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十千的一个同学讲,如果没有了那两只大耳朵间歇性地勃起、颤抖、大舞蹈,谁也不会把躺在地上这个大男孩当成一个活物。他像一具木乃伊,一根枯木头、一具鳄鱼标本,那两只耳朵表演时其实他也不像活物。那两只大耳朵红红地活跃时,像附着在朽木上两只生机旺盛的木耳,像两只在枯木上振翅抖须传递爱情信号的红蝴蝶。是比灵芝还要珍贵的菌,是蝴蝶家族中绝无仅有的名种。
他醒来时总是热泪满脸,满身泥土。血红的夕阳照在墙上,催促他回家吃饭。由此可以肯定地说,王十千的神智一直正常,他的一切行为都是有道理的,世界上的人最喜欢把正常的人叫做“疯子”。他站起来,抖抖身上的尘土、走出姚先生的房间、看着呱呱鸣叫着归巢的乌鸦,先是低声呼唤:姚先生、姚先生、王先生,姚先生姚先生王先生,布尔什维克呵布尔什维克……然后高声呼唤:布尔什维克呵布尔什维克!
他的呼唤压倒了乌鸦的噪叫,使寂寥破败的校园里回荡着金玉撞击的轰鸣。喊叫时他双眼放黑光,耳朵放金光放红光,这颜色与布尔什维克的颜色完全一致。
老先生们的回忆文章说,十千在这段时间里,在与大自然的交流中,渗透了马克思主义,看破了红尘。这几个月是他思想的成熟期,从此之后,一个以独特方式进行共产主义革命的职业革命家便开始进入了他一生中的辉煌时期。这种说法立刻让我想起释迦牟尼在菩提树下的三月静坐,难道布尔什维克的深邃思想也能够在静默中参悟透彻吗?
17这种充满浪漫色彩的生活持续了两个月,百万从县城里回来了。百万能在县城里一住两月不归巴山,是因为他在县城里新纳了一个妾。百万看出十千不是继承祖业的材料,便想抓紧时间再整旗鼓散发余热结个晚瓜。这件事十千的大娘二娘都知晓,不但知晓,而且大力支持,由此可见旧式妇女所受封建思想毒害之深重。其时百万已七十出头年纪,娶的妾却是一个年方二八的女学生,大脚、短发、省立十三联中毕业。这个女子嫁给百万的目的很明确:冲着百万的钱财。这样的势利姻缘当时有没有舆论谴责现在也搞不清楚,搞清楚了也没有什么意思。提到百万这个小妾,是为了完成十千,我们的主人公,他曾与这个小妈有一面之识,在百万死后,她与十千一样,对百万的死没有任何悲伤。她跟十千谈判,要求十千将百万在城中的产业分一半给她。十千看着她的明眸皓齿,乌发红唇,竟有一种似曾相识之感。两个青年人竟像一对好朋友攀谈起来,谈话中涉及二七年底那次学界游行,彼此都是参加者,她还特别提到在主席台上代表着妇女演讲的那位巴山镇英才小学堂的年轻漂亮女教师,说非常崇拜云云。这一枪正正地击中了十千的心脏,勾起了十千的心病,双眼里不由地滚滚涌出泪水来,嘴里喃喃:“姚先生啊姚先生……”那小妈警惕地打量着他,问:“姚先生与你……”十千说:“她捏过我的耳朵。”小妈道:“她死得很惨,胸口挨了七枪。县党部的人也过分了些,把她的头割下来挂在城门楼上,挂了一个多月,风吹日晒,乌鸦啄食,成了一个烂冬瓜……”十千听到这里,顿足捶胸,大放悲声,那副真情发动的样子,竟感动了他的小妈,抽抽搭搭陪着他哭起来。她说:“大少爷,我原本也是个解放的女子,姚小姐的事让我灰了心,这共产党是成不了气候,大少爷你分碗饭给我吃,让我糊糊涂涂了一生吧!”
