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六的apple和2000年前s城的疯子
故事的开始还不是夏天。但有人已经感觉到夏天的味道了。那是个星期六。
pple醒来的时候,宿舍里的那三个小个子的联体女巫(apple给同寝室的同学起的外号,居然像一个妈妈生出来的,都是小个子,黑而干瘦,永远不笑,但关系非常密切,同进同出,好的就像一个人)已经走了,她伸出一只手,用力扯开一角窗帘,一大片白花花的阳光射了进来,她的眼睛先感到一丝蛰痛,然后她本能地把头扭向暗处,过了一会儿,她才慢慢地睁开眼睛,呆呆地盯着墙,当她所有的知觉渐渐醒来,听到不知从哪个寝室里传来了一首不知名的英文歌,单调的吉他声和着一个干净的女声,隐隐约约的,带点甜蜜的意思。
pple说,她不喜欢这样的音乐,像抹了草莓酱的冰淇淋,让她觉得饿。apple感觉到饿是因为从昨天中午开始她就没吃过东西了,于是,她转过身,伸手取过床头的闹钟,知道已经是中午了,错过了食堂的午饭时间了。
这该死的星期六,apple心里骂。
以上的文字作为这个的故事的开头,几乎不是由我来决定的,当我的手指一触及键盘,它就像恐怖片里常见到的画面,电脑的显示屏上马上就出现了这些文字,像是来自恶魔的咒语,传递着让我无法抗拒的神秘信息,于是,我看见了那些画面,甚至感受到了那个场景里的气息。
接下来的画面是,apple起床后,泡了一包方便面。填饱了肚子之后,apple觉得心情好了很多,她想,离下午的约会还有好长的时间呢,做点什么呢。就在这时apple的手机响了。apple说,她有预感,那个电话是北京打来的。果然不出她的意料,正是那个叫小辉的外星人。当时,apple就想,完了,这个星期六彻底完了。
放下电话后,apple一直坐在床边用指甲油涂着脚趾甲。窗外阳光灿烂。apple说,她讨厌星期六,更讨厌星期六的天气会有这样的好。这一点我和apple有同感,星期六的阳光容易让人忧伤让人心慌,如果再加上无事可做,那种孤独感会把人逼疯。我这样说,绝没有讨好她的意思。她说,真想在宿舍里涂一下午的脚趾头,要不是“标致医生”的电话把她吵醒,说,下午约她喝咖啡去兜风吃晚饭,她真的希望这个星期六大把的时间都用来涂脚指头。
我是下午3点,在学校的操场边碰见apple的。我们坐在看台上看一帮大一的男生踢球。她问我工作找得怎么样,我说,去了两家单位实习,但感觉都没什么意思,不急,反正离毕业还有好几个月呢。然后她让我看她新涂的脚趾甲,问我好看吗。那是十只可爱的粉红色的脚趾头,上面还画着鹅黄色的小花。我说好看。接着我表示,我想拍她是怎么涂脚指头的,我还恬不知耻地恭维道,一定特淑女,还请apple务必相信我,我会把她拍得像老外的油画上的女人那样的感觉。apple想了一下,问,那是什么感觉。我脱口而出,性感。apple斜了我一眼,说,放屁,淑女和性感是两回事。我马上反驳,谁说淑女就不性感了,淑女也是女人啊,阿发每天晚上就是一边想着我们班的淑女一边打飞机的。
pple听说阿发想着淑女打飞机都要笑翻了。不过,她以为我在开玩笑。
我说,当然是真的,我骂他,早晚有一天精尽人忘。
你呢?你呢?apple马上问。
我,我,我什么?我这个人说话有点结巴。
pple问,你有没有想着我干那事。
没,没,没有有。我说。
pple一下子整张脸都要贴到我脸上了。问我,到底有还是没有。
有,有又,又又怎样,没,没没,没有,又又又怎样,神经。
你脸红什么?apple认真地盯着我,像要把我看穿似的。
我告诉apple别靠我这么近,我都闻到她嘴里方便面的味了。
我不喜欢和别人争辩,尤其是和apple这样的女孩。说实话,我喜欢apple,但喜欢apple并不意味着我想和她上床,更没把apple当成性幻想的对象,或者说,我曾想过和apple上床,也一边想着apple一边打飞机,但我很清楚,我和apple就是我和apple的关系,这种关系怎么理解都行。
