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_商河奔流 - 火灭小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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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1 / 1)

,凤芝受不了风吹日晒的农家活,想找个工厂的事做,自己不好意思开口,叫母亲出面,要吴畏找个转正不转粮的工作。

附近的胶丸厂是一家来头不小的县办企业,那时候很古怪,企业要用工招人,自己说了不算,必须向公社等部门申请。吴畏探试性地向陈书记提起家中的困难,真是机会撞上了挡都挡不住,隔天就给了这个名额,吼吼!一时间塘埠头又是热闹非凡,一致认为凤芝是‘糠筐跳进米蓝!’这个福份上辈子积了什么德了?起先嫁给一个优秀知青,后来变成公社干部,现在自己也到工厂上班,世界上的好事全让她一个人碰上了!

凤芝自己也美的癫狂,初到工厂上班,一心扑到工作上,为了尽快掌握技术,三班倒轮制,该上班的时候在上班,不该上班的时间还呆在厂里,弄得吴畏碰到她一次都很难得。

也就是在这几天,何家江西有消息了,何秀的二妈帮助物色了一户人家,可以马上过去成亲。

婚姻的问题也由不得一个姑娘家倔,父母决定了,也你不去也得去,毕竟是二十好几的大姑娘了。可她心里恋着吴畏,很想在离开家乡前和他见上一面,到五亭几次都是铁将军把门,想到公社里面找,地主分子家属帽子扣着,面进去心里都是唐唐突突、躲躲闪闪,曾经斗胆问过一个人,人家面无表情的说了一句“下乡了”!就没有过多话。临走的那天,万般无奈的何秀只得在纸上写了几个字,塞进了吴畏家的门缝里。

冬天的夜黑的早,吴畏回家时已经快六点了,进门打开点灯,看到地上有一封信,捡起一看,信封的上写着‘吴畏哥收’四个字,打开一看,里面歪歪斜斜地几行字:

亲爱的吴畏哥!

我要到江西去了,可能不再回来,长这么大,我认识的男人中,只有三个人对我好,一个是父亲,一个是哥哥,再就是你了。也许我自作多情,但我打心眼里喜欢你这个大哥哥,如果再有一次机会,我还是会把棉衣脱下来给你穿!

我很想在临走前见你一面,可来了几次都等不着你,你送了我一件衣服,我也想送你一样东西,可我碰不到你!再见了,吴畏哥!

何秀1973年12月

在这封信写的简单,但完全感受到了她的真挚,何秀是自己的恩人,她棉衣一直到现在还感觉到温暖,多好的姑娘,只是成份不好而已,选择远嫁异地肯定有难言之隐。吴畏抬手看了看手表,猜她肯定乘坐18点到金华方向的那趟车,离开车还有几分钟,吴畏把自行车重新拎出门外,急速地向火车站骑去。

赶到候车室时,好像火车已经进站,他站在窗户前寻觅她的踪影,昏暗的灯光下,发现了那位熟悉的身影,她穿着自己送的军上衣,站在检票口排队。

吴畏隔着玻璃高声叫了一下:“何秀!”

何秀似乎听到有人叫她,定眼向四周查看,她心里很激动,直观感觉是吴畏来了,看黑咕隆咚的窗户外看到一个人在招手,她不管火车要启动,迅速从另一个门口跑了出来一看,真是他来送行了。长时间暗恋,在绝望时看到了这个人,眼泪情不止禁地喷涌而出。

吴畏没有注意她的激情四射的表露,而是在看那辆马上要启动的火车,急促地说:“火车要开了,快进去!”

何秀没有动身子,在黑暗中她用衣袖抹掉直流的眼泪。

火车已经启动了,吴畏是在火车站里长大的人,知道这张票不会作废,改签一下明天依然可以用,安慰说:“把票给我,我帮你去改签一下,明天中午还有一班车!”

何秀很高兴,她把票递给吴畏,自己走进候车室,把行李包拎了出来。

吴畏在这里熟门熟路的,票一会儿就改签了,他递还给何秀,说了一句:“明天走吧,到江西在金华转车多,现在到我家吃饭吧!”说完他把自行车提上台阶,转身对何秀说:“来,坐上车!”

何秀有生以来第一次坐自行车,但她没有害怕,因为这是大哥哥的自行车,哪怕是摔着了,也和大哥哥摔在一起。在路上,很想把自己脸贴在他那宽阔背上,更希望他能永远承载着自己。

自行车很快就到了家里,吴畏一边开灯,一边说:“嫂子去上班了,这个厂三班倒,她今天是小夜班,要十点多才回来。”

女孩有另外心事在,当然不喜欢看这个家的女主人,跟着走进这个家,何秀没有任何的不自在,心在这个男人身上,仿佛自己也是女主人。

晚饭没有什么准备,擀面条是最好的选择,这玩意快,也不要什么菜就能对付,吴畏拿着陶瓷大钵从面粉袋里倒出面粉,何秀走进厨房,赶紧把手洗了,夺过大钵说:“这是女人的活,我来干!”

吴畏没有推辞,捡了几个堆放在地上的马铃薯,拿着手电筒到池塘边清皮。

何秀很能做事,吴畏回到屋里时,她已经在水缸背的案板上把面团推平了,正找菜刀准备切条,这种活农家孩子都会,吴畏没有惊叹她手脚的麻利,蹲在锅灶台下点火烧水,他没有多余的话,因为心里多少感受到女孩子的心思,在这样的氛围里实在也找不到合适的话说。

何秀也是,心里恋着他,就怕自己话多出丑,屋内只有她切面在案板上捣触的声音。

这样的氛围吴畏也不适应,自己毕竟是主人,不说话绝对是不礼貌的行为,人家马上要远嫁了,也无需自作多情遮遮掩掩的不像个男人样,在烧火中,找了话题问:“远去江西,怎么就你一个人去?你爸妈放心啊?”

