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_浪漫的浪 - 火灭小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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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花

春天,最漂亮是樱花。

北京的友谊宾馆,有大棵的樱花树,很矮,树枝丛丛低垂,而那些粉白的花朵,长得繁茂,却又柔弱得不堪一吹,稍有风过,便落得满地都是,令人顿生“落花流水”之感,觉得生命如此无常。

从未见过四周没有落花的樱花树。樱花,很像日本的艺伎,细碎的脚步,柔若无骨的脖子,那一点点娇俏的粉白,与樱花同。

远看去,樱花与桃花有些相似。但桃树枝干长得颇曲折,出身贫寒苦苦挣扎似的;而樱树的舒展一看就是养尊处优来的。且桃花有异味,骚气扑鼻,想来桃花劫大半是屁没闻着惹得一身骚,绝不可泰然处之。而风拂过处的樱花,一股子淡香悄悄掠过,似有若无,惆怅得不知所措。

梅花与它们有点相似的。某年愚人节,一个还不太熟的男孩开玩笑说“送花给你吧”,不依不饶地拉他进了礼品店,那间小店还未开张,是傍晚,一个女孩子在里面拾掇着。听说我们要买花,不好意思地说:“呀,还没有花送来呀,只有一枝梅花,可哪儿有送梅花给人的呀。”梅花也好呀,总比“没花”好。那女孩子不肯收钱,男孩子又不好意思了,踟蹰好久,说:“我买个风筝吧。”那个风筝只有我的手掌那么大,黄色的,底下拴着铁线,作欲飞状,女孩子让来让去也只收了六块钱。

红绿灯下,我们匆匆道别。举着一枝梅花,和那个小小风筝,想着男孩清秀、害羞却讶异的表情——也许,想赖他送的花已很久了。

梅花的形状很象桃花,但没有桃花的异味,是清香的。插在青瓷花瓶里,古意盎然。

于是,每看见樱花、梅花、桃花,或者风筝,总会联想到其它的几样,总会觉得日子已如落花缤纷、随风而去了。

飞机上的好电影

发现,飞机上放的电影都是好电影,当然国产片除外。

这都是应该的——漫长枯燥的空中旅行,票价又如此之贵,再不放点好片子,难平众愤。

像《第六感》、《惊天60秒》,都是从飞机上看来,引进得非常快。其中遇到最喜欢的一部是蒂姆罗宾斯的《火星任务》。

其实,好电影与好男人一样,开头的接触都是相当无聊乏味的。之前在家看《美丽人生》,闷得一直埋头擦地板,一边容忍着罗伯特贝尼尼至令人烦的语速。到中间换碟时,很是犹疑,后来决定还是盲从权威们一回。把第二张碟放进不到十分钟,泪如雨下。

在飞机上看《火星任务》,闷到茫然,如果不是为了心爱的蒂姆罗宾斯……但当影片发展到他不让深爱的妻子为援救自己而打乱小组计划于茫茫太空中缓缓摘下太空帽就此失去生命时,我的眼泪大颗大颗地滴落,“timtim不要!不要!”心里大声叫着,甚至双手不由自主向前排座椅伸去,以为他可以抓住我的手而终于眼睁睁目送他于永恒黑暗中消失。

如果不经过之前耐心的等待,怎会有华彩部分如此投入的表现?好电影的好,就在于整体的厚重感,是默默铺垫最后累积出大光彩来。

个人这点小事,其实与大人世的道理类似,只不过规模不同。明白事理后,小到一针一线皆是人生的同类项规律。以规律办事,不会出大差错,自此,不是闷片我不看,不是闷人我不爱。好友三乐说:“咦?喜欢过的男人与最终嫁的那一位何其相似?”“那是你的幸运,”我说,“起点多高,从头儿就知道找闷蛋型内向男人,热爱生命努力工作善待女人。”是啊是啊一直说,好男人是相似的,不好的男人各有各的不好。

空中旅行犹如人浮于世,只能在有限的旅伴中寻找伴侣,还是找闷蛋好了,图个清静。窗外再美好的景色又与己何干,不过是过眼云烟。深深看一眼,很深的一眼,记在心里就算了。

飞机上看电影的惟一缺陷是,往往看不到结尾便到站,虽然结尾的安排已了然在胸,但无法亲眼目睹总不甘心。

还是算了。

很多事到最后,皆心有余而力不足,只能用“想”的。

名难起,屎难吃

世面上流行起“快感读物”。其实巧立名目,不过为了引人眼球。真想获得快感,靠这个行吗?