十千泪眼婆娑地说:“我明天就回巴山镇,这里的一切都由你做主了。我跟姚先生一样,是布尔什维克。”
小妈被他吓了一跳,怔怔地望着这个比自己小不了几岁的儿子,看着他抖擞着光彩夺目的大耳朵,双眼放射着心驰神往的光芒,疯疯癫癫地、压低了嗓音呼喊着:“姚先生呵姚先生,布尔什维克呵布尔什维克……”
……百万找到校园,正逢着十千对着沉沉西下的红日表演他每天的最后一个节目:呼唤姚先生和布尔什维克。百万一见到他这副落魄的样子,心中大大不快,上前去,在他肩胛上推了一掌,抬手欲揪大耳朵时,才发现这个古怪的儿子已经长得很高了。
“十千,你已经十五岁,”灯火下,老态龙钟的百万说,“学校不必再去了,明日跟我进城去学买卖。”
红耳朵(14)
18十千在县城里混了三年,什么买卖也没学会。百万渐入老迈昏聩之境,身边又睡着个妙龄少妇,其实无暇过问十千的业务。绸布庄和杂货店的二掌柜,都清楚地知道十千是百万财产的唯一继承人,只有拍马逢迎,何来监察管教?所以这三年是十千吃喝玩乐的三年。据说有几位纨绔子弟曾带领十千去烟花巷里盘桓过,十千却最终未表现出对此道的任何留恋———他终身未娶———,在那种时代里,一个广有财产的青年男子竟能不在妓院里沉溺,确是个例外。我想我在前面对十千的所有描述,其实都是主观地猜测,这个在巴山镇一带流传不衰的异人王十千究竟是个什么人物,恐怕永远是个谜语。除了他有两只大耳朵是确切的,除了他经常独自一人呼喊布尔什维克等等事实是可以相信的之外,别的我们只能猜测,继续往下猜测。
十千在妓院里应该是毫无作为的,我想,在关键时刻,他一定想起了姚先生的一切。姚先生揉搓他的耳朵时带给他的愉悦是灵与肉的双重愉悦,这种愉悦的出现需要的条件已经随着姚先生的死去而消逝了,妓院里的一切,都无法使十千重获这种双重愉悦。所以,十千沉溺在赌博中而没有沉溺在女色中。
老人们都说王百万是被王十千活活气死的,是不是如此无据可查。有据可查的是:为制止王十千滥赌,王百万花钱买通了警察局,将王十千抓进班房关了三个月。王十千出狱后,继续赌。气得王百万捶胸长叹:天意呵天意!
百万死后,我想王十千不会有丝毫悲痛之感。口头资料证明,十千在百万的灵堂上就聚众赌起来,一夜输了半个绸布庄,如果不是百万的小妾前来求情,积善堂在县城里的产业用不了三天就会输光。
十千慷慨地把城里的产业拱手送给小妈,然后打道回巴山,他的小妈变卖了房产,远嫁他乡去了。
19积善堂十八岁的新主人回到巴山镇,创造了一段充满奇异色彩的新生活。他继续赌,输了他哈哈大笑,赢了他满面愁容,把赢的钱四处乱掷,嘴里骂道:“王八蛋,赖人,不算数,不算数。”这种反常的心理是巴山人无法理解的。据老人们讲,王十千的赌博不分地点和对手,有一个小孩子在街上碰到他,说:“王十千,赌一场?”他立刻响应,说:“怎么赌?”孩子说:“你猜我手里有什么?”十千说:“你手里有十匹大骡子!”小孩子一张手,说:“输了输了,我手里什么也没有。”十千就说:“让你爹去积善堂拉骡子吧!”孩子的爹自然不会真去拉骡子,王十千却吩咐长工把骡子送去了。说起这件事,当日的目击者眼里放着光彩。好像又重睹了十匹油光光的大骡子拴到那穷孩子家里的情景一样。
“王疯子”的名字就是从那时叫起来了。
他卖地,输钱,再卖,再输,巴山镇其实早在三十年代初期就进行了一场共产主义运动,这场运动的后果是数千户的一个大镇没有一户真正的贫农,王十千用赌的方式,在巴山镇均了贫富,实现了耕者有其田。
