太太点规矩!操他妈的,丢了东西还敢喊捉贼?”
“顺哥,是弄死还是弄残?”小六问道。随即装逼的握了握拳头,发出嘎嘎的响声。
“弄断他两条腿就行了,干吗弄死?惜老怜贫不懂吗?”顺哥非常仁慈的说道。
“还有那小子,敢抓我,不问我是谁!”章哥冷笑道,“我叔叔是刑警队队长!在这条线谁敢惹我!把他给我打残了……尤其是那张脸,长得那么帅,老子看着不舒服!也给我毁了!”
“哎,你说的那个人有没有那小子长得帅?”顺哥突然打断章哥的话头,指着正前方挡着他们道路的少年。
“操,没错,就是他!”章哥大叫起来,对那帮小地说道:“给我上!”
说着话这几人同时拔出匕首冲了上去。
没错,前方站着的就是天翔。天翔知道有些扒手已经嚣张到了一定的程度——不杀不行的程度。所以就悄悄跟着他们,听着他们说什么。这就叫:欲知心腹事且听背后言。果然,天翔听见的是一幢可怕的报复计划。见他们越说越是离谱,还号称有警察作为保护伞,心中火气更胜这才拦住他们的去路。
天翔眼中闪过一道寒光,从地上捡起一块砖头甩手飞了出去,重重的砸在一个头发染成孔雀色的青年脸上,那青年惨叫了一声抱着脑袋蹲在地上;其余人已经冲到天翔跟前。
“小子你挺狠的吗?”章哥冷笑道,“今天我就让你爬出这条巷子!”
“别他妈废话,老子赶时间。”天翔话音未落已经迎了过去。
天翔赶时间,这对这帮嚣张到该死的扒手来说到可能是福音。因为他们会死得痛快点,如果天翔有足够的时间,他们将要体会一下被人活活虐死是什么感觉!
只见天翔飞起一拳打在一个头发像乌鸡尾巴的青年脸上,趁那青年吃痛,施展擒拿夺过对方的匕首,飞起一脚把他踹开。一柄匕首直戳向天翔太阳穴,天翔左手架开对方的手臂,右手用力向前一戳,刀锋全部戳进对方胸口,戳穿对方心脏。飞起一脚踢飞尸体,紧接着有躲开另一人背后偷袭刺过来的匕首,抓住对方手腕反手一刀戳进对方咽喉,刀拔出来时,天翔很有经验的闪在一边,身上连一个血点都没有喷到。
这时,又是两柄匕首戳向天翔胸口,天翔施展游云步早绕到他们身后,就听噗噗两声,两具尸体轰然倒地。直到这时,这帮扒手才意识到自己惹错人了。不过他们的觉悟来得有些太晚了。
那个最先被天翔用砖头砸到青年离的最远也是最先反应过来的,拔腿就跑,哪知天翔同地上挑起一柄匕首两根手指夹住刀尖唰的飞了出去,正中后心!
那名青年临死前还转身看了天翔一眼,这才绝望的倒下。
章哥,顺哥这两个主犯早吓得腿哆嗦了。在这个团伙,他们是负责偷而不是负责打,平时打个半大孩子、老太太什么的还可以,这时面对天翔他们早吓破胆了。
“大哥,你你……”顺哥张口结舌,想说一句求饶的软话却连一个整屁都放不出来。他那张红脸已经吓得刷白。眼见天翔一步步逼近,他手中的匕首当啷一声掉在地上,同时下身一股液体不受控制喷涌而出,顺着裤腿流淌到地上。
天翔冷笑着,没有多余的废话,一刀戳进对方胸膛,紧接着飞一脚把尸体踹倒。然后冷冷的问章哥:“你好像很嚣张,连一个老太太都想打?说说看,那个罩住你的警察叔叔,叫什么名字来的?”
