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饭时辰,街上的特色小吃店已陆续营业,杜弼进了一家烧烤店,点上十串牛肉串、五串鸡脆骨、一条烤鳊鱼、一只烤鹌鹑、两串鱿鱼和一串大蒜、一只用竹签串起来的烤茄子外加两瓶啤酒。
杜弼一摸口袋,等等不对!口袋里就剩二十来块钱了,不够啊!斜眼看着正在烧烤摊黑炭上孜孜冒油的各色食物,心慌的吞咽几口唾沫。
杜弼强作欢颜走到店门口,挺直了腰昂着头一副不可一世的挫腔,看也不看正在忙着烧烤翻鱼洒孜然的伙计,鼻腔里哼了一声道:“烤熟点!多放点孜然,微辣就可以!我去买样东西马上就回来!烤熟点啊!”说完趾高气昂走去门去。
杜弼这下总算了明白《古惑仔》里山鸡他们三个去球场被生番的弟弟一群小混混拦住后死撑着扮凶排开众人外前走的时候一个个都不敢回头看的那种复杂心情了!心虚心真的很虚!
杜弼总盯着别人的眼睛死瞧,有点樱木花道’用眼睛杀死你’的架势,被盯者心里发毛一个个避开其射来的目光。
杜弼在大街上晃悠了半日仍毫无发现,仿似真天下无贼了!不由痛恨起老贼来――看眼睛?这他妈什么馊主意。
杜弼气馁了,坐在石凳子上生自己的气――妈的我也太笨了,竟然相信那老贼!那条老狐狸怎么会对自己说真话呢!又不是拍电视剧写小说,这么戏剧化!(后来杜弼发现贼的眼神儿确实不一样,真有股子贼色,他并不知道要偷眼里观察不能对视!否则别说贼了,警察都得被盯得发毛以为是恐怖分子啊,何况普通良好市民呢)。举头望艳阳――老天爷啊!你莫非要老子为五斗米折腰在这步行街做乞丐不成
就在小杜自哀自怜怨天尤人之际,四十米开外小广场的一人引起了杜弼的注意。
广场上搭起一个半人高的简易台子,一家婚庆摄影公司在做宣传。其上一名似模似样的男歌手一曲《老人与海》唱罢,模仿原唱倒有七、八分,看得出是有些功底的!大概是酒吧或高级娱乐场所请来的吧!然而他来错了地方,这里不是酒吧更不是哪个电视台的选秀节目,虽然一脸阴柔的人妖相朴树似的,手里抱着把吉他长发飘逸,可惜围观的近百人大一半是男性!稀落的掌声夹杂着嘘声后这位哥们低头面无喜怒抱着吉他平静的走下台去!或许他经常参加这样的演出吧,冷场和嘘声已无法再动摇他的心,然而却也磨灭了他年少轻狂的激情。几年前他也许也像某些摇滚歌手一样嗨到时砸过吉他吧,听到嘘声甚至会冲下台与那人拳脚相对,可最后受伤的是自己,砸坏了吉他还是要自己买,剩下的钱连桶面都吃不起,只能吃塑料纸包装八毛钱一包的白象大骨面。他今年大概有三十一二岁了吧!是的,他已不再年轻,歌星?偶像?那是五年前,不,十年前,那是十年前的白日梦了,二十刚出头的毛头小伙子带着满腔热情,身上的钱只够买一张去往首都的站票,暗暗发誓不成功便不再回来。是啊,一夜成名,多么的诱惑啊!唱自己的歌,让别人安静的听自己唱歌。全中国、全世界的开巡回演唱会多么美丽的梦啊!少年郎意气风发!然而事实又是如何呢?四处碰壁,音乐学院的大门都进不了,电视台门口排起的长龙比过年时候排队买火车票队伍还长,一瞧那几个标致而风骚不断向电视台导演明送秋波、短裙一公分长、旗袍开到大腿根部甚至露出里面或红色、或黑边蕾丝内裤的那几个姑娘,就知道没戏了。于是去酒吧,然而酒吧里原先的歌手们可不是善男信女,刚面试完尚未走出大门,在过道上便被麻袋从后套住头一顿拳脚棍子;于是只能去最低级的夜总会,然而点唱的全是些广东歌,还是过气n多年的老歌,一天唱几十遍‘三分天注定,七分靠打拼’唱得直犯恶心,国语歌不是《小芳》就是《纤夫的爱》,自己擅长的许巍、郑钧的歌曲一首没人点,吉他好几天没碰一层灰儿。有些个暴发户款爷儿点个《十八摸》都不会唱。给个十块二十的消费还不要,觉得是在侮辱自己,更是在侮辱自己的事业、藐视艺术!
夜总会也呆不下去了,虽也有同行拿这个单子,单子上全是些低俗化的歌名儿,抱着个吉他带着劣质扬声耳麦话筒到饭店里卖唱,从这个包厢到那个包厢,从火锅店到小饭馆。一首歌十块钱,满五首还送一首。只要给钱,路边大排档也唱,几个皮肤黝黑坦胸赤膊的哥们穿着塑料拖鞋用筷子敲着碗边儿伴奏,你伴着吉他唱出的歌词完全淹没在他们高亢激扬的‘流浪的人在外想念你,亲爱的妈妈’中,这两句带有思乡之情的委婉歌词完全被他们配上了‘好汉歌’的调儿。然而自己不一样,我是谁?我的梦想是什么?走街串巷套头露面去卖唱?那绝对是万万不能的!堕落彻彻底底的堕落!