后来,他懒得自己动手赌了,每天清晨,让长工们抬出两箱银元,然后纠集一群穷孩子来分拨打架。有时,他把银元奖给胜利者,有时把银元奖给失败者。弄得这些孩子们不知该打赢还是该打输。看打架看腻了,他又组织呐喊比赛,他让孩子们喊的口号是:布尔什维克呵布尔什维克。谁喊得最响,赏钱最多,这是中国北方农村最早的共产主义宣传,布尔什维克的呐喊,震动着古老的土地。
以上的叙述,虽经流传者润色加工,但基本上准确可信。不可信者是下面的描述:他坐在积善堂大门的门槛上,入迷地观赏着、聆听着孩子们的呐喊。那个拖着鼻涕的男孩子,为了白花花的银元,拼着吃奶的力气,把布尔什维克喊出,在连续不断的布尔什维克呐喊中,他的两扇大耳朵由频频抖动的小动作,发展成如舒如卷、忽开忽合、上窜下跳的大动作。每当他的耳朵进入角色后,他枯瘦的脸上便漫卷着布尔什维克的赤旗,眼睛里放射出迷人的光彩。那些远远地站在后边等待着帮儿子拿钱的男人们,都异常感动地看着这个非凡的人,都恍惚如在梦境中观看一个显出真面目的天神。
“王神仙”由此得名。
1936年春,王十千卖掉了积善堂的深宅大院,并不过问吊死在门框上的二娘(大娘已死),只身一人走上街头,开始了他的乞丐生涯。他这时的形象,已与二十几年前王百万在半睡半醒中看到的那个乞丐一模一样。这时候,老财主当年做梦梦见乞丐投胎的事已经流传开来,于是,王十千所有的违背常理的行为都得到了最合理的解释,尽管这种解释充满迷信色彩,但至今还有很大的说服力,相信这种解释的人数,远远胜过相信十千是共产主义者的人数。
红耳朵(15)
20我们应该感谢巴山镇的百姓们,他们在王十千沦为乞丐之后,表现出了足够的同情心。第一,他们没有拆除荒芜的小学堂里那些东倒西歪的房屋,为十千这个真佛保留了参悟人生的神圣殿堂。第二,只要十千乞讨上门,他们总是慷慨施舍。有一些靠王十千的变相馈赠而暴富的人家,甚至还在喜庆时刻送一些美酒佳肴到姚先生住过的那间房屋里去,供十千享用。
十千沦为乞丐的第一夜投宿的当然是那间神圣殿堂。他在那里得到的安慰和幸福是我们无法想象的。在那个春夜里,当巴山镇的千家万户为这个人叹息时,他却沉浸在最美好的感觉里享受。如果要描述,又只好假想,因为谁也没有去观察他,即便去观察又能观察到什么呢?当然我希望那是个明月皎皎之夜,吹着温馨的和风,风里夹带着泥土和野花的芳香。英才小学堂旧日的繁华景象以更加丰富的形态,缓慢地重复展现在十千的脑海里。他比从前更强烈地体验着那一切,有幸福有酸楚,比生活更立体更客观,就像我们从前所描述过的一样。我们生活在人群里,十千先生却生活在自己的思想里,我们对这种智者的任何评议都是浅薄的呵,但出于习惯我们还在评议。
1947年秋,大批国民党军队拥进巴山镇,家家户户都让出房子给军队住,兵太多,房子依然不够。一个上尉连长带着一个排士兵开进小学堂。校园里布满半人高的枯萎蒿草,一只红毛狐狸从草丛中窜出来,士兵端起卡宾枪,把狐狸打死在草丛中,士兵们进入房子时,发现了僵卧在地上的十千。
“一个死尸!”
“不是死尸,是个叫花子,你看他的耳朵还在动呢!”
“啊哟,好大的耳朵!”
“起来,起来!”
士兵踢着十千喊叫。
十千站起来,双眼如兽,盯着那些兵。
“滚出去,大耳朵,这里要驻国军!”
十千突然发出叫嚣:“这是我的屋,是我和姚先生的屋,是我们布尔什维克的屋!”