后来,我举了几个具体的例子,来证明有些女孩只是表面装得很淑女,其实,只要时间和地点合适,再配合一些甜言蜜语,我能很快撕下她们的面具,总之,我说,淑女也是他妈的骚货。
混蛋。
pple这样骂我是有她的根据的。这也怪我自己,在她面前从来不懂得掩饰,甚至有些无所顾及,再难启齿的事,都会和她分享,就像那些混蛋的勾当是别人的事,和我一点瓜葛都没有,奇怪的是,她也全当是在听一个陌生人的故事,有时无动于衷,有时又被我逗得哈哈大笑,这一点让我觉得和apple在一起的感觉真是没得说,用“融洽”“和谐”这样的词汇来形容都不为过,只有一次她发表了她的看法,她说她真没想到我居然会和菲菲上床。
我问她,我为什么不能和菲菲上床啊。她回答是没什么,但就是觉得我不该和菲菲那样的女孩上床。这多少让我产生了一些疑问,我直接问她是不是看不惯菲菲,还是对菲菲有点嫉妒。
“嫉妒?怎么可能啊,我怎么会嫉妒她啊”。说这句话时,她显得很激动,而我觉得她的激动是完全没必要的。于是,我告诉她,她可能对菲菲有些误解,菲菲的确是这个学校最不可思议的女孩子,但她绝对是个正常的女孩子。
真烂的。apple的表情配合她的话。但我不知道她的厌恶和鄙视是针对菲菲还是我。
我知道啊,就一次啊。说完这句话我不知道为什么,特别后悔。过了一会儿,我还是忍不住了,我极力地解释,那次是因为我喝多了,那天刚好我的心情糟透了,没有什么具体的原因,就是心情糟透了,而且我都不记得那天我怎么会和菲菲去348(学校附近的一家酒吧)的了。
kingkong,别说这个了好吗,好烦。apple长长地叹了一口气。
有一点得声明一下,apple这个女孩子,什么都好,就是情绪阴晴不定。我觉得在这个学校,没有人比我和她的关系更亲密的人了,但说句实在话,我对她不甚了解,尽管她也会和我说一点她的事,可是我知道,那只是她生活的冰山一角,apple对我来说始终是一个谜。
看着她心烦意乱的样子,我知道她肯定有事,我就问她,又怎么了。
pple犹豫了一下说,kingkong,再帮我一次好吗,小辉又向我借钱。
小辉是apple的男朋友,但这个讨厌的家伙从来没真实的出现过(甚至我也不想他存在),除了他的名字偶尔被apple提起,几乎等同于外星人的意思。据说,外星人从初中三年级就开始追apple,追得很下功夫,而且脸皮绝对够厚,每天骑10分钟的自行车赶到apple的学校门口等放学,被apple折腾得几乎死去活来,但这小子命大,不但没死成还考进了apple所在学区的高中,这点让外星人爸妈十分意外,却不知应该感谢的人是apple同学,进了高中后的外星人突然开窍了,大概做了一件特别让apple感动的事,于是,apple就接受他了,让外星人意外的是,apple居然从此对他死心塌地了,但是整个高中外星人又和从前一样衰了,高考的分数说出来他自己都不好意思,最后还是爸妈千方百计把他送进了北京的一所误人子弟骗点学费的民办大学,而apple的成绩勉强让她来到了南方这个城市,从此外星人和apple天南地北,开始每天还通几个电话发几条短信,然后是每星期通个电话发一条短信,再然后十天半个月能打个电话发条短信过来。而且很多时候,外星人打电话来只是向apple借点钱。
pple憋红着脸,不再说话了。
看着她的样子,我真替她难过,妈了个逼,算什么啊,为什么对他那么好啊,我很嫉妒啊。
我从看台上跳下来,摸遍了全身找出了200多块。塞到apple的手里。apple从中抽走了200元,其他的给我留下了,她说,下礼拜还。
还个屁啊,太土了。我说。
pple走的时候,突然转过头来,大声地对我说,以后不许你和菲菲上床了。然后,她笑了,那笑容很可爱。