何秀回答说:“在火车上还会出什么是吗?我二妈在林场工作,那林场很大,有很多上海知青下放在那里,二妈来信说,下火车后,只要说去那个林场,就会有车捎带你的!”吴畏对这个二妈之说不好理解,反问:“你怎么会有二妈?”

问到这个茬,何秀的嗓子眼好像就被堵住了,小老婆是地主资本家腐朽生活的代名词,在问话的当头上,只能委婉地说:“我不能选择父母,我是地主的女儿,可我没有过一天地主老财的生活,二妈是我爸爸的二房,解放那一年,我爸把她休了,嫁给了我们的管家,管家娶了地主的小老婆,他也就变成阶级敌人,这边呆不下去,就到江西去了!”

“哦,这是样的!”吴畏若有所思地点点头。

水烧开了,吴畏把切了片的马铃薯放了进去,何秀则把切好的面条也放了进去。面煮好了,吴畏从菜厨里拿出两个大碗,没有女主人在,何秀并不是很拘谨,她也不顾形象,一大碗很快就吃掉了,反而吴畏这个大男人细嚼慢吞,一碗面化了不少时间才吃完。

凤芝十点以后才会回来,孤男寡女在这里也不是个事,吴畏想送她去旅馆开个房间,对她说:“我去旅馆给你开个房间,你好早点休息!”何秀摇摇头说:“住旅馆最起码要五角钱吧,太浪费了,你随便搞个地方我睡一下就行了,一会就天亮了!”

吴畏点点头,反正还有一张木板床在自己卧室的隔壁间驾着,只要放上棉被就可以。

就在吴畏在箱柜里捣腾床单背面为客人铺床时,何秀探头探脑地走进了他的窝室,看到那张宽大而又铺垫厚实的床,心里一阵酸楚,那叠放在一侧的鸳鸯枕,犹如勾魂的尤物,她情不止禁坐在它的旁边,仰看房间的四周,心想,自己是这个间屋的主人那该多好!

女人有那样的心思了,总会认为男人是不要你的,你过于主动,一旦遭到他拒绝,今后就没法面对了,何秀也是这样的想法,但她做出相反举动,认为自己马上要远嫁了,以后再也碰不上了,哪怕丢丑也没有关系,吴畏是那样优秀的男人,而自己是这样的卑贱,今生和他睡上一次,也就对的起今生了。

床已经铺好了,吴畏正到卧室箱柜里翻个枕头,进去时被眼前的一幕打了一个寒颤,只见何秀直溜溜地斜躺在自己的床上,头靠着鸳鸯枕,军上装的纽扣已经解开。

吴被眼前一幕僵持着,还是何秀斗胆开口,现在的她顾及不到女人害羞,因为过了这个时间点,就不可能再有机会,她撑起身子说:“你送了我这件贵重的军上衣,我想不出用什么来还你的这份情意,前段时间我很多次来到公社找你,我想把我自己的身子送给你,可我总碰不到你,有一次我妈偷偷跟来,看到傻傻的我站树底下,恼羞成怒地把我拽了回去,才这么快把嫁到江西去!”

吴畏都不敢相信这是真的,她的话在心里产生的震荡已经快把理智给掩没了,多真挚的女孩,只是成份不好而已,却无情地被社会边缘,她还是很漂亮的,只是皮肤黑一点而已,有钱人家婚配生下的女孩,绝对有她独特的姿色,吴畏没有办法控制自己,请不由衷地地靠了上去,在她的额头上亲了一下。。。。。。

何秀积极地参与在其中,诡秘地嗫嚅道:“我妈在临走时和我说,男人嘴唇来亲你时,可能会舌头伸进来!”

受她渲染,吴畏真的抱住她,和她一阵热吻。

过后,见吴停下了,何秀继续渲染说:“我妈说,男人可能会粗鲁地脱掉你的衣服,她叫我不要怕,女人总是要给男人的!”吴畏都蒙了,小声地问:“你妈还说了些什么?”

“我妈说,男人要上来时,身体要放松,这样可以减少疼痛!”

吴畏渐渐地放松紧抱着她的手,告诫自己要冷静,再上前一步就是自己的泥沼,当干部有时间了,没少听说阴沟里翻船的同事,凭一时的激动,把自己的前程给毁了,他摇摇头说:“秀,我不能把你的衣服脱掉,几年前的中秋节,在水渠的小桥上,我把凤芝的裤子脱掉,那时候我能对她负责,我虽然也喜欢你,你是见过身体的第二个女人,那天晚上你把我脱光,帮我穿上你的棉衣,我就感觉你已经是我的女人!”

何秀发疯似的抱住吴的身子,急促地说:“是你的女人,你就开宝吧,你不要担心,我明天就走了,我不会纠缠你的,我就要成为事实!”

吴畏摇摇头说:“女人的第一次很宝贵的!”

何秀依然坚持:“出生在地主家的女孩,天生就只能与畜生同语,您要了,也许就宝贵的了!您是干部,只要一次,就已经证明我和其他女人一样有公民权力,你不要就证明我还是地主家的狗崽子!”

吴畏再次把她搂在怀里,真心实意地说:“女人第一次不能儿戏,你要当作本钱,给那位和你相伴一生的人,要不然你永远会生活在阴影当中。”

“我们这种人家,哪会有般配的人嫁娶,还不是地主配富农,坏分子配反革命,这一辈子也不要想抬头,二妈帮说的江西人,我什么指望都没有,大山里不会有好人家的,再说我就是喜欢你,我知道我不配,但我只图一是拥有,没有去想长久的事,不嫌弃我你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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