坐地铁站面前放个帽子抱着吉他卖唱?那就更是无可救药的堕落了,与乞丐无异!歌者,艺术家也!该是和文人骚客一般有骨气的,岂可为五斗米折腰?!!!
口袋里不剩几毛钱,别说五斗米,都两天水米未进了,再没东西吃就不是折腰连命都得折了!
莫非要我去沿街乞讨?莫非要我去小餐馆洗碗?我可是艺术家啊!
背着吉他脚下飘虚似走凌波微步,大白天的全是萤火虫,一个个圆点在眼前晃荡,密密麻麻,像雪灾那年飘下来的雪。行到繁华商场门口时终于无力支撑,心口发懵,两脚似醉酒一般不听使唤,两眼一抹黑就要倒下,拼出最后的力气靠到墙边蹲到地上,眼前的景物已模糊,人来人往却没有人注意到自己。难道我真的要在这传说中满地金子的首都活活饿死了吗?要是真就这么死了,那可真是天底下最好笑的笑话,天底下最可笑的最卑微低贱的死法!不!不能!不能就这么死了!我的梦想!我的唱片!我的演唱会!我不能在这时候倒下,绝对不能!什么狗屁尊严!什么艺术家!让那该死的面子见鬼去吧!我要活下去,我必须要活下去!妈妈,我出门的时候拂去的眼角边的泪水,看着你已不再年轻的容颜,看着你被皱纹渐渐覆盖的额头和两鬓琐碎的白发,我竟转过身义无反顾的离开了,甚至没有后头看您一眼,妈妈!您一定站在家门口望着我彻底消失的背影久久不愿离去吧!我怎么如此狠心竟就这么走了!妈妈,您一定很想我吧!我当时是那么的决绝,甚至发誓不成功就不再回来!可是妈妈,你知道我,我现在是多么的想你,想你做的菜,想听你总也念不完的唠叨,那时候总不耐烦,现在想来那些唠叨可真好听,要是能听您一辈子唠叨多好啊!妈妈!
解下吉他,双眼泪水已流下!《流浪歌》在吉他的伴奏下是那么的凄苦婉转,行人纷纷驻足,人越围越多,一曲罢,许多人眼眶已经微红,身前五毛的、一块的、五块的、十块甚至有五十块的!一张张捡起来,一枚枚捡起来,五毛一块的硬币,有的已滚到了自己的身后、有的已滚到了几面开外,然而他捡得很仔细,很认真,一丝不苟,边捡边哭着,当捡完所有的钱再次走到原先唱歌的地方‘扑通’跪下,对着围观众人磕了重重的三个头,任凭额头上鲜血直流背起吉他就走。
他去原先的夜总会,没有了傲气,对所有人微笑,唱《小芳》、唱《纤夫的爱》,五块、十块、五十块一百块的消费都收,收完钱善意的微笑说着谢谢。然而他还是不唱《十八摸》,给多少钱都不唱,他说这是他的底线,若连这都妥协了,那自己什么都没了!
慢慢的,他在那一片唱出了点小名气,酒吧老板出高价把他请过去,见到几个同行眼神飘忽,他知道这几个就是把自己罩上麻袋打闷棍的,然而他只是对他们友善的笑笑,挣了第一笔钱请他们吃饭,最后混成了哥们,然而谁都没有提起以前的事,即便双方心里都明白!
过几年认识了姑娘,恋爱,结婚,三十岁有了孩子!四处接活,酒吧唱、夜总会唱、有企业要做宣传也唱,只要钱出得合理!梦想已经远去,他现在要做的只是让母亲过得舒服些,不用再下地干活!剩下的就只有他们母子两了!他们两个几乎是自己的全部!什么歌星、什么演唱会都不想了,多挣点钱让他们母子过得好些,这就足够了!
冷场也好、嘘声也罢,都不再重要了,经历了那么多,这些东西对于他真的已经不重要!然而他还是不唱《十八摸》,出多少钱都不唱!
杜弼注视着这个三十出头阴郁的男子平静的走下台,不知为何,有种莫名的压抑感觉。
(ps:其实对于一个非重要角色的描写不该用这么多墨水的,这个歌手甚至不会在后面再次出现,对于这样的小人物确实不该花这么多笔墨的,这个我自己也明白,也许这也将成为本部书最大的败笔,然而我还是忍不住要写!忍不住要去表达他的内心深处,忍不住要去描写!哪怕这将成为一大败笔之处。所以本章节就不收费了,连我自己都觉得这么一个与后续故事无关的小人物如此浓墨重彩有些过分!其实这年头肯花钱看书的人不多了,连我自己都是看盗贴的!所以我很尊敬那些充值花钱看书的人!真的!这个章节完全出于我个人喜好,若类似章节都要设置vip,那就完全是骗钱了!虽然我不是什么君子,但我也有我的底线!正如这无名歌手有他不唱十八摸的底线一样!当然,其余发表的vip章节还是要收费的,毕竟我也想抽包好烟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