那个下午,apple走在春天的阳光里远去的背影,定格在我的记忆里。我怎么也没想到有一天这个瞬间会走进文字里,成为这个故事的一个画面。很多事情回过头去想想,不得不承认,只能像人们经常谈起的注定要如何如何,而为什么一定要那样,也许真的只有天知道,就眼下这个故事来说,的确缺少不了apple。
一提起过去这个字眼,我忽然觉得自己有点多愁善感了,其实,我比任何人都讨厌多愁善感,我不想故作深刻,一直觉得故作深刻的人比娘娘腔更恶心。好吧,我还是尽快地回到故事里,和所有的故事一样,我必须得介绍一下自己,当然不是我的生辰八字那些扯淡的资料,我想你们只要知道我的名字就可以了,认识我的人都叫我kingkong,而我在和别人介绍自己的时候更喜欢加上“很特别的”这样的字样,我叫kingkong,很特别的kingkong,有人说我是从007的电影里学来的,我也承认的确有点“邦德,詹姆斯邦德”的味道,但我必须声明我没有刻意地去模仿,实际这样的叫法是我的朋友们最先开始的,譬如我和阿发一起出去,如果见到什么人他总是这样说,这是我的朋友kingkong,很特别的kingkong,我是阿发。还有一点你要知道,我和纽约帝国大厦上面的那只猴子没什么关系,尽管我很同情那只猴子,甚至嫉妒它有一个叫安的金发女朋友,但显然我和它属于两个世界。
接下来说点什么呢,好吧,说说我的大学,s城的w学院吧,全当是背景材料,不感兴趣的读者可以直接跳过,看下一章。
故事的开始我正在s城的w学院读大学4年级。如果我不说,你一定想不到我读的是服装设计。哈哈,说实话,到现在我都不知道我怎么会读这么个专业。我不是说读这个专业没前途,但显然它很不适合我,不过读这个专业最大的好处就是可以把自己打扮得很出位,在把妹的时候我和那些女孩说我是搞艺术的(有些女孩很吃这一套),而有时我想尽快摆脱哪个女孩我也直接告诉她说我是搞艺术的(有些女孩一听见这种人反胃),哈哈哈,这一招很灵的,所以现在我很讨厌那些在我面前把自己搞成艺术家模样的人,如果他再告诉我是搞艺术的,我肯定一天不用吃饭了。
那段时间我们已经开始了大四的实习,所有的课都停了,我们只要在6月底交上毕业设计就可以离校了,大部分同学都在外面四处的找工作,有关系的找关系,没关系的在实习单位赖着不走,寻找一切留下的可能,只有少数像我和阿发这样的学生还呆在学校里。每天回到宿舍,就像走进了一个破旧的仓库,除了睡觉、上网、看碟,基本无事可做,所以,我和阿发更愿意整天整夜地在外面闲逛。
相信如果你到过s城,一定会为它的秀美和含蓄所倾倒,s城的确是个很值得留恋的城市,它以水和历史而名扬天下,但在我觉得它的骨子里是个从古至今都弥漫着疯狂气质的城市。这一点是当地的本土居民无法看到的。大约2000多年前s城里出了一个疯子,那时的s城是一个国都,那个疯子就是这个王国的主人,他疯狂地发动了一场战争,结果败得一塌糊涂,不但让王国里几乎所有的年轻人都死在了对手的屠刀之下,自己也成了阶下囚,正常人做俘虏有正常人的做法,可一个疯子国王做俘虏,他的疯狂竟变本加厉了,干出的竟是惊世骇俗的勾当,终日疯疯癫癫蓬头垢面不说,没事的时候就穿起草裙像夏威夷土著一样跳肚皮舞唱流行歌曲,或者趴在太湖边的荒草里模仿各种动物,学各种动物嗷嗷的叫,有一次他的对手来看他,因为有人告诉他的对手说,他疯了,可是对手身边一个姓伍的老头说,肯定是装疯,于是对手想亲自去看个明白,当他的对手到了他住的草棚时,他正和一只会说话的鹦鹉互相对骂,可怜那只鹦鹉骂来骂去就会一句,你是个大傻逼,可他却用了200多种方言把那只鹦鹉骂得狗血喷头,当场就气绝身亡了,可惜史料上没有把那些精彩绝伦的脏话记录下来,但幸好有民间流传的各种版本的手抄本,记录了十有八九,其大意无非就是他要和鹦鹉的母亲祖母以及家族中的所有女性发生性关系之类