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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爱她(1 / 2)

他爱她

文/赵赵

在这季节,北京的晚上像一碗汤,温,又凉。

在相熟的餐厅里,领班问:“郭小姐荣升了?”

问得我一愣。写字的人,再荣升又能怎样?横竖一枝秃笔,不见得写来乘龙快婿。小海是多嘴婆娘,希望她嫁个哑巴。

但餐后有送焦糖布丁一份,我深吸一口气再战。

小海遗憾地看着我:“大姐你的腰围有没有两尺三?”

“咱又无需抛头露面”,我头也不抬地答。

“那可不一定,《银河》的记者还不是模特一样露肩露胸露背出来见客?”小海操叉向我的布丁袭来,我不客气地用叉格回去。

“我的。”

她生气:“你的你的,肥婆娘。”

我傻乎乎地笑,我已经变成了高大英俊的女中年。

“资深主笔又怎么样?还不是找不到人生归宿?”她诅咒。

我不在乎。

“所有的比喻全都用食物,你这个自暴自弃的东西。不知道为什么要升你。”她没完没了。

我不在乎。

饭后她拉我去喝酒,我不肯,急着想回家,她动怒了:“我陪你去吃那么下饭的餐馆,你陪我喝两杯有何不妥?”

拗不过她,上岁数的女性都有怪僻,只好去了。我讨厌在酒吧喝酒,超市里同样的东西到这里要贵一倍半,凭什么?我也不觉得提供了什么优良环境,还不如我家里舒服。愿意被餐馆宰,因为我做不出那一手好菜,可喝酒,凭什么?

她带我去了一家会所性质的酒吧,里面黑漆漆的,这也是我所厌恶。我极喜光明磊落,每天睡前家里都点着一千多瓦的灯,几同白昼。

而且两个不年轻的女人结伴在酒吧出入,有损形象。但小海自有一套,她逢人就说:“我是八十年代生人。”

从洗手间出来,就不见了小海,我问,服务员摇头不知,我喝得有点上头,胆子大起来,不管不顾地一间一间包间推开来找,就看见了他。

彼时里面乌黑一团,一群人正簇拥他准备吹生日蜡烛,那些兴奋得扭曲的脸在烛光映衬下很有点吓人,我一惊,正要退出,他突然扬声叫我:“郭名扬?”

我站住,仔细看看他,啊是,我心里的他。

“我走错了。”我尴尬地解释。旁边有人哄:“进来坐进来坐,既然来了就坐吧。”

然后扭头逼他吹蜡烛。他深吸一口气,浓浓的眉毛挑起,瞪大眼睛,鼓足两腮,十分可爱。

然后室内灯光大亮,众人又叫又笑,有人拉我过去,直坐在他身边。

我只好陪笑看他切蛋糕,他很客气,第一份就递给我。

我问:“几岁?”

他歪歪头,答:“二十七。”

“啊,真是不像。”我也很客气,来而不往等同非礼。

“哪里能和你比,还有baby肥。”

啊?

看来我是胖了。

有人叫:“秦天,介绍一下啊。”

他连忙说:“这是郭名扬,演员报的名记。”

“啊——”,一众人好象很久仰似的,我觉得奇怪,知道吗就“啊”。

两年前我被分派跟他们那个大制作的戏,作了一次系列报道,远在荒僻的沙漠。那时他还是新人,在剧组里并不受重视。没戏拍的时候一个人走来走去,也没人招呼他。我惜他敬业,他的剧本上全是各种颜色的标记,是很做功课的小孩。于是报道里篇篇有他,甚至为了这个和老总在长途电话里争吵,他大怒:“你是不是看上人家?挟带私货!”这话侮辱了我的职业操守:“如果这部戏后他不红,我脑袋割下来送你当球踢进世界杯。”

他果然红了,我的坚持成了慧眼独具。红了以后自然有脾气,难得他始终对我们报纸愚忠,他结婚的消息也是我们独家报道的。

但那就不是我报道的了。

那次吃完关机饭,月华如水,我们去看夜里黑影幢幢的古城墙。坐在城头,听得其他人的声音向各个方向越来越远,渐渐散去,我们两个突然觉得有暧昧情愫暗暗滋生。他眼睛很黑很大,似乎看到我的灵魂里去。

“我追求你好不好?”他笑着。

我知道他为什么笑,因为心里没底,男演员和女记者,听起来怎么都像是一段露水情缘。

我也笑了:“好啊,追吧。”

因此,这话更像是个玩笑。

其实我喜欢他。

我做过那么多人的采访,只有他实在不像个演员,他一直像个大学生,有浓浓的书卷气。有时候想到他竟是个演员,我甚至有刹那的不忍心。

回到北京后,他马上去拍新的戏。我时常会收到他的短信:“今天又看到你的文章,你的名字真好看,不像个女孩子,但又确实帅气。”“仅看着你的名字就要傻笑了。”“写得这样好,只写别人多么浪费?为什么不告诉读者你是如斯可爱。”“看到你的赞美,虽然你不在身边,我仍然脸红了。”

都是些很温馨的话,不过分,但亲密。

这个戏还没拍完,因为以前的戏的播出,他就红了。到了那部电影上映,他成功攀上一线。此后他的短信少了下来,像是受到惊吓,一下子弹开了。

但我一直忘不掉他,有一段时间打开电视就看见他,尤其是看到特写,他深情地凝视着摄影机,我那大大的等离子电视啊,他就像真的坐在那里看着我,我隐约看见月华如水倾泻在他背后的戈壁,下一秒他似乎就要问:“我追求你好不好?”

我甚至后悔,那时为什么我没有将计就计,认真地说:“好”。跟这样的男孩子,就算曾经拥有,也是好的。

我还是狷介,没办法。

有同行去采访他,他不爱理,只说:“演员报有我最满意的采访,你们去抄他们的吧。”听在别人耳朵里,口气不是不狂妄的,但传至我耳中,很有默契地微笑不语。那种感情,被我深深埋在心的最底层,除非长出芦苇,做成哨子,才会吹出“我爱他”。

谁也没想到他竟然那样快就结婚了。现在的演员不仅少有早婚,更是少有把婚姻状况公告天下的。他只简单地说:“不隐瞒对一个人的爱,是起码的尊重。”看到那样的报道,我确实有少许失落,但他的话说得多么好,他真的不像一个演员,如果他是一个普通人,我真的会主动追求他。

他的妻子我竟也是认识的,他始终还是找了同类。那个女孩子是个广告明星,极其美艳,肤如凝脂,风情万种,摇曳生姿。那真的是郎才女貌的一对啊。我看着同事拍回来的照片,女孩子深陷在软软的白色沙发里,怀抱着一只白猫,眼里有无限倦怠,直直的长发从新闻纸上泛出光华来。我轻轻地叹了一口气,在想象里给从前的自己一个大嘴巴,发什么春秋大梦呢?

据说婚后,他的妻子就不再开工,整日只在家里养养猫,画画画儿,甚至只在家里的跑步机上锻炼,从不出现任何喧闹的场所,是极爱静的一个人。我听了很羡慕,倒是顶有格调的人呢。

他们结婚有一年了吧,为什么今晚是他的生日,她也不出现呢?

我倒了杯酒,说:“生日快乐。”

他痛快地与我碰杯,一饮而尽。我才发现,其实他已经喝了很多,连眼睛都是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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