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时分,他被饿醒了,想不起来怎么会躺到床上的,四下里一点光都没有,头沉甸甸的,身上没有半点力气。耳边传来曲歌轻轻的呼吸声,均匀纤细。以前,林路华也曾经在午夜里惊醒,他总是把头靠在曲歌的身旁,听着这天籁般的呼吸声,心里充满了安宁,不知不觉就又睡着了。
此时,他感到难以抗御的恐惧从黑暗中扑来,这已经习惯的日子就要永远离开自己了。这身边的人,这耳畔的呼吸,这让自己心安的名字,真的就要永远失去了吗?林路华此时才发现曲歌对他来说有多重要,虽然他经常连续几个星期地出差,就算在东城也常常后半夜才回家,有的时候甚至忙得忘记了自己是个有老婆有孩子的已婚男人,但他一向都很珍惜这个简单而又纯粹的女人。可这个女人为什么会做出那样的事情呢?他真想把曲歌摇醒,直接问一句,到底有没有和那个江总做出些什么事情来?但他不敢,如果得到的回答是肯定的,那就只有彻底分手。怎么办?应该怎么办?他想不出任何办法。
胃里开始疼了,饥饿比世界上的一切都更加可怕,他反而庆幸起来,心上的沉重与烦闷终于减轻了一点。挣扎着爬起来,他小心地不发出太大的声音,扶着墙慢慢走进了厨房。打开冰箱,第一眼看到的就是啤酒,胃里不禁一阵恶心。再翻了几下,找出一块火腿来,心里终于有了一点安慰。走到阳台上,林路华有些后悔,如果没看到那一幕,此时自己应该还在香甜的睡梦中。有时候,什么都不知道才是最幸福的。他摇摇头,靠着墙角坐下,慢慢啃着冰冷的火腿。
天已经有些亮了,晓风残月,海水一点点涨着潮。林路华仰着头,感觉清醒了不少。一只海鸥从头顶低低掠过,他竭力挤出一个笑容,现在能让他快乐的只有自己了。
回到床上,屋子里已经很亮了。他目不转睛地望着曲歌,下定决心,不管怎样绝不让这个女人从自己的身边离开。低下头,轻轻吻在曲歌的额头上,曲歌半梦半醒中反身把他抱在怀里。柔软的胸膛撩动他的身体,淡淡的香气更让他心神动荡。既然已经如此,不如好好珍惜每一个瞬间吧。
他的手慢慢下移,席卷过曲歌所有的隐秘,两个身体都开始变得火烫。曲歌还没有清醒过来,但那里已经激情洋溢了,毫无顾忌地强突进去,林路华紧咬着嘴唇看着窗外的天空,他在告诉世界———这个女人始终是我的,完完全全属于我的,除非我放弃,否则谁也别想夺走!
曲歌的喘息声许久不见停歇,林路华也觉得浑身空空的,仿佛处于失重状态。似乎两个人在一起以来,就没有这样欢畅过,难道是因为觉得这样的缠绵将越来越少,每一次都可能是最后一次吗?女人的手臂像章鱼一样,将他紧紧缠绕住;女人的身体就像海水,轻轻起伏着,让他抛弃了所有的苦闷,只想在这里永远停泊下去。但他还能停留多久呢?
曲歌在他的额头上亲吻了一下,问:“你今天是怎么了,喝了那么多酒,又这么兴奋?”
“昨晚被朋友灌多了,挺长时间没见面,喝的都不少。”林路华尽量掩饰着。
曲歌没有怀疑,对于林路华的话,她一向完全信任,当然以前他也不会欺骗她什么。林路华觉得有些荒唐,做错事的是她,为什么一再说慌的却是自己呢?
天已经完全亮了,今天是周六,曲歌还要赶着去公司加班,简单喝了点牛奶就出去了。林路华很想跟在后面,好好检查一下她是不是真的在加班。他觉得自己有些可悲,什么时候竟然变成了这样一个小男人,完全被女人所主宰,还是一个欺骗了自己的女人。
快到中午,他终于按耐不住,给曲歌的公司打了个电话。那边没人接,他心里有些发急,过5分钟又打了一个,还是没人接。眼前浮现出曲歌偎依在那个大胡子男人怀里的样子,他的手都有些发抖,一遍一遍不停拨打着,最后手指都酸痛了,还是打不通这该死的电话。
他握紧拳头,却无物可砸。抓起汽车钥匙,重重摔上门,也不等电梯上来,就直接从楼梯跑了下去。20层的高度毕竟不是轻松的,出楼门的时候他的腿都软了。外面的阳光很刺眼,树上传来一阵阵知了的叫声,真是让人心烦。坐在方向盘前,他木木地看着对面,那个拐角处就是昨天改变一切的地方,这么近,可不可以让它从地球上消失呢?
车子在公路上狂奔着,时速已经超过100公里了,两旁的人虽然少,但仍时不时有人出现在视线里,他不停地按着喇叭,脑子里完全没有放慢速度的想法。忽然,车底有什么东西绊了一下,好像还有一声惨叫,但刚刚叫出一半就没了声音。林路华紧踩了一下刹车,冷汗立刻冒了出来。出事了!
下车时,两条腿都是僵的,林路华好不容易才弯下腰,朝车底看去。一团模糊的血肉让他胃里一阵发呕,不过也感到了一丝安慰,小小的一团,肯定不会是人。从工具箱里拿出一个长柄扳手,将那小东西拖了出来,原来是一只小狗,看样子还没有长成。路上一片血淋淋的痕迹,他真不知道该怎么处理才好,埋头坐在路边,阳光直射,冒出的却全都是冷汗。
如果这是一个人,后果会怎么样?他不敢想象下去,那种疯狂的冲动也荡然无存,就像一个被倒空了的沙袋,无力地瘫软在地上。想起曲歌来,好像没那么愤懑了,想起那个江总,也不再那么痛恨,世界上还有很多事更加重要。他苦笑一声,觉得自己真是幸运。
从后备箱里找出个大塑料袋,把小狗放到里面,上了车缓缓往前开,漫无目的地,路就是前行的方向。他忽然感觉生活原本是很美好的,为什么总是要到有什么事情时才会发现这一点呢?不知不觉,拐到了一片树林前,他停下车,拎起塑料袋,在树林深处找了个地方,挖了个浅坑,把小狗埋了进去。想了想,从地上又捡起一块比较宽的树枝,用扳手刻了个小墓碑。今天是星期六,就叫这只狗“星期六”吧,鲁滨逊有个奴隶叫“星期五”,这个名字也算过得去了。
“星期六啊星期六,虽然你因我而死,是我对不起你,但以后我会经常来照顾你的,这世界上的人总是靠不住,以后我们就相依为命吧。”林路华喃喃自语着,他没有想过,其实星期六已经没有命了。
林路华回到家里已经是下午了。打开门,他惊讶地发现,曲歌正坐在沙发上看电视。见他回家,曲歌的笑容立刻绽放出来,怎么看都没有一点心虚的样子。他也索性不提上午的事情,好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到房间换了衣服,便回到客厅和曲歌一起看那部没完没了的韩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