这些“快感读物”里,包括《有了快感你就喊》、《拯救乳房》、《不想上床》、《我这里一丝不挂》、《赤裸的爱》等等,如果倒找钱,可能我会看看。不过我也不算对这些书一无所知,比如《拯救乳房》讲的就是有关妇科乳腺疾病的事儿,听说原来是叫《癌症小组》,后来有人说读者会对“癌”这个字有抗拒,就换成了现在这个名字,我想“文托儿”们的意思是说,读者欢迎“乳房”这样的词。那下回写到严肃的下半身妇科疾病,还得叫“拯救阴道”不成?这帮人还特别撰文说《拯救乳房》这个名字并非哗众取宠,我不明白,如果这个都不叫哗众取宠,那什么叫?

说到起名这事,也挺有意思。巧的是,这批书里有一本署名“王朔”的书《不想上床》,按说王老师拥趸那么多,脑子一热掏钱买的人应该大有人在,可是,这本书根本卖不动。傻x的时代早一去不复返了,大家都知道买之前验验正身,一看文风,跟王老师差得远了去了,还是没人买。流坛本来有一叫xx的,看见王菲火了,赶紧改身份证,逢人就说“我也叫王菲”,以“新王菲”自居,据说一次在西安的演出海报上,赫然就写上“王菲、那英”,观众到场一看,那英没来,这王菲也不是正主儿,直朝她扔矿泉水瓶子。后来又改成“王菲菲”,还是没人认,现在据说叫“王飞跃”了。可是有一个还真是本名叫“王菲”的歌手,一瞅天后太牛逼,自己把名改了叫“伊菲”,生怕让人觉得是搭便车呢。现在人在香港火了,正式改了个名叫王蓉。

说回快感读物,也许作者本身对于作品被起了这名儿、划到这堆儿也无可奈何,但是,不都为了卖吗?也就半推半就了。写本书出来不是为了自己全包圆儿回家包书皮儿用去,吭哧吭哧弄出来了,弄这么多字就够累的,再不换成钱,上你们家吃饭去呀?

我就说,市场营销很重要,现在越来越多行业需要这个,包括以前以为挺神圣的“搞文学”。毕淑敏,挺稳重、挺受尊重一作家,也逃不了被人设计。尊重?尊重有什么用啊?光尊重你不买你的,那还不是成心坑你呢。文学在今天的形象已经不是德高望重的老爷子,而是花枝乱颤、待价而沽的妇女。以前一直揪着自个儿脖领子往正人君子那扮相,今天还不是跟火车站、长途汽车站读物比了肩。

任何时代都需要口号,只有把名头喊出来,顺嘴了,才能口口相传地起到广告作用。“快感读物”也是这样生出来的,跟“痞子文学”本质上是一样的。这就是最基本的营销策略。上世纪九十年代有一个台湾的房地产广告,精心设计出一套小孩儿听了一遍就会的顺口溜,外行都觉得土,说这楼盘形象太便宜,可是,就是这个顺口溜,不到三天,全省人都会了,自然拉家带口去看楼——先勾引来再说。放在卖书这事儿上,勾引才是硬道理。

就有人急了,发起“拯救书名”运动,说这些名字来得太大逆不道了。我觉得这也是扯淡,拯救书名能起什么作用?拯救作家才是正事,把稿费调高,把版税调高,让作家找口饭吃变容易点,不用像现在似的,为了点蝇头小利争得青筋直爆。时代进步,过起富裕生活的作家到底还是少数,掰着手指头算算,再加上脱了鞋也就够了,多少作家的书起印数在五千徘徊,可你想想,一个大城市多少人?

“快感读物”,说白了,不过是些“快感书名”,说好听点“挂狗头卖羊肉”罢了。那些把它们当黄色读物买回去的人要失望了,恐怕得不到性的快感,只能得到破口大骂的快感。作为一种文化现象,所谓“快感读物”的出现,不过说明读者素质越来越令人怀疑,作家们谁不愿意摆出清高姿态,谁又比谁混得容易了?

最重要的信

其实,通讯再进步,联络再升级,信件依然是信件。发传真或者email,也都要写成信件形式,包装换过再多也无所谓,它还是信吧?

其实,信件采用何种包装真的不重要,最在乎的,还是发信的人是谁。如果是重要的人,写来支言片语也是喜欢的,如果根本不把他放在心上,他就是弄来万言书甚或血书,只能更加不放在心上,甚至厌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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