“章、章、章、章余……是刑警三队的队长……”章哥颤巍巍说道,话音未落人已经矮了半截,原来是跪下了,“别别别杀我……”
“下去等你叔叔吧。”天翔说着一刀戳进对方咽喉,匕首直末到柄。而章哥,瞪着死不暝不得大眼,尸体直愣愣的跪地不倒。
唯一还活着的,头发像乌鸡尾巴的那名青年眼看着这可怕的少年用自己的匕首接连不断的将自己的狐朋狗友一个个置于死地,他真的已经傻了。所以当他听见天翔叫他,竟然不知死活的茫然的走了过去。
天翔掏出一片面纸,擦干净插在章哥脖子上匕首上的指纹,对青年说道:“抓紧,拔出来。”他说着垫着纸巾捡起顺哥的匕首;而这时青年的手已经牢牢抓住了匕首,但是看着章哥那双瞪大的眼睛,却始终不敢拔出来。但是这对天翔来说已经够了。他轻声说道:“追上他们,告诉他们:杀死他们的人是……”匕首已经戳进青年胸口,直穿心脏,天翔后半截话才出口:“十日追魂!”
转身走出小巷,天翔查看了下自己身上没有血迹,加快脚步向大路走去。
“你从那学的这一套,还把指纹擦干净?”刀魂突然好奇的问道。
“我有一个朋友,是福尔摩斯迷。他叫吴震羽,等你见了就知道了,你一定会喜欢他的。”天翔用心声回答。他现在已经不敢再小看警察了。他似乎明白了一个道理,那就是警察不笨,但是就是反应比较迟钝。比如说博物馆事件,警察布控的太慢,所以才会让吴老大跑了;再比如说刚才那个少女,她要是反应的已经够快了,事实上是因为失主反应慢才让扒手跑掉的。
“少惹麻烦,安全第一。晚上我请你吃饭,庆祝十日追魂再次开张大吉!”天翔笑道。
“好呀,去海鲜城,我就喜欢吃带壳的东西!”刀魂兴奋说道。
原来他融入天翔身体后可以感受天翔的无感,包括味觉。
“好呀,我去买半斤瓜子。”
“……”刀魂无语,半天又说道:“抠门!”
“别傻了,海鲜?咱们回家吃面条吧!”
天翔笑着拦了一辆出租车,直奔自己曾经居住的小区而去。
像原来那样的风水宝地可是不好找的,所以天翔迫切想见到原来的房东,续租房子。
一切还是老样子,小区还是那么破旧,小区里的人还是那么忙碌,而房东大爷,还是那么和蔼可亲。他看见天翔回来似乎长出口气,埋怨道:“小伙子,你可回来了,我看你的书包课本还在,知道你还得回来……回来好,还租房子吗?”
“租,我再续半年的租金。”天翔爽快地说道。
房东高兴得笑了:“那好呀,半年你就交五个月的租金就好了!”
两人办好续租手续,再次走进自己的小窝,却一点也高兴不起来了。
原来天翔在知道自己身患绝症之后就把所有的衣服都拉出来轮流穿了个遍并且穿完之后都没有洗;厨房水池里也满满的堆了一池子的脏碗,他也是现用现刷。可他现在不用死了,所以他看着这一屋子乱七八糟的家务顿时觉得脑袋大了——衣服都已经有点馊了,而那一水池子碗筷,已经长毛了……
看看表,学校午休时间已经快结束了。天翔干脆不再管这些东西,抓起书包向学校跑去。这时,正是一天中最热的一段时间,天翔隐约开始觉得s市的夏天似乎比以前热了许多,讨厌了许多。这关键是因为他的异能没了,不能向从前那样控制空气温度来降温了。
“看来你们的科技真的很落后,”刀魂不屑的说道,“我主人说了,他们的时代已经有一种叫做空调衣的东西,冬暖夏凉…”
过一会刀魂又开始指摘交通混乱,路人不遵守交通规则,又说这里的汽车没有他主人说的那么高级,不会飞。
天翔一阵无语。没想到被一个秦朝人——姑且算他是个人吧——给鄙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