的,后来,他的对手和他聊了一会天,问他最近身体可好啊,吃得惯睡得香拉得爽啊之类的家常话,可他却回答说,他近来忙得很,太多的事让他手忙脚乱,东南亚还没走出金融危机,华尔街那边又出事了,又被一小撮恐怖分子给盯上了,美国把伊拉克给做了,但没做干净啊,弄了一屁股屎,但吊死萨达姆这个事儿,太不靠谱了啊,理由不够充分啊也不够体面啊,另外把萨达姆的弟弟吊死简直成了一出闹剧,说什么事先绳索的长度和承重的力量给计算错了,结果吊了半天绳子断了,全世界人民看现场直播都笑岔气了,一点专业精神都没有,为了点石油弄出这么大动静还把事情做得这么荒诞,简直不像话,不过北朝鲜和伊朗这两个地方迟早要出事,光给他们粮食和美圆根本解决不了问题,应该送大批美女过去,有时男人解决不了的事女人出马肯定搞定。他的对手听了之后,摇着头不说话了,觉得他的确疯了,临走前突然觉得肚子不舒服,于是就在草棚的后面拉了泡屎,正要提裤子走人,结果被他抓了个正着,他破口就骂,怎么那么不文明啊,六不准守则怎么学的,还是读书人呢,不准随地大小遍不知道吗,可耻,真可耻,说着推开对手,趴在地上一口气把那一泡屎吃了个精光,站起来用手抹了抹嘴巴,又责问道,说,哪个单位的,是公务员还是给私人老板打工,走,带我找你们领导去。吓的他的对手提着裤子就跑了,回去马上命令手下,赶紧把那个疯子放了吧,让他回他的地盘上去,留在身边一想起他就犯恶心,没多久他被送回了s城,请来了一个叫文种的大夫医他的疯病,文种大夫果然有点真本事,三味药下去之后,他的病好了不少,屎是不吃了,但改是各种动物的内脏,尤其爱吃胆,说苦的东西吃下去可以明目去火,后来他为了感谢对手,还挑选了几个美女给对手送过去,接下来他过了几天不疯的日子,可是有一天,他不知道在哪搞到了一本手抄本,上面记录的都是他在对手的地盘上干的那些见不得人的事,他一下子又气疯了,发誓要让他的对手也吃屎,于是,他又发动了一场更疯狂的战争,结果在战场上他的对手一看见他,就一个劲儿地呕吐不直,吐得昏天黑地,吐得精疲力竭,哪里还有还手之力啊,用尽了最后一点气力拔刀自尽了,临死前只说了一句话,我给一个连屎都吃的疯子做俘虏肯定生不如死。疯狂的他虽然报了仇,但毕竟没有亲手剁了他的对手,牙根气得痒痛难当,回到s城后,开始大开杀戒,手抄本一律烧毁,大街上只要见到交头接耳的人拉过来便杀头,连给他看病的文种大夫他也没给情面,“咔嚓”一刀,人头落地。一场腥风血雨之后,s城果然安静了不少,至少随地大小便的现象少了,整个城市变得秀美而含蓄,直到他死之前,人们只见他每天孤独的站在城市最高处的他家的大门口,穿着一身的玄色长袍,手按锋利的青铜剑,不停地徘徊,横眉竖眼嘴里喃喃自语地说着什么,后来他家门口摆臭豆腐摊的一个老者终于读懂了他的唇语,“funkyou,你去吃屎”老者说疯子国王嘟囔的就是这一句话。
我发现一不小心我扯得太远了,这是我的错,其实,我的脑子原本就是混乱的,我正在试图弄清楚一些事情的来龙去脉,以使得我的叙事流畅起来,但有些背景又无法不做交代,譬如说,我不是s城本地人,尽管我在这个城市生活了4年,但其实我对它知之甚少,所以,上面关于对s城的交代基本是不可靠,或者说比手抄本更不靠谱,其中绝大多数是阿发告诉我的,阿发也不是s城本地人,他的家在s城附近的小镇上。关于疯子国王的那一段就是阿发在厕所里拉大便的时候跟我说起的,当时我在厕所里吐,因为那天我喝了很多的酒,我吐了半个小时,把胃里的东西吐空了之后,开始吐墨绿色的带着刺鼻气息的胃酸,可阿发的大便还没拉干净,我说你他妈的能不能等我吐完再拉,否则我整个胃都要吐出来了,他当时说,这算什么,有人还吃大便呢。我问谁啊。他说就是2000多年前